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波的張女士出售房產時
浙江的張女士稱,2024年底,自己準備出售一套寧波的房產,房子面積是180平,市價大概為300多萬。房子掛出后,有一位自稱是小應的中介聯系張女士稱,有一個客戶段某,愿意以高出市價大概20萬左右購買這套房子,比較著急。2024年12月12號,張女士和段先生簽了房屋買賣合同。合同約定房屋總價315萬,一次性付清全款。
張女士說,她簽字的時候,上面并沒有蓋“寧波市房產交易業務電子專用章”,她也不清楚這是正式合同。
據張女士稱,房屋過戶前,她又和房產中介小應簽署了一份線下的房屋買賣合同,約定雙方的方式是50萬元首付款,再加上按揭。當時張女士心里就有點打鼓,一個是首付款的比例比我們日常認知的30%更低,還有就是銀行按揭的整個流程,全程不需要張女士參與。對此,小應解釋,銀行同意給段某放更多的按揭,按揭流程會由他和銀行對接,張女士只需要用提供自己的銀行卡號。張女士沒有什么賣房經驗,就接受了小應的說法,在收到首付款50萬后,辦理了過戶的手續。按照約定,按揭款會在一個月內打至張女士賬戶。一個月過去了,張女士仍未收到錢款。張女士去行政服務中心查詢網簽情況時發現,之前簽署的一次性付清全款而她第二次簽的貸款合同其實是無效的,不是正式國家備案的。段某在過完戶的第二天,就找到一位樓女士抵押了房子,取得了抵押款180萬。據悉,抵押的180萬,段某打給了小應50萬,一部分用于還外債,還有一部分轉給了他的前岳母,前岳母可能又轉給了他的前妻。段某早就跟妻子離婚,并且“凈身出戶”,可能就是有預謀地騙取張女士的房子。張女士稱,中介小應也不叫這個名字,真名姓史,史某此前也卷入過另外的房屋買賣糾紛。記者也聯系了這套房子的抵押權人樓女士,樓女士表示只是借了一筆錢給段某,對其他事情不知情。張女士最后表示,希望各位賣房者引以為戒,也希望有相同經歷的人聯系司法機關,共同維護自身的權益。

本文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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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自聰_NB36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