這事聽著都新鮮,你家的船跑到別人家門口拿家伙什兒比劃,主人家出來喊兩嗓子讓你停下。
你不光不害臊,還跳腳罵街說主人家嗓門太大"不可接受",完了還一本正經去抗議,這不是惡人先告狀嗎?這種操作就發(fā)生在我們東海周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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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海上保安廳測量船"拓洋"號和"光洋"號,連續(xù)兩天在沖繩附近海域搞海底調查,中國海警船依法喊話,要求其停止作業(yè)并離開。
日本官房長官木原稔隨即稱中方要求"不可接受",并提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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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交部發(fā)言人郭嘉昆則指出,當前中日關系困難的根源在日方在臺灣問題及軍事安全領域的錯誤言行,責任完全在日方。
這背后不只是一次海上摩擦,更反映出雙方在海洋權益問題上的深刻分歧,也折射出區(qū)域海洋治理規(guī)則博弈的復雜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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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方面聲稱其測量船在搞"正當調查""科學考察",但高精度海底勘測數據,和平時期可用于科考,特定情況下也可能有軍事應用價值。
海底地形、洋流數據、水下聲場等,都與潛艇航行、反潛作戰(zhàn)相關,這類數據一旦被潛在對手掌握,將極大削弱沿海國的戰(zhàn)略威懾能力和防御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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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在他國附近海域搞此類調查,必然引發(fā)主權國家的安全關切。
這不是中方獨有的反應,而是國際通行做法,美國、澳大利亞等國面對類似情況時的反應同樣堅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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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此次派出的"拓洋"號和"光洋"號均為海上保安廳所屬。
據日方透露,6月30日晚,"拓洋"號在沖繩本島西北約290公里的專屬經濟區(qū)(EEZ)內開展大陸架相關調查時,多次遭中國海警船要求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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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下午,"光洋"號在魚釣島西北偏北約80公里的EEZ內開展類似調查時,同樣被中方通過無線電要求離開,要求持續(xù)到當晚8時30分左右。
"光洋"號稱"正在開展依據國際法的正當調查",并繼續(xù)作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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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測量船被中方要求停止的情況,2010年和2012年也曾出現(xiàn),說明這是長期存在的結構性分歧,并非偶發(fā)性事件。
從國際法看,EEZ并非領海,他國確實享有航行自由等權利,但需顧及沿海國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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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46條明確規(guī)定,沿海國對EEZ內的海洋科學研究擁有管轄權,外國進行此類研究應經沿海國同意。
中方海警船喊話,正是在行使沿海國正當權利,日方片面援引"依據國際法",卻選擇性忽略"取得沿海國同意"這一前置條件,在法律邏輯上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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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第56條同時賦予沿海國在EEZ內對經濟性開發(fā)、科學調查等活動的管轄權,日方對其調查活動的定性本身也存在法律爭議空間。
對比日方做法:今年3月30日,中國海洋調查船"向陽紅22"在釣魚島西北偏西約37海里海域科考時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船也曾發(fā)出警告,要求停止未經同意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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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說明雙方對規(guī)則認知存在明顯分歧,日方在自身聲稱的管轄海域內對外國船提要求,卻對中方在自己管轄海域的正當執(zhí)法提抗議。
這種"嚴于律人、寬以待己"的雙重標準,正是爭議不斷激化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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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固有領土,中方在相關海域的活動完全正當合法,不容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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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原稔的"不可接受"和抗議成為焦點,我們需要審視其中邏輯和日方深層動因。
在國際法框架下,EEZ內各國享有航行自由,但關鍵在于對等和相互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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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方對其EEZ內他國船提要求,卻對中方在自己管轄海域的執(zhí)法行為提抗議,立場不一致。
更值得注意的是,日方高調炒作此事,意圖不止于"維權"。
而是試圖通過外交施壓和國際輿論造勢,為東海單方面主張爭取籌碼,同時向國內展示"強硬姿態(tài)"。
這種將技術性摩擦政治化、輿論化的做法,無助于解決問題,只會加劇緊張,據共同社報道,日方堅稱事發(fā)海域屬于其EEZ。
中日東海EEZ劃界本就存在爭議,日方單方面主張未獲中方承認,中國在臺灣島以東相關海域擁有專屬經濟區(qū)和大陸架權益。
在劃界爭議未解決的情況下,日方將其單方面主張視為既定事實并據此抗議,法理基礎不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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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解釋了為何中方始終強調日方應尊重中方的核心利益和重大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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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嘉昆明確回應,指出中日關系困難的根源在日方錯誤言行,責任完全在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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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問題指向雙邊關系中的結構性矛盾,從歷史經驗看,中日關系曾在2012年日本非法"購買"釣魚島后陷入低谷,后來經過多輪對話才逐步恢復。
如今日方又在涉臺、涉海等問題上不斷制造摩擦,這種模式如果持續(xù),兩國關系的改善將無從談起。
此次測量船爭議,正是在這一大背景下發(fā)生的具體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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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了上述背景,就能更清楚看待雙方行為邏輯。
中國海警船發(fā)現(xiàn)日本測量船進入相關海域后,通過無線電喊話要求停止作業(yè),這是在行使沿海國正當權利。
從近年實踐看,中國海警在東海、南海等方向的執(zhí)法正逐步常態(tài)化、規(guī)范化,這是中國作為負責任海洋大國履行管理職責的體現(xiàn)。
執(zhí)法手段也從單純的喊話驅離,逐步發(fā)展為包含跟蹤監(jiān)視、警告射擊、水炮攔截等在內的分級應對體系,專業(yè)性和有效性不斷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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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宏觀視角看,近年來中國維護海洋權益的力度不斷增強。
據公開報道,2025年中國海警在釣魚島海域巡航達357天,2026年1至5月從未間斷。
中國海警局自2026年6月起在臺灣島以東海域依法開展執(zhí)法巡查,并已實現(xiàn)常態(tài)化,這些行動表明,中國的執(zhí)法能力和決心都在提升。
同時,中國始終主張通過對話協(xié)商解決爭議,在爭議解決前各方應保持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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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既堅決維權又倡導對話的雙軌策略,體現(xiàn)了理性與負責任態(tài)度。
圍繞海洋測量與調查的爭議,不僅是雙邊技術性摩擦,更是全球海洋權益博弈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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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海洋資源開發(fā)價值上升、戰(zhàn)略空間競爭加劇,各國圍繞EEZ與海域管轄權的分歧不斷凸顯。
中國所采取的立場,既是對自身海洋權益的維護,也是對國際海洋秩序認知的現(xiàn)實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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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爭議如何在規(guī)則框架內管控,不僅影響中日關系走向,也折射出全球海洋治理格局的演變方向。
建立雙方都能接受的海上行為規(guī)則和危機管控機制,已成為兩國的緊迫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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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機制是討論此類問題的既有平臺,雙方應充分利用這一渠道,避免單方面行動導致局勢失控,從長遠看,東海互動模式正在改變。
過去單方面由某一方定義"合法""挑釁"的局面正被打破,對等規(guī)則逐步確立,這不是霸道,而是主權國家維護自身安全的天然權利。
中日作為東亞重要鄰邦,既有分歧也有廣泛共同利益,兩國經濟高度互補,雙邊貿易額長期保持在3000億美元以上,海洋科研與環(huán)境保護也有廣闊合作空間。
如何在維護權益的同時管控分歧,考驗著雙方的智慧和誠意,此次測量船事件的走向,無疑是觀察兩國關系未來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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