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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2024年開始,基本算是全職維權。”——顧芳(化名)作為“商二代”,自家的商貿公司不僅沒有在自己接手之后做大做強,反而在最后5年里接連虧進去1600萬,最終不得不離開快消品行業(yè)。
然而,今年已經(jīng)是顧芳一家和品牌切割的第十個年頭了,所以這也是一段發(fā)生在過去的故事。不過,在顧芳眼里,自己并不算最慘的,她知道的已有幾個同行選擇了走向極端。
而顧芳的“維權”之路還在繼續(xù)。
01
從“蜜月”到“分手”
據(jù)顧芳透露,代理商原本是父輩的生意,一度代理了多個知名一線品牌,在當?shù)匾菜闶潜容^有知名度的經(jīng)銷商。
不過,一切的伏筆都要從1998年X品牌業(yè)務員的多次登門造訪開始。
當時,X品牌剛上市不久,主營品類在國內市場算得上是真正的開啟全國化布局。當時整個快消品市場基本都是買方市場,基于顧芳家在當?shù)厍赖膬?yōu)勢,X品牌的業(yè)務員一直希望能和顧芳家達成代理合作。
隨著雙方的合作逐步深入,2003年,X品牌開始要求經(jīng)銷商做專職代理,顧芳家也逐步清退了其他競爭型品牌,成為了X品牌的專職代理商,其他做一些小品牌的非競爭產(chǎn)品。
從發(fā)展的階段來看,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顧芳家和X品牌之間的合作都是共贏的,用“蜜月期”來形容并不過分。
到了2009年,顧芳正式“接班”,成為了“商二代”。
不過,在顧芳接班沒幾年的2012年,顧芳和X品牌之間的合作就出現(xiàn)了微妙的變化。“強壓銷量,隨意無端的罰款,許諾的費用不兌現(xiàn)……”
據(jù)顧芳提供的和X品牌簽訂的2012年銷售合同顯示:乙方(顧芳家的商貿公司)的年度銷售目標為1567.72萬元。
在此之前,他們家每年做X品牌能穩(wěn)定在500多萬。在顧芳眼里:“他們(X品牌)就是不符合實際的猛壓量。他(X品牌)讓我們去給親朋好友借錢,借完了還用他們自己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給你貸款。”
從顧芳的話里可以看出,她自己也覺得1500萬的任務過于重了,但為什么她還是接了呢?“當時他們的業(yè)務許諾會向我們傾斜費用,我們對這個品牌也很有感情,就想努力一把。”
事實上也和顧芳想的一樣,2012年確實完成了廠家要求的任務量。
“咬著牙完成的,銷毀了很多。”并且,顧芳在這一年并沒有掙到錢,也是從這一年,顧芳開始賠錢。
“完成任務的獎勵沒有,罰款倒是不少。”顧芳表示,除了簽訂的年度合同之外,X品牌每個月甚至每周都會有各種小的合同讓我們簽,而這些小合同約定的就是每個月臨時增加的銷量任務。
據(jù)顧芳回憶,此前做得好的時候,一年除去人員工資、倉儲、運輸?shù)雀鞣N開始,自己剩下的也就二三十萬,但在2012年,雖然完成了1500多萬的銷量,但卻虧了200多萬。
X品牌的品類有很嚴格的保質期管理,過期經(jīng)銷商只能銷毀。顧芳表示,銷毀的產(chǎn)品都是經(jīng)銷商真金白銀買回來的,但品牌方不會給補貼你1分錢的費用。
在顧芳眼里,當?shù)厥且粋€只有30萬人口的城市,廠家也知道市場消化不了這么多貨,但硬壓下來只能過期銷毀。
和大多數(shù)商貿公司一樣,顧芳由于和妹妹各自成家,所以也對商貿公司進行了分戶,由她和妹妹各管一個,同樣代理X品牌。
盡管如此,此后,X品牌對顧芳家的任務并沒有減少,而是逐步增加。最終,顧芳在2014年選擇了閉戶。而她妹妹的戶頭2016年的任務增加到了3000萬,也是這一年,顧芳的妹妹也選擇了徹底放棄,最終和X品牌分道揚鑣。
至此,一個“千萬級”的大商落下帷幕。
02
漫漫“維權”路
雖然顧芳姐妹兩和X品牌的合作關系終結了,但對方此前承諾的各種費用卻一直沒有到賬。
