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嘍,我是Amir。
在云南省昆明市晉寧縣,流傳著個家喻戶曉卻避而不及的都市傳說,大致內容是,「千萬不要買鴕鳥肉,它可能來自男孩大腿。」
能引起如此廣泛社會傳播且造成深遠影響,不得不提一個人,張永明。
自2008年3月起,張永明以極其殘忍手段,殺害11名男性并分尸,且大多數為15歲左右——有傳聞說,只因這個年齡段的肉質最鮮美。
此外,另有數十人在案發地附近失蹤,但因時間久遠且無直接證據,至今無果。
用人肉當鴕鳥肉賣/從不買菜只買調料/用人肉喂狗——這些都沒有直接證據證明,但數十名失蹤者和被害者存在的痕跡,卻無法被完泯滅。
「一」
2012年5月9日,在云南省昆明市晉寧縣晉城鎮南門大街225號,發現了近千塊男孩尸體殘骸——最終拼湊出十余具不完整男尸。這些殘骸按照人體組織類別,分門別類的儲存在不同區域的不同容器里。
比如肌肉、四肢、內臟等部位,分別存放于廚房中的五個塑料桶里;大量軟組織,分別存放于臥室桌上的幾個金屬盤中;帶有紋身的人體表皮,被用膠布黏在臥室墻上;衣物、證件、手機等隨身物品,分別存放在暗間的六個大麻袋里。
廚房:塑料桶5個(平臺下):不同人體組織(肌肉,四肢,內臟等)大麻袋6個(暗間里):隨身物品(衣物、手機、證件等)
臥室:金屬盤若干(桌子上):軟組織殘骸膠布(墻上):紋身皮膚(帶有玫瑰和豬的紋身,屬于失蹤者陳濤)院子/菜地/鑫云冷庫/小樹林:
編織袋若干:人體骨骼殘骸(每塊不超過5寸)挖出20多具殘骸,卻挖出50多雙鞋(傳言,存疑)
枯井:部分尸骨及衣物
未發現頭骨
失蹤者父親謝順生,站在公路對面鑫云冷庫樓上的窗邊,望著菜地上被翻出的鮮艷顏色編織袋,他如何也不愿相信,兒子謝海俊,就埋在離家不遠的地方,「兩把篩子和一個泡沫箱,篩子把土都過掉,剩下就是骨頭,都不超5寸(約16.5厘米)。」
而造成這一切的,就是時年57歲的張永明——指認現場時,家中還掛著幾條腌肉。
「二」
1955年8月,張永明出生于云南省晉寧縣晉城鎮南門村的一個普通農戶家,算上他家里六口,父母和倆哥一姐——他是老幺。
張母出了名脾氣差,暴躁且暴力,一言不合就跟人起沖突,又打又罵,激動起來,連自己兒媳都暴揍。
「她(張母)曾(解放前)在喝酒時把賣酒的給殺了。」農村從不缺少傳言,而后二哥的殺人坐牢,更將傳言的可信度無限放大。
1980年,張永明的二哥能榮(小名)在菜市場,與鄰村村民發生口角,他氣不過,揮起鋤頭,朝著村民腦袋就是一下。
瞬間,鮮血四濺,汁液橫飛,頭和身體幾乎完全斷開,僅剩一小撮皮膚和軟組織在做最后掙扎。村民瞪著死魚眼睛,到死都沒想到對方會痛下殺手。
連出兩個殺人犯,這導致張家跟左鄰右舍的關系極其一般——沒人愿意引火上身,更何況是個不太講理的暴力家庭。
受家庭環境影響,張永明性格孤僻,沉默寡言,從小就沒人愿意接近,更沒什么朋友。
然而,張永明殺的第一個人,就是自己唯一的朋友——比他哥用鋤頭殺人,早六年。
「三」
1974年12月的某個夜里,同村同學陸土榮,受張永明邀請來家做客,飯后,便一同睡下。
凌晨4點左右,陸土榮在一陣劇痛中驚醒,緊接著,他被眼前景象驚呆了——好友張永明,正騎跨在他身上,眼神惡狠狠地盯著他。而手中,正握著一把明晃晃的菜刀向他砍來!
