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伯通
有這樣一個老板,大家估計都聽說過,說是因為賭博輸掉了幾十億,把公司搞垮了。好多年前的事情了,然后大家就說賭博是害人的東西,普通人千萬不要沾上賭博啊,你看,這樣一個上市集團老板,曾經多么風光,產品請的都是香港一線巨星代言的,因為賭博,說倒閉就倒閉了。因為賭博把家產賭沒了,說說小作坊的老板,我還是可信的,一個把企業做成大集團的老板,這點自控力都沒有么?這個事情怎么說都是有蹊蹺的。
沉寂了幾年之后,這個老板又出現,他在印尼組建了公司,運營家居家具生意,他高調復出,身穿印尼當地傳統服裝,出席剪彩活動并上臺講話。跟著他一起拋頭露面的,居然是以前在中國的老部下們,好多熟悉的面孔。不過這個老板現在身份估計是品牌運營人,公司法人掛在其他人的名下。據報道,他的門店已經在印尼開了20多家,新聞報道,在海外運營的海爾、寧德時代、小米等都是其客戶。我估計國內品牌出海的門店里面的家居家具啥的,都是從他那買的,是很普通的業務,被他拉虎皮、扯大旗來做噱頭宣傳。
我建議國內這些大牌要對這家印尼企業提出抗議,少拿自己的名頭去宣傳自己的生意,這有負面影響。因為他所謂的賭博輸了幾十億,然后裝慘,給國內造成了200億的爛攤子,這個老板當年接受采訪的時候說,“賭這個東西真的不能沾,一失足成千古恨。不光是在于涉及多少錢,它會對你的品行定性,讓一個人人格破產。”他輸掉的錢,很多是借公司的錢。按照公司法來講,你是這家公司的老板,但是公司賬上的錢,不等于你個人的錢,你借公司的錢去賭,還不上了,這是犯法了。但是他“死豬不怕開水燙”,要錢沒有了,要命還剩一條!
在2018年的時候,法院正式受理債權人提出的對該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經法院審定,截至2018年12月31日,該公司的賬面資產總額約為85.38億元,清查后的資產總額約為38.39億元,債權總額為173.59億元,負債達近211億元。這都是當年公開的數據報道,有據可查的。但是他又還不上,只好將這個老板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
現在他風風光光的復出,名下毫無資產,也不知道還是不是中國戶籍,你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這個時候,你還真的相信,他是賭博把公司賭沒了的么?這很有可能是有計劃的搞的一場“金蟬脫殼”的行為,就是為了賴債,而通過賭場的手段,把錢洗出去的。
這種案例又不是他一個,全球不少富豪都干過,比如有一個華裔,叫“葉真理”,他在拉斯維加斯動不動就輸八千萬或一個億的,最后被美國警方抓了,為什么抓他,因為他輸錢輸的不正常,他的戶籍是墨西哥人,這里面牽扯到“毒資洗白”,這種巨額賭資的流轉,是一場精心策劃的暴力洗錢。把成堆的毒資換成籌碼,在賭桌上走個過場,剩下的錢兌換出來立刻變成了合法盈利。
不過經濟案沒有死刑,美國也拿他沒有辦法,最后給他遣返回墨西哥了!我突然想起了朱元璋殺駙馬的事情,我管你是什么人,管你跑到哪個地方,你搞爛錢,肥了自己,損害國家,你跑到哪兒,我都給你抓回來殺了!朱元璋當年搞經濟還是有點手段的,提高茶葉關稅,把茶葉的價格炒上去了,在戰爭年代,急需要馬匹,他把茶葉列為國家管制,就是為了穩住價格,目的是要西番地區的戰馬,洪武四年,戶部確定以陜西、四川茶葉易番馬,在各產茶地設置茶課司,定有課額,又特設茶馬司于秦州、洮州、河州、雅州等地,專門管理茶馬貿易事宜。
駙馬歐陽倫利用其欽差身份,多次派遣家奴周保等人走私茶葉出境牟利,這個家奴仗著駙馬的保護,非常的驕橫,居然擅自動用官府車輛、征調民車數十輛運送私茶,還在經過藍田縣河橋巡檢司時,毆打辱罵依法阻攔的稅吏。后來這個稅務官受不了了,想盡一切辦法,把這個事情捅到朱元璋那兒了,朱元璋態度極干脆,說,殺。當時的公主哭求,朝臣也有人出來說話,一概沒用。
明朝從第三代開始,《大明律》開始松動,經濟案幾乎是廢了死刑,主要是追贓和罰款為主。后來走私茶葉就沒法控制了,而且用茶葉換回來的馬匹,很多也是劣等馬,洪武年間七十斤茶葉可以交換一匹上等馬,到了宣德八年變成了碉門茶馬司用八萬多斤茶才換回七十幾匹瘦馬,導致官營茶馬貿易幾乎崩潰。后來官方看走私堵不住,就放棄了專營,說這個生意民間商人去做,只要繳稅就好了。但商人的算盤打得更清楚,象征性的交點稅,茶馬司做出來的賬目幾乎是一塌糊涂,這里面水太深,所得的利潤都進入了商人的口袋。
不過說到朱元璋反腐,一直都是被現在的文化人嘲笑的,說這是一個負面的例子,說這個人很殘暴,說有啥用呢?你越反越腐。然后又開始扯到西方的民主制度啥的,說靠“人治反腐”是不行的,要靠“良好的制度”來限制腐敗。我說一個家庭搞衛生的例子,是不是每天早晨起來要掃一下地,那有人就問,你天天掃地有啥用?第二天不還是有灰塵?請問:“能否出一個良好的制度,讓家里地面上,第二天不要有灰塵!”顯然是不能的,除了每天早上靠“人治”,把地掃一遍,而且每天都要掃,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即使現在有了“自動掃地機”,只能說掃地的工具變了,不能說掃地的行為就不需要了,仍然還是要天天掃地!
現在有些老板,并不是說他不懂法,也不是他無法無天,而是他太懂法了,恰恰是法律保護了他犯罪,他研究法律的漏洞,因此他輸掉的錢,合理合法,還符合流程。這個時候,用法律來制裁他,已經不管用了,因為他的破產是符合法律的,那法律能做什么呢?無非是買機票、住高檔酒店、子女就讀私立學校,這些受點限制,其他的就是拿他沒有辦法。
現在他的復出,沒有交代已經的爛賬怎么弄,居然有很多文人開始將他包裝成“勵志典型”了,說他摔倒了,又爬起來了,勇敢地在海外謀生,將當年渠道管理、大客戶服務經驗,復用到家具分銷;利用過往中國商界資源,服務于老東家,他的二次創業,必將是“王者歸來!”這都是些什么亂七八糟的價值觀啊!
現在確實是法治社會,真拿這些人沒有辦法,要換做朱元璋那時候,你捅了這么大簍子,我非得全球追殺你。現在要說“全球追殺”也只是氣話,至少國家層面上做不到,如果說他的債權人對他要下手,那是私人之間的事情。我想說的是,國家層面上,要想辦法堵住這個漏洞,不能讓這些人換個馬甲繼續逍遙,不管賬上有錢沒錢,得把人給拿下,要讓這些禍害國家的人明白一個道理,你敢掙錢,未必有命來花,即使現在沒死刑,關他一輩子,如此才能震懾住這些搞錢跑路的人,讓他們竹籃打水一場空,方能杜絕其作惡亂國的行為!
明人不說暗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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