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書店,居然還會有很多偷書賊,屬實難以理解。敝人僑居武漢的寓所,側門五百米開外,恰好有一家實體書店,前幾日偶然與店老板老K聊天,他就說過這個苦惱。在此之前,我完全不知道,書店老板還至于為這種事時時煩懣。
我本以為,我輩還能看書的,總歸是“風雅”之人,起碼是知文達理的文明人,再如何傷哉貧也,斷不至于去偷東西,比如我這種每日還瞧上幾行字的人,即便落魄到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餐餐吃拼那啥好飯也干不來那事;而世上的竊賊固然不會斷種,但他們偷啥也沒必要去偷書吧,這玩意偷來有什么用呢,不能玩不能吃不能換錢一無用處,冒著聲名狼藉的風險干這事作甚?所以,我總想如今開實體店鋪,書店是最不需要防賊的,大可以整天唱空城計。實際還真不然,咱到底還是老天真了。已經開了10多年書店的老K跟我大倒苦水,平日蹲在門口看店,倘非佯裝松弛感,無所事事菩薩低眉的同時,余光緊緊盯著進出的顧客一舉一動,那架上的書“無翼而飛”個三五本,是很正常的事。眼下開書店,本就是慘淡經營為愛發電苦苦支撐,每天要是這么不脛而走個一兩本,那這一天都是白干了,營業額全打了水漂。
據他說,甚至有這么一位傳奇“常客”,家應該就在附近,30來歲的小伙子,著裝打扮也干干凈凈斯斯文文的,可就是偷書成癖,幾乎每次踱進來消磨光陰,臨走多要“順手牽羊”一番。滑稽的是,他都被當場抓現行好幾回了,可人家也不介意,照舊時不時大駕光臨“練手”一番,儼然把偷書當成了樂趣,讓店主老K很無奈很頭疼,趕走不是,喊來帽子叔叔也不是,只能每回都打起精神來盯牢,貓抓老鼠。這類人當然也是極少數,大概就是腦袋殼出毛病了,而書店不過就是被殃及的那個可憐“池魚”。我說出這個看法,老K也沒有反駁,但他只是苦笑補充,愛偷書的人還真不少,實繁有徒;好些人天生就這品性,而且這些人也不少真“讀書”,若是有興趣攀談幾句,人家也是照樣陳平原葛兆光趙汀陽瑯瑯上口,讓人好氣又好笑。他說,開書店這么多年下來,形形色色的城狐社鼠牛頭馬面怪咖領教過不少,至今也不是很理解為什么,只能諉之為“天性”。他說,開書店,理論上打交道的都是“讀書人”,仿佛可以很省事,其實也不然,奇葩也很多,也很麻煩。
或許,在所有偷中,偷書的代價很低,低到幾乎能夠忽略不計,也是讓這類奇葩異卉肆無忌憚的原因。在書店被逮住,他們并不太害怕,只因一本書再貴也不過三五十百來塊,即便嚴重到帽子叔叔來了,由于金額太小,也不過訓幾句了事;而當今法治社會,朗朗乾坤之下,人家店老板也不能直接拳腳相加私刑奉陪,還不是怒斥幾句就放人走?更別說,偷書者是否“讀書人”很難說,但如今會抱殘守缺舍得一身剮賠本賣書的,可說清一色是實打實“讀書人”,這些人往往面子比蘭州牛肉片還薄,真要他們掄袖子扮惡人還真搞不來,粗言粗語開罵都張不開口,當年內山完造在上海開書店,親眼看到偷書賊,別說當場開罵了,還要特意請到后院好言相勸,耐心開導,好似生怕人家不繼續偷書了,敢情開書店掙錢還得兼職客串教導主任。?當然,或許認真想想,也能理解,開書店也是做生意,懸為鵠的者也無例外是“和氣生財”四字,可不敢輕易得罪人,不經意間親手埋雷,這些顧慮顯然也讓那些偷書賊更加有恃無恐,似乎潛意識里也將偷書視為一種既刺激又好玩的闖關游戲,咱可憐的書店“主理人”們不過是他們play的一環。巴斯貝恩那本《文雅的瘋狂》里,講了好些此類“竊書大道”,比如1980年代的那位布隆伯格先生,生活方式就是“旅行、買書、賣書,到書店和圖書館偷書拿書”, 巴斯貝恩有時真是是非不分,還要津津樂道為“書林怪咖”,其實就是一群精神有問題的人。
