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正文
2026年1月29日,廣東省化州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化州市仲裁委)通過庭后調解,成功化解一起同胞兄弟因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引發的矛盾糾紛。案件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在化州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庭的耐心引導下,最終放下爭執、重歸和解,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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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紛緣起:土地權益引發兄弟矛盾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系化州市麗崗鎮某村同胞兄弟,因家庭承包地經營權歸屬長期不和。申請人稱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調整時,被申請人擅自變更戶主信息侵占其權益;被申請人則出示承包合同及權屬證書,辯稱自身行為合法,請求駁回訴求。二人多次經村、鎮調解以及訴訟均無果,矛盾升級后,申請人向化州仲裁委申請仲裁。
仲裁審理:規范程序履職,細致核查明實
2026年1月29日,化州市仲裁委依法組成仲裁庭,由首席仲裁員蔡小紅主持公開審理該案。庭審中,雙方圍繞第二輪土地承包調整的歷史背景、承包地塊劃分依據、權屬登記流程等焦點問題展開舉證、質證。化州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庭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全面核查雙方提交的證據鏈,細致詢問梳理土地承包關系的歷史沿革、地塊劃分細節等關鍵信息,全力確保事實清晰、法律適用準確。整個庭審程序嚴謹、操作規范,既保障了雙方當事人的陳述權、舉證權,為后續調解奠定了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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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情調解:法理情理相融,巧解心結續情
庭審后,仲裁庭未急于裁決,而是立足修復手足情誼、維護家庭和諧,將法理與鄉土人情相結合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仲裁員既結合《農村土地承包法》解讀規定、明確權利義務,又從情感層面疏導情緒,喚醒二人共同成長記憶,強調“血緣重于利益”的價值觀。
經化州市仲裁委工作人員及該案的仲裁員多輪耐心調解,兄弟二人放下對立情緒,認識到爭執對自身及家庭的傷害。最終,申請人自愿撤訴、放棄全部訴求,二人握手言和、冰釋前嫌。
典型意義:多元化解糾紛,賦能基層治理
該案是化州市仲裁委踐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思想、推動矛盾多元化解的生動實踐,意義顯著:
一是節約司法資源,提升解紛效能,以“調解優先、調裁結合”模式,實現糾紛高效便捷化解;二是傳遞法治溫情,將法理與人情融合,守住法律底線的同時修復親情,實現案結事了人和;三是筑牢鄉村根基,化解基層治理隱患,為鄉村振興與基層治理現代化提供支撐。
化州市仲裁委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持續優化調解仲裁機制,提升仲裁員專業能力,堅持調裁并舉,積極化解農村土地糾紛,維護群眾權益、促進家庭與鄉村和諧,為基層治理注入仲裁力量。
來源 化州市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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