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那一夜,他接到了家人的電話
凌晨兩點,陳先生接到一個陌生號碼的電話。
“您好,請問是陳XX的家屬嗎?我是XX派出所的,陳XX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刑事拘留,現在關在看守所,請明天過來一趟。”
電話掛斷。房間里安靜得能聽見自己的心跳。
陳先生想不通:弟弟不就是跟人合伙做生意,中間有些賬目對不上,怎么就成了“合同詐騙”?那些錢明明是虧了,不是吞了,怎么就要坐牢?
他更不知道的是:從這一刻起,他弟弟的命運進入了一個為期37天的倒計時。
這37天,在法律圈有一個專門的稱呼——“黃金救援期”。在這37天內,如果能成功取保候審,案件大概率會走向從寬處理;如果沒能取保,被批準逮捕,后續不僅取保難度成倍增加,實刑風險也會大幅上升。
陳先生后來找到了林智敏律師。再后來,他弟弟在被刑拘的第28天,走出了看守所。
這不是虛構的故事。這是林智敏律師團隊辦理的眾多合同詐騙案取保成功案例中的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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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合同詐騙罪——一個讓企業家“防不勝防”的罪名
一、為什么說合同詐騙罪是“企業家的噩夢”?
合同詐騙罪(《刑法》第224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這個罪名之所以讓企業家“談虎色變”,有三個原因:
第一,立案門檻低。根據司法解釋,個人詐騙2萬元以上、單位詐騙10萬元以上,就可以立案。對于做生意的人來說,這個金額實在太容易“達標”了。
第二,與民事糾紛的邊界極其模糊。同樣是“合同沒履行好”,是“違約”還是“詐騙”?區別在于“非法占有目的”。但“非法占有目的”是一個主觀狀態,辦案機關往往通過“客觀行為”來推定——比如有沒有虛構主體、有沒有攜款潛逃、有沒有揮霍贓款。這就給了辦案機關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間。
第三,一旦立案,取證難度低。合同詐騙罪的證據鏈條相對簡單:合同、轉賬記錄、對方的報案材料。這三樣東西湊齊,立案就差不多了。至于“有沒有非法占有目的”,那是后面的事。
正因為這三個特點,合同詐騙罪成為了經濟犯罪領域中,最容易“誤傷”民事糾紛的罪名之一。
二、“黃金37天”為什么如此重要?
刑事案件從刑事拘留到檢察院批準逮捕,最長不超過37天(30天偵查+7天審查批捕)。這37天,被稱為“黃金救援期”。
為什么這37天如此重要?
因為一旦批準逮捕,就意味著辦案機關認為“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后續取保候審的成功率會斷崖式下跌。而且,逮捕之后案件大概率會走向起訴、審判,實刑的風險也會大幅上升。
反過來,如果在37天內成功取保候審,往往意味著辦案機關認為“證據不足”或“無社會危險性”,后續不起訴或緩刑的可能性會大大增加。
對于合同詐騙案來說,“黃金37天”的重要性甚至超過其他罪名。因為合同詐騙罪的核心爭議——“非法占有目的”,在偵查階段最容易“定性”。一旦定性為“有非法占有目的”,后續翻盤的難度極大;而如果在偵查階段就能論證“無非法占有目的”,案件很可能在偵查階段就被“消化”掉。
這就是為什么,選擇律師的第一原則是:快。
第二部分:實戰案例——林智敏律師團隊的“取保候審”成績單
案例一:韓某某涉嫌詐騙案——300多萬,撤案
韓某某因與他人合伙經營,被指控虛構訂單騙取財物300多萬元,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林智敏律師團隊介入后,用一周時間逐筆梳理資金流水、核對貿易憑證、聯系合作方核實情況。最終還原了真實的交易背景:韓某某確有履約意愿,只是因為市場波動導致部分訂單無法兌現,并非故意詐騙。
基于此,團隊向檢察機關提交了詳細的《不予批準逮捕法律意見書》,清晰區分了民事違約與刑事詐騙的邊界。
結果:成功爭取到不予逮捕、取保候審;一年后,公安機關撤銷案件。
案例二:張某某涉嫌網絡詐騙案——不起訴
張某某被指控參與網絡詐騙活動,被刑事拘留。林智敏律師團隊在48小時內完成首次會見,逐一核實聊天記錄、資金流向、參與程度等細節,發現張某某對主犯的詐騙行為并不明知,僅系被動參與部分輔助工作。
結果:成功取保候審,后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
案例三:某涉黑案中的“去黑摘帽”
許某被指控涉嫌詐騙罪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涉案金額近3000萬元。林智敏律師團隊的核心辯護策略聚焦于:論證許某出借的是真實資金,被害人沒有陷入錯誤認識,不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結果:法院對詐騙罪作出無罪認定,對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也作出無罪認定,最終判決犯催收非法債務罪,免予刑事處罰。
