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2日,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發生了一起難以判決的民事糾紛。
法庭上,被告人率先張口質問原告:
“現在已經不是你們大清朝了,你說這是你們家的地,它就是你們家的?我有村里的土地承包合同,你有什么?”
聽著被告人的辯駁,原告也異常生氣,但依舊平靜的進行辯解,表達著自己的訴求:
“我們之間簽過協議的,每年都給你錢,雇傭你保護墓地,你卻將其占為己有,還私自建房,太過分了。”
坐在被告席的,是北京朝陽三岔河村的農民陳全林,而原告席則是自稱清太祖努爾哈赤第13代嫡孫的愛新覺羅·恒焱。
兩個八竿子打不著的人如今卻對簿公堂,這其中到底發生了什么事?最后法院又是如何判決的?
祖墳被毀
1999年,恒焱母親離世,想到父親還葬在老家三岔河村,她決定帶著母親的骨灰重返故地,讓父母可以長眠在一起。
幾十年過去,小時候生活的村子早已物是人非,恒焱依靠著稀疏的記憶片段,找到了祖墳的位置。
然而映入眼簾的卻是一棟紅磚砌成的大院,自家的祖墳已經被夷為平地,只能憑借七零八落的墓碑確定墓地的大體位置。
墓碑上方是一排排迎風飛舞的晾曬衣物,像極了某戶人家的后院。
自家祖墳被這樣糟踐,恒焱感覺一陣心酸,她憤怒的往前走了幾步,一塊撰寫著愛新覺羅·義瀛的墓碑出現在眾人面前。
“父親,我們來晚了。”說罷,恒焱掩面痛哭起來。
就在此時,一位中年男子怒氣沖沖地從遠處走來,呵斥道:“你們干嘛呢?”
這位中年男子就是陳全林。
看著眼前的這些陌生人,陳全林的心里充滿了戒備。
而恒焱看著陳全林,內心也是異常地憤懣:“你又是誰,怎么在我家祖地?”
“你家祖地?這明明是我承包的土地,怎么就成了你家祖地了?”陳全林有些不耐煩的回答道。
原來在去年,陳全林就將這塊地給承包了,他手上有著村里簽發的承包合同。
協議上白字黑字寫的一清二楚,陳全林擁有這塊167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權。
恒焱不明白,為何自家的祖地會被承包出去,她想讓陳全林把祖墳上的房屋拆除,還先祖一個清凈。
陳全林當然不樂意,立刻進行了回絕。
恒焱見狀,于是就開出了一個誘人的條件:“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給你3萬元的補償,當場結清,我還會聘請你為墓地管理員,每年再給你2000元的報酬。”
當時3萬元簡直就是一筆巨額財富,見錢眼開的陳全林心動不已,沒有絲毫的猶豫就答應了下來。
聽到答復后,恒焱當即給了陳全林三萬兩千元。
她還將父親的棺柩給起了出來,連同母親的骨灰,一起葬到了別處,其余先祖的墓地就暫時保留。
原本恒焱以為這件事可以就此結束,但是陳全林拿到錢后,卻沒有按照協議上的要求執行,反而變得更加肆無忌憚。
協議作廢
2009年,正在書桌上練習書法的恒焱,接到了弟弟打來的電話。
此時距離上次送母親骨灰回故鄉已經有10年之久,她覺得是時候回去看看,給父母掃掃墓。
很快眾人便驅車再次回到了老家,在距離祖地不遠的地方下了車。
但剛一下車,眾人就聞到了一股非常刺鼻的臭味,遠處的紅磚圍墻依舊還在。
陳金林不但沒有拆除房屋,反而擴建了很多新房,甚至還在墓碑旁建起了豬圈,那一股股刺鼻的臭味就是因此而來。
看到這種景況的恒焱火冒三丈,當即找來陳全林進行理論。
但是陳全林對此的解釋卻是:“你們給的2000元太少了,我有一家人要養活,只能再蓋些新房,用來出租了。”
聽到這話的恒焱也是異常的無奈,她開始反復的提醒陳金林:“我們是有協議的,我們每年支付你錢,你必須按照協約來,把豬圈和房屋拆了,把我家祖墳空出來。”
聽到這話的陳全林依舊不為所動,雙方一直爭吵到下午,陳全林就是一副滿不在乎,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
恒焱眼見溝通無果,也沒有絲毫的辦法,只能暫時先離開。
之后的她也是隔三岔五的找陳全林進行協商,但陳全林態度堅定,只要恒焱一說起協議的事,陳全林就急忙岔開話題,聲稱自己有村里的承包合同,這塊地就是自己的,和恒焱沒有關系。
從這件事開始,恒焱就不再支付2000元錢給陳全林,收不到錢的陳全林也變得更加肆無忌憚,豬圈一擴再擴。