說白了,偷書本身確實沒什么意思,還不如街頭偷個面包實在,但到書店尤其是那種小書店偷書,能讓他們得到欺負人、而且是欺辱凌虐更弱者的近乎“大捋山雞尾”式的快感。這是瞧準了人家無計可施,奈他不何,別有羽扇綸巾游墅圍棋的閑情逸致,就如老K書店那位臨事不驚時常出沒的怪客,這已是人家一種優游卒歲的生活方式,“書”從來都不是目的,“偷”的過程本身才是,一心渴慕的是那種“偷感”。所以,盡管只是偷書這么一件日常生活瑣事,其實也能讓人窺見人性很惡劣的幽暗面。一般人只怕也永遠想不到,絕非所有偷書賊,都是“孔乙己”,甚至可以說“孔乙己”這種真愛書、為了讀書而偷書的實誠人,壓根就沒有。他們純粹是為了戲耍人,即便他們自己人前人后,多是很懦弱的那種人。蓋閭巷小民,平日被壓制過重過多,反倒尤其盛產此輩,此等俗情世態也是再常見不過的了。這種人,往往不是暗藏手機出現在柔弱女孩子攢集地鐵,就是鬼鬼祟祟穿梭于書架之中。即便躋茲上庠,稱于士林,他們也應該只喜歡“奪胎換骨”的洗稿,慣于“師其意不泥其跡”的剽竊,又沒膽子公然搬運。
實際上,古往今來,偷書賊都是層出不窮的。平日翻舊書,就看過不少此類記錄。太久遠的宋元明不大清楚,但晚清民國以來的書業記錄,經常會談到那些偷書賊。那個年代,對付這類手腳不干凈的“雅賊”,辦法較今就粗暴多了。打固然也是打不得,可一般是逮住后,會逼著寫下認罪認罰的“悔過書”,甚至有條件的會拍下人家“玉照”貼在書店門口供人瞻仰以儆效尤,畢竟那時的賊人還談不到所謂“肖像權”。只不過,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更有甚者,彼時的聰明偷書賊還想出了一個很專業的辦法,那就是攜帶自己的印章進店,待看到自己喜歡的書了,就避開眼線偷偷往上蓋章,登時化為自己的藏書,完全可解釋為自帶而來,蓋那個年代亦無“存包柜”是也。店老板或伙計即便發現了,往往也沒證據,監控這東西都還沒有概念,無非口焦舌燥費去好大一會唇舌,然后眼睜睜看著人家照樣拾起書來揚長而去。想中世紀的那些洋書家,還炮制出過“防偷書賊指南”,特意在書封上加一道“護書詛咒”(Book Curse),用最惡毒的咒罵,寄希望圖謀不軌的賊人們能退避三舍,這也真是黔驢技窮急火攻心了。
但那個年代的偷書賊,與現在的那些“同行”也有不同,過去偷書是往往真酷愛書物,只是力有不逮買不起,只能動歪心思。賈平凹王立群們成名后,都坦然承認少時曾經偷書。人家是真愛書,精神食物也是無食物,過度饑餓情非得已,大家也能理解,還會鞠一把淚上同情分,日后大概率還是“文壇佳話”,盡管我覺得這已經是過度寬容。至于那些為了偷書而偷書,亦或者大偷特偷的,無疑屬于“讀書人”中的無恥之尤,需要及時懲前毖后。但開書店的老板們,拿這些人沒什么轍,倒是很一致的,他們斯文人才開書店,開門做生意也最怕黏上無賴,萬不敢咄咄逼人“過分”對待,能做到的最高上限也無非貼張人家倩影到門口而已。諸如其他行當的老板,肉鋪典行五金店之類,倘若當場逮住賊了,不得不由分說就是一頓拳打腳踢伺候,奈何書店老板們就做不來,也不敢這么弄。他們做的是憲章六學斯文人生意,即便有心這么全武行,也要考慮顧客們的觀感。孔圣之徒,重德行善,氣急了的主理人要跟演京劇似的,直接書店內“手執鋼鞭將你打”,日后有幾個雅人迂夫子老秀才還敢上門買書?
更可怕的是,過去的那些“高級”版偷書賊,還最喜歡打值錢寶貴古舊書的主意,重點盯上的是公立圖書館這種“肥肉”。已故名學者孫楷第先生,年輕那會曾在“北平圖書館”即今國圖前身做管理員,他晚年就回憶說過,彼時的北平圖書館,每年失竊的珍本古籍都要在100部以上,讓他憾惜不已。當然了,孫先生大概率也是有顧慮,話只說了一半,我這廂不妨給他明白補上:即便是當年那個沒有攝像頭的年代,能從守備森嚴的頂級圖書館,神不知鬼不覺帶出一部部“珍本古籍”的高手,除了極個別武藝超群來無影去無蹤同時還奇怪地癡迷子曰詩云高深文化的“燕子李三”們,恐怕就是內部“自己人”與“溥儀”們了吧?
前段時間看陳乃乾,他現身說法說當初“江南文物散失”嚴重有三大原因,其一就是看守者監守自盜——當然他自己身為“沒有鋪子的掮包的書客”,專業從中“接贓”斡旋倒賣,1930年代靠這種腌臜生意掙了不少錢。可以說,這是太陽底下無新鮮事,也是賊道一以貫之了。
2026.1.15,晚閑敲于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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