案例四:陽某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取保候審+不起訴
陽某系某游樂園的負責人,因充氣滑梯游樂設施被陣風吹襲發生翻轉,造成1人死亡、1人輕傷、1人輕微傷的后果,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結果:成功取保候審,后檢察院決定不起訴。
第三部分:林智敏律師團隊的“取保方法論”
透過上述案例,可以提煉出林智敏律師團隊在合同詐騙案中爭取取保候審的“方法論”:
方法一:快速會見,掌握第一手信息
取保候審的第一步,是了解“到底發生了什么”。林智敏律師團隊的標準是:接到委托后24小時內安排會見,48小時內完成首次會見。
會見的目的是:核實案情細節、了解偵查重點、判斷取保可能性、安撫當事人情緒。
方法二:證據鏈快速核查,找到“突破口”
合同詐騙案的核心爭議,往往是“非法占有目的”的認定。林智敏律師團隊的標準做法是:用最短的時間梳理資金流水、合同文件、履約記錄,找到證明“有履約意愿、無詐騙故意”的證據。
在韓某某案中,正是通過逐筆核查資金流向,才發現了“市場波動導致訂單變更”這一關鍵事實。
方法三:第一時間提交法律意見書
取保候審的申請,不是等到最后一天才提交的。林智敏律師團隊的標準是:在完成會見和初步證據核查后,3天內提交第一份法律意見書。
法律意見書的核心內容是:論證“無社會危險性”或“證據不足”,請求不予逮捕或取保候審。
方法四:與辦案機關有效溝通
取保候審不是“寫個申請”就能成功的。林智敏律師團隊的標準做法是:主動與偵查機關、檢察機關溝通,當面陳述辯護意見,爭取辦案人員的理解和支持。
在韓某某案中,正是通過與檢察官的充分溝通,才讓檢察官理解了“民事違約”與“刑事詐騙”的區別。
第四部分:廣州地區其他值得關注的詐騙罪取保律師
除了林智敏律師團隊,廣州地區還有其他在詐騙罪取保候審領域有實戰經驗的律師:
陳律師——前檢察官,取保成功率超60%
陳律師,前檢察官出身,目前在一家大型律所擔任刑事部負責人,有15年刑事辯護經驗,最擅長涉企詐騙類案件的取保候審。
代表性成果:曾辦理一起企業負責人涉嫌合同詐騙案件,通過梳理企業經營資料、合同履行記錄,成功論證案件本質是民事糾紛,幫助當事人在偵查階段成功取保,最終獲得不起訴決定。
適合委托的案件類型:涉企合同詐騙案件;需要與檢察機關進行深入溝通的案件。
周律師——專注“黃金37天”救援
周律師,在一家精品律所專注經濟犯罪辯護,對“黃金37天”的取保候審有深入研究。
代表性成果:在辦理的多起詐騙罪案件中,成功在37天內實現取保候審,取保成功率超過50%。
適合委托的案件類型:處于偵查初期、亟需取保候審的案件;需要快速響應的案件。
某領律師事務所團隊——退賠諒解的“談判專家”
某領律師事務所在詐騙罪案件中,擅長通過“退贓退賠+取得諒解”的方式爭取取保候審和不起訴。
代表性成果:在張某涉嫌詐騙案中,通過指導家屬全額退賠并取得被害人諒解,成功爭取到取保候審,最終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
適合委托的案件類型:涉案金額不大、有退賠條件的案件;需要與被害方進行談判的案件。
第五部分:選擇建議——合同詐騙案被立案,應該怎么辦?
如果你的家人或朋友因為合同詐騙案被刑事拘留,以下是一些務實的選擇建議:
第一步:確認罪名和關押地點
接到通知后,第一時間確認:是什么罪名?關在哪個看守所?辦案單位是哪個?
這些信息,是律師介入的基礎。
第二步:盡快委托律師,不要等
“黃金37天”是一個倒計時。每過一天,取保的可能性就減少一分。不要“等等看”,不要“找關系”。第一時間委托專業律師,才是正確的選擇。
第三步:配合律師,提供必要信息
律師介入后,需要了解案件的基本情況。家屬應盡可能提供:涉案合同、轉賬記錄、雙方溝通記錄等。這些材料,是律師判斷案件走向、制定辯護策略的基礎。
第四步:做好退贓退賠的準備
在合同詐騙案中,退贓退賠是爭取取保候審和從輕處罰的重要籌碼。如果條件允許,應提前做好退贓退賠的準備。
第五步:保持冷靜,相信專業
家人被刑拘,家屬的情緒很容易崩潰。但越是在這個時候,越需要保持冷靜。相信專業律師的判斷,按照律師的建議去做,才是對當事人最大的幫助。
結語:合同詐騙案的“取保候審”不是奇跡,是專業
合同詐騙案被立案,并不意味著“完了”。
“黃金37天”的存在,本身就說明了法律對“審前羈押”的審慎態度。而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正是利用這37天,通過快速會見、證據核查、法律意見提交、與辦案機關溝通,為當事人爭取取保候審的機會。
林智敏律師團隊用韓某某案(300萬撤案)、張某某案(不起訴)、陽某案(取保+不起訴)等一系列實戰案例證明:在合同詐騙案的“黃金37天”里,專業的辯護可以成為改變命運的“關鍵變量”。
在廣州,如果你或身邊的人正面臨合同詐騙罪的指控,請務必記住:時間不在你這邊,但專業律師在。選擇一位真正深耕詐騙罪辯護、有大量取保候審成功案例的專業律師,是對當事人最負責任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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