對簿公堂
2013年,無奈的恒焱找來了記者,希望通過媒體的力量來要回自己的墓地所有權。
她先是向記者出示了一份《土地房屋所有證》,聲稱自己的爺爺愛新覺羅·海觀早在1915年就買下了這塊地。
這份《土地房屋所有證》也是北京相關部門在1951年為他們辦理的。
此時的陳全林也深知,自己收了錢不辦事,有些理虧的他,開始大肆造謠:“這么多年她都沒管過,這次回來,就是因為聽說了拆遷的事,這個女人是奔著拆遷款來的。”
原來政府為了地區發展,決定對當地進行拆遷改造,這也是陳全林不愿撒嘴的原因。
恒焱解釋道,自己確實知道拆遷的事,但也是最近一段時間才知道,她原本的初衷就不是奔著拆遷款來的。
“14年前,我知道自家祖墳遭到破壞時,就一直在爭取改變這種現狀。”恒焱義憤填膺的說道。
眼看陳全林依舊無動于衷,忍無可忍的恒焱,便一紙訴狀將其告上了法庭。
朝陽區人民法院在接到這個案件后也很頭疼,一方面陳全林的確是通過合法的途徑,獲得了土地的承包權。
但另一方面,兩人也是簽署了協議,并且還是清朝皇室后裔的祖墳,涉及到歷史變革,墓葬保護,文物保護,承包合同,拆遷條例等諸多因素。
法院選擇先派遣專業調解員進行調解,但是此時的陳全林卻不愿再接受調解。
他聲稱:“鬧上法院了還調解什么,還找來電視臺把我的名聲搞臭,我不會再接受調解的,等著法院的判決吧。”
眼見調解無望,雙方各執一詞,誰也不愿退讓,法院只能開啟了司法程序的審判。
判決結果
在法院現場的兩人也是唇槍舌劍,吵得不可開交。
恒焱要求陳全林將祖墳的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她,并且原本支付給他的5萬元報酬也要一并還回來,她還向法院出示了那份協議和之前提到的《土地房屋所有證》。
然而我國早在1997年就頒布了《殯葬管理條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建立或者恢復宗族墓地。
因此恒焱與陳全林簽訂的協議是違反了國家強制性規定的,所以被判處無效。
并且在1952年,國家就進行了土地改革,所有土地國有化,那份證書也因此失去了法律效益。
而陳全林的承包合同上,也沒有相關部門的印章和手印,只是簡單的簽上了各自的名字。
并且合同上明確提出承包范圍是167平方米的土地,但陳全林不斷的進行擴建,房屋占地面積已經達到了200平方米,屬于嚴重違法占地。
三個月后,法院做出了判決,陳全林仍然享有167平方米土地的承包權,但需要恢復墓地原樣,拆除原本超出的房屋。
恒焱顯然對于這樣的判定結果并不滿意,在2013年10月8日這天,再次帶著律師向法院提交了上訴狀。
恒焱聲稱自己的爺爺和其他的11位長輩全都葬在這里,此事應該作為歷史形成的墓葬群進行處理,不應該被判定為建立或恢復宗族墓地。
然而恒焱卻沒有有力的證據證明,這是歷史條件形成的墓葬群,所以法院最終駁回了她的上訴,維持原判。
至此,這場墓地使用權風波,基本上塵埃落定。
結語
值得一提的是,文章中的恒焱不僅是清朝皇族后裔,更是當代有名的書法家,具有“皇室后裔中國女書法第一人”的美稱。
在強大文化背景的熏陶下,很多皇室后裔都成為了赫赫有名的藝術家。
關于這件事孰對孰錯,我們真的很難做出明確的判斷,這場官司牽扯的因素眾多,法院也是商榷了三個月,才做出最終的判決,結果也是合情合理。
對于恒焱來說,她的確不該擁有土地的使用權,出具的證明也都失去了法律效益,所以最后法院并沒有將承包權判給她。
而陳全林雖然獲得了合法承包權,但是因為違法擴建,自己辛苦建造的房子也不得不進行拆除。
那份協議不具有法律效益,但陳全林的確收了恒焱的錢,答應了要求,最后卻不辦事,確實有些不講誠信。
死者為大,無論是不是自己家的,尊重先祖,尊重墓地,也是我們中華傳統禮儀的一部分。
如今清朝已經消亡,“皇族后裔”也都成為了普通人,愛新覺羅氏的后人遍布全國各地,過著普通人的生活。
他們已經成為了我們的同胞,我們不能過度的夸贊他們,但也不能歧視他們。
資料來源:
北京青年報——《愛新覺羅家族墓地被建百間民房》
北京晚報——《愛新覺羅家族成員起訴村民侵占祖先墓地》
本文作者:小郭
責任編輯:老路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