出于本能,陸土榮邊掙扎,邊用手擋住菜刀,撕打和喊叫聲,驚醒張永明父母,才撿回條命。此刻,身下的褥子早已被鮮血染紅,驚魂未定的他顧不上這些,趕緊飛奔回家。
然而,脖子、面頰、手臂的八處刀傷,將伴隨他一生,「睡前我們有說有笑,以前也沒爭吵過,為什么(砍我)呢?」陸土榮可能永遠也想不通原因。
雖年近古稀,但陸土榮脖子上的疤痕依舊清晰可見
張永明被捕后,以自己夢游不知情為由,僅勞教六個月便刑滿釋放,極低的代價,為他的謀殺分尸之旅,拉開序章。
「四」
1978年,一個男尸,在南門村河邊的山洞中被發現。他全身赤裸,四仰八叉的躺在洞中的青苔上;因被水浸過的緣故,身體像被吹了氣,肚子脹得發白;尸體的手腳全部折斷,七扭八歪的呈現出一個奇怪的姿勢;因洞穴潮濕,貼近地面的一側早已大范圍腐敗潰爛,散發著陣陣惡臭;而另一側露出白色骨茬,看起來像是被猛獸撕咬過的痕跡。
經調查,這個尸體,就是張永明的朋友楊樹榮。楊樹榮來自鄰村,是張永明在瓦窯廠的同事,因總是一起搭伴,一來二去便熟識起來,成為朋友。
半個月前,張永明去鎮上用米換錢,便約上楊樹榮同行。然而,兩人在南門村十公里外一家小吃店吃過宵夜后,楊樹榮便消失了。
起初,村干部和楊家找到過張永明,但他并不承認,「吃完夜宵后就各自回家了,我什么也不知道」,直到尸體被發現。
警方立即以涉嫌殺人傳喚張永明。
因無直接證據,起初以為會很難定罪,沒想到,張永明卻直接承認,「我那天晚上確實殺了(楊樹榮),還把尸體手腳折斷。本來扔到了河里,不知道怎么跑(洞里去)了)。表情木訥呆滯,就好像在講述與自己無關的事。
隨后,警方封鎖了位于晉城鎮南門大街225號的張永明家,在枕頭下,找到了楊樹榮的衣物。
雖然生產大隊代表們全體簽名要求判處死刑,但結果卻不盡人意——最終,張永明被判處死緩,又因表現良好逐步減刑至無期,服刑19年后,于1997年6月出獄返回南門村。如果此時,即便沒被判處死刑,哪怕晚出獄一天,那17個男孩的命運都有可能被改寫。
「五」
1997年6月,張永明回到南門村。19年的牢飯讓他看起來比同齡人蒼老很多,配上他一米七五的身高和壯碩的身材,顯得尤為反差。此時,父母離世,大哥大姐都去了外地,二哥出獄后也再無往來,只剩他獨自一人守著空蕩蕩的祖宅。
他繼續獨來獨往,以種田為生。與之前不同的是,他變得特別勤勞努力,天天往地里跑,就好像改造起了作用。
然而,自他出獄開始,附近又有幾名男性失蹤,大到37歲,小到12歲。??
2005年5月29日,37歲新街鄉男性張樹華,在晉城鎮失聯
2005年10月17日,18歲晉城鎮男性江曉松,到晉城鎮后失蹤
2007年5月1日,12歲晉城鎮男孩李漢雄,在晉城南門大橋附近消失
2007年6月,17歲小海鄉男孩茍建偉,在晉城鎮失聯
2008年3月25日,17歲宣威男孩陸加龍,在南門大橋附近失蹤當時,南門村附近有很多招黑工的工廠,失蹤的又都是年輕男性——這也為張永明打了掩護,包括警方在內,沒有人懷疑過他,畢竟,誰又會跟一個「改邪歸正」的本分農民過不去呢?
2008年,張永明位于南門村的土地趕上政府集體收購開發,得到3萬多塊。他用這筆大錢,在附近建了個冷庫。從此,日漸富裕的張永明,每天的生活便是中午到晉城鎮古滇文化公園下棋,五點多回家遛狗喂狗。
每當夜深人靜時,張永明總會把電視聲調得巨大,他的三條大狗,便跟著狂吠,很詭異很擾民,但又沒人敢抗議,畢竟他「曾經」是個殺人犯。
「六」
2008年,鄰村鳳凰山的15歲男孩楊明歸,像往常一樣放學回家。
張永明很快就注意到了這個高高壯壯的男孩,「可以幫我抬木頭嗎?」他試探了下。單純的楊明歸不認識眼前這個男人,更不清楚他的「光輝事跡」,但還是毫不猶豫答應了,跟著張永明回到他的莊稼地。
然而,正當楊明歸蹲下抬起木頭的瞬間,張永明突然掏出根繩子,狠命地在男孩脖子上纏了一圈,并向后拖去……此刻,楊明歸的注意力全在木頭上,哪里想到這個陌生老頭會痛下殺手,毫無防備的他立即重心不穩,向后倒去——他出于本能,只好用雙腳奮力勾住莊稼苗以防繼續被向后拖,用雙手死命地拉扯著繩子以防窒息昏死過去。
正當他呼吸困難,眼冒金星,身體逐漸失去控制之際,脖子上的繩子竟然斷開了!
