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晚間,格力官方賬號發文表示訴小米米家電風扇侵權一案勝訴,侵權人需向格力電器支付人民幣185萬元。
格力稱:針對小米官方旗艦店所售米家小米電風扇BPTS01DM侵犯我司專利權案,2022年12月22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做出一審判決【(2021)粵73知民初1399號】,判決其行為已經構成侵權,并賠償格力電器經濟損失和維權費用。
近日,我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6月18日出具的【(2023)最高法知民終1123號】法律文書,該文書要求本案涉及侵權的米家小米電風扇不得再制造和銷售,侵權人向格力電器支付人民幣185萬元。
隨后#格力訴小米米家電風扇侵權一案勝訴#話題登上微博熱搜,引發熱議。
據了解,案件中涉及侵權的產品為米家直流變頻塔扇,型號BPTS01DM,發布于2020年,零售價349元。
不過小米這邊回應稱:“經查,我司并未收到任何環境電器相關訴訟。” 看到這里可能大部分小伙伴就會疑惑了,怎么前面“格力訴小米”明晃晃的話題熱搜,這里小米卻回應說沒有收到相關訴訟。
隨后有網友找到了案件詳情,發現被告為東莞京東利昇貿易有限公司、浙江星月電器有限公司。確實沒有小米的名字。
但是格力隨后進行了補充說明,表示:侵權產品的委托方為“小米通訊技術有限公司”,制造商為“浙江星月電器有限公司”。制造商已更名為“造夢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已向我司支付185萬元。
并備注:“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100%控股的“天津金星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持有“造夢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8.0439%的股權。
格力還曬出了侵權產品的相關信息,可以看到委托方是小米通訊技術有限公司,而制造商為小米生態鏈企業:浙江星月電器有限公司,也就是被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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