“2017年,我們也曾去X品牌維權,他們許諾我們每個月會給我們補2萬塊錢,但一直到了2024年,我們一毛錢也沒見到。”顧芳表示,自己從2024年開始,幾乎都在全職維權。
為和沒走司法途徑呢?顧芳表示:“我們經(jīng)銷商也去打過官司,敗訴的多,并且走法律途徑代價太高,我們承擔不起。”
雖然顧芳說X品牌欠自己的各種費用,但X品牌方面直接告訴她們:“業(yè)務員的個人行為,和公司無關。讓我們去起訴業(yè)務員。”
既然從2012年就開始拖欠費用,為和顧芳還要繼續(xù)和X品牌簽訂后續(xù)的合同呢?顧芳表示:“費用后置。一直許諾會把這些錢不給我們,但就一直壓著。”
時隔多年,顧芳具體也說不上來X品牌到底欠她多少費用,但她透露,僅罰款就罰了500多萬(顧芳自己的戶頭有200多萬,她妹妹的戶頭有300多萬)。“X品牌是個靠對經(jīng)銷商罰款盈利的,不是靠賣貨盈利。”每個月的罰款通報只是九牛一毛,還有太多太多。所以,顧芳希望能和X品牌對賬,能把罰款退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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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提供的部分處罰通報(截圖)
據(jù)顧芳提供給整點消費的X品牌銷售部2015年七月和八月的竄貨處罰通報顯示,因竄貨分別扣除經(jīng)銷商的違約金分別合計為161萬元和112.5萬元。而另一則2022年1月至7月的“竄貨處理流程查閱”顯示,一共有超過2500個竄貨查出流程……
在外界看來,廠家查處經(jīng)銷商竄貨無可厚非,但在顧芳看來,這些咱們能想到的,廠家為怎么會不提前規(guī)避呢?更何況,有些竄貨起勢是查不到的,他們想罰就按到你頭上,甚至還出現(xiàn)過“釣魚執(zhí)法”。
而除了罰款之外,X品牌的導購員工資也是從顧芳賬戶上扣的,顧芳提供了一份轉款協(xié)議,并表示:“我們都已經(jīng)不做了,還在扣我們錢。”
如今算來,從2016年顧芳一家不做X品牌至今,已經(jīng)過了十年,但顧芳為此借錢借遍了親戚朋友,所以依舊期望能夠拿回“自己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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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者供圖
顧芳表示,和自己有同樣經(jīng)歷的經(jīng)銷商不在少數(shù),據(jù)其提供的一封聯(lián)名求助信,在上面簽字蓋手印的經(jīng)銷商就有10幾家……
03
后記
其實從現(xiàn)有的證據(jù)來看,顧芳和她的經(jīng)銷商同行們,大概率不會贏得一個好的結果。
一方面,時隔多年,很多證據(jù)已經(jīng)找不到了,比如和廠家、業(yè)務員之間的溝通記錄;另一方面,其實快消品行業(yè)很多資證并沒有法律效應,因為大廠家不太可能在一個經(jīng)銷商的文件上簽蓋印章;更為關鍵的是,對于大企業(yè)而言,所有的法律風險在合同制定之初就已經(jīng)由專業(yè)的法律團隊進行審核過,基本不會有漏洞。
所以,顧芳們要想要回當年那些錢,可能性無限趨近于0。
對于竄貨罰款,雖然罰款標準由廠家確定,但經(jīng)銷商簽字認可了,在有證據(jù)的前提下,扣掉保證金,經(jīng)銷商基本沒辦法擺脫這種“不公平”局面,所以退還罰款基本不現(xiàn)實。
或許,顧芳自己其實也深知這一點,雖然自己還在漫漫維權路上緩行,但依舊希望自己的親生經(jīng)歷,能夠給還在做經(jīng)銷商的無數(shù)同行們一些警示,讓行業(yè)發(fā)展變得更加健康、公平、有序。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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