楊明歸喘著粗氣,向路邊拼死逃去。回到家,楊明歸把此事來龍去脈告訴父母,然而,父母并沒有選擇報警,「你都回來了,身上也沒什么大事算了,我們就更管不著了。」
幸運女神眷顧這個15歲男孩,但并不是每個男孩都如此幸運。再次脫身的張永明,依舊毫發無傷,短暫沉寂后,等待下個獵物出現。
2010年1月2日,15歲望鶴街男孩周勇,在南門大橋失蹤
2010年底,18歲安江鎮男性趙晉,在晉城鎮失蹤
2011年1月,17歲宣威男孩劉熙,在鑫云冷庫附近失蹤
2011年1月27日,16歲晉城鎮男孩謝海俊,在晉城鎮失蹤
2011年8月7日,16歲雙河鄉男孩胡興越,在鑫云冷庫附近失蹤
2011年9月30日,16歲晉城鎮男孩陳濤,在南門大橋附近失蹤
2011年11月6日,22歲曲靖男性張聰林,在南門大橋附近失蹤
2011年11月9日,80歲南門大村男性李蚊才,在南門村附近失蹤
2011年11月12日,22歲石林男性馬云龍,在南門大橋附近失蹤
「七」
2011年12月1日晚10點,高一學生張建原下了晚自習,離開晉寧二中往家走——這條兩百米左右的路,他再熟悉不過。然而,令他沒想到的是,五分鐘后,張永明出現了。
當時,張建原并不認識張永明,「是后來聽父母說才知道是一個村」,只是覺得夜深人靜,一個男人跟著自己「很害怕」,本能告訴他,要趕緊跑。
然而,張永明已經悄悄追了上來,「腳步很輕,我一點聲音也沒聽到」。
正當張建原離家只有20米,勝利在望時,突然一根皮帶從天而降,套在他的脖子上,并向后拖去!張建原不想死,他用左手死死向外拉松皮帶,用右手肘不停錘擊張永明的頭部和腰部,并大聲地呼喊著,「這里有賊,快過來幫忙!」
張建原的同學聽到呼喊迅速循聲而來,和他一同將張永明制服。
隨后,張建原的父母報了警。警方載著張永明和張建原,第一時間趕往醫院,20分鐘后,讓張永明交了30多塊醫藥費,便放回了家。張永明再一次毫發無傷,而男孩的失蹤,還在繼續。
2012年2月19日,17歲晉城鎮男孩采云偉,在鑫云冷庫附近失蹤
2012年4月3日,男性郝云華在晉城鎮走失
「八」
2012年4月25日,是19歲的韓耀在昆明名基巖土工程勘測有限公司上班的第13天。
早上7點,他和其他同事一同,來到位于晉城鎮南門大溝附近的一處工地。
工地經理郭乃強為韓耀安排的工作是,去步行約20分鐘的辦公區取資料。
然而,為了省時間,韓耀并沒有走這條路,而是選擇了另外一條雜草叢生的廢棄公路。上午10點,郭乃強仍沒等到韓耀回工地。他打韓耀手機,發現已經關機,「那會工地大家都忙,我也走不開,就沒怎么管了。」
此刻,離他從昆明工商管理學校畢業,還有2個多月。晚上10點,韓母成聯艷得知兒子失蹤,「他在當地沒朋友,去也才十幾天,不可能放棄手頭工作跑出去玩,他不可能這么不負責任。」
「我都沒往那邊(失蹤)想」。她邊嘀咕邊靠在床頭給韓耀電話,打了一宿,卻一直關機。天一亮,便報了警。「不要太擔心,可能是跟誰鬧情緒,或者出去見網友了。」至此,韓耀已失蹤24小時。「這絕對不可能,憑他性格不管干什么,都會跟家里或身邊朋友說一聲。」
在韓母成聯艷強烈要求下,警方在韓耀失蹤地附近開始走訪調查。
「沒見過你兒子,這里丟了好多孩子,但一個也沒有找回來。」一個60歲老人的答復,引起了成聯艷的注意。接下來幾天,成聯艷四處走訪,先后找到附近村子的4名失蹤男孩家屬,得出個驚人結論:
時間:上午9點至11點
地點:南門大溝附近
人物:青少年為主帶著結論,成聯艷拿著多份印有手印的失蹤經過,和失蹤男孩照片,找到當地電視臺和有關媒體,「我不再相信他們了,他們要是愿意查,也用不著我們提供,我隨便走訪一下,就知道張永明身上有太多疑點。」
5月3日,幾乎全部的當地媒體,都用頭版頭條來刊登南門村青少年連環失蹤案,一時間,成了人盡皆知的事。
當晚,昆明警方組成專案組。四天后,張永明被警方從其家中——晉寧縣晉城鎮南門大街225號帶走。又過了兩天,警方在張永明老宅找到韓耀的手機、電話卡、銀行卡等物品,確認韓耀已被害,尸體被肢解。
「九」
2012年6月,經過20多天緊密偵査,張永明因涉嫌故意殺人被依法逮捕。他沒有進行任何狡辯,當場承認,「我不記得了,你們(警方)找到有多少套衣服,那就是死了多少人。」
經過失蹤者家屬DNA比對,最終確認在張永明家找到的人體殘骸屬于17名失蹤者中的11人。7月28日,昆明市中法開庭審理張永明故意殺人案。
確認張永明在2008年3月到2012年4月間,分別在南門大村附近、鑫云冷庫附近、蓉辰冷庫附近等地,采用雙手或膠帶勒扼頸部的方法,導致11名受害人死亡,并將尸體拉回住處分尸滅跡。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對受害者家屬進行經濟賠償。
庭上,張永明表情冷漠,極少發言,對判決結果沒有異議。
昆明大學生失蹤牽出當地8名青少年連環失蹤案(京華時報2012.05.10)
多名少年離奇失蹤,尸骨于野外接連發現,背后有何玄機?(網易人間202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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