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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延觀風
“他們詆毀民營企業!”“他們怎么詆毀的?”“他們把互聯網平臺干的事披露出來了!”
4月17日,市場監管部門發布公告,對7家互聯網平臺企業“幽靈外賣”現象處以近36億元的重罰。17日晚些時候,新華社發布紀實,披露了案件查辦細節,拼多多暴力抗法行為首次進入公眾視野。周末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市場監管總局管理的《中國質量報》再發查案紀實,更詳細地披露了各個平臺抗拒執法的丑態,包括拼多多堪稱電影場面的夾手、推搡、假摔、吞紙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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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很少這樣層層遞進披露辦案細節,全國網友連吃大瓜,注意力都被吸引到了拼多多的瘋狂表演上。除此之外,本次查處案件在經濟上的關鍵在于,揭破了平臺提供“技術服務”“推流服務”的偽裝,暴露了其收賽博地租、吸血商戶和消費者的本質。所謂的“科技”企業,正在逐漸演化為網絡空間中大筑塢堡的南霸天。
如何把一個程式古板的官僚部門惹生氣?
以往相關監管部門公布對企業的處罰信息,大多限于公事公辦地發一個公告,簡略描述法律依據、事實依據和處罰結果,就連違法違規事實細節都很少描述。尤其是近年來,在“優化營商環境、增強民企信心”的大環境下,對于涉及民企的違法案件,監管部門在查辦時小心翼翼,生怕企業沒冤喊冤打造受害者人設;鑿實查處后,也盡量避免把民企到底干了什么公之于眾,背后心照不宣的考慮就是“避免損害民企形象”。
但這次市場監管部門明顯打破了隱忍克制、減小影響的“潛規則”,在公布處罰決定后,很快在央媒上發布案件追蹤報道,詳細描述轉單、資質造假、跑通審核等違法行為,曝光暴力抗法。下一個工作日,又在自家媒體把拼多多的暴力抗法小電影繪聲繪色講了一遍,一定要把新華社不方便報道的細節補上。
有過體制內或大型企業工作經驗的朋友或許有親身體會,以科層制運作的組織,最擅長在程序、層層審批中把一線辦事人員的情緒和沖動消解掉。然而這次辦案讓一向頗顯程式古板的部委表現出了憤怒的情感,可見這次專案組在查辦過程中受到了多大的折磨和窩火,相關平臺行為的性質有多惡劣。
在處罰公布前挺長時間,拼多多和執法人員爆發肢體沖突的事情就有在相關部門和行業內傳播。筆者聽說后感覺這事屬于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情理之中是因為,從各種渠道接觸下來看,以螞蟻上市被叫停為分水嶺,互聯網平臺企業的中高管理層對體制的不滿乃至敵意在持續積累。很多人并非出自在規則下進行政商博弈、實現利益最大化的理性動機,而是純粹的情緒驅動,還可能混合鍵政人常見的逢中必反、外國月亮都圓的心態。
帶點陰謀論地說,現在各種平臺上對體制的無腦攻擊內容之多、傳播之便利、監管力度之弱,不全出自壞消息流量更高的商業考量,背后少不了平臺中層的夾帶私貨。對抗監管,他們不干這種事才奇怪。
意料之外是因為,這種敵意竟然驅使他們選擇最簡單也最沒用的暴力對抗,無法有效掩蓋問題,只會讓事后鐵拳挨得更重。直到細節被公開報道出來,筆者承認自己的想象力還是太局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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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互聯網公司標榜自己年輕人多、科技感強,開明活潑、登味兒少,但從他們抗法的行為看,對員工馴化裹挾,對執法人員碰瓷或煽動群體沖突,用的還是撒潑打滾的典中典套路。
平臺自己也心知肚明,在商業運作中干的違規違法、損人利己的腌臜事,只要放到陽光下,妥妥都能算“侵犯民營企業名譽權”,所以在公司內外都執行了比傳統企業更強的信息管制。從網易粗暴驅趕被非法裁員的患病員工,到阿里屢屢曝光的“破冰文化”,再到B站、拼多多年輕員工猝死后神奇消失的輿論,雖然很多帖子被平臺利用主場優勢“蒸發”了,但群眾的記憶可不會輕易消失。
在疫情期間被炒上天的“吹哨人”概念,被窄化為針對體制勇敢揭發(而且他們熱捧的吹哨人并不符合吹哨人的定義),然而在這個概念的發源地歐美,民眾監管利劍同樣指向企業。現代國家為人民主權負責的觀念已經深入人心,然而企業無需為公眾利益負責,決策執行的透明度實際上低于政府,為防止企業在黑相中執行不利于公共利益的政策,歐美對揭發此類行為的告密者給予高額獎勵和嚴格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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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這樣的制度雖然有所提及,但從未健全落地,保護了企業的秘密、損害了公眾的利益。筆者曾在某個場合聽某短視頻平臺內容高管大談特談如何通過算法吸引用戶投入更多時間,私下里吹育兒經時他又說絕不讓自己女兒刷他所供職的軟件。不知天天喊著“陽光化”的那批社會良心,愿不愿意呼吁一下相關平臺公布他們設計產品算法的會議紀要呢?
平臺收費模式是典型的依托權力尋租
戲劇化的暴力抗法情節吸引走了公眾的大部分注意,但這次查案暴露出的平臺收費模式同樣值得咬住不放、窮追不舍,即平臺的收費模式早就從提供技術服務的回報,變為依托壟斷權力爽吃賽博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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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別人收錢的模式,主要有兩種:其一是固定價格,我為你提供商品或服務,收取與之相對應的價格;另一種是抽成,我直接從你的所得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數額。前者是相對公平的市場交換,后者一向是權力擁有者的特權,潛臺詞是“我有權在不為你提供直接回報的前提下,占有你的勞動成果”。
政府稅收是典型的抽成模式。歷史上各國政府管理能力達到一定程度,主要稅種都從人頭稅等定量稅轉向比例稅制,比如古代的什一稅,現代的消費稅、個人/企業所得稅等。政府占有公民勞動成果的依據當然是對暴力的壟斷,經過長期的革命斗爭,政府權力受到約束和監督,征收上來財政資金的用途也必須為整體公共利益負責。
另一類抽成來自所有權,比如股東對企業經營最終剩余按持股比例進行分配;再如地主向佃農提供自己所有的土地,在不參與生產過程的情況下,僅憑所有權抽取農民一定比例的勞動成果。現代房東亦然,表面上租金并不按租客收入的比例抽取,但租客收入的漲幅往往會被房東吃進。
多說一句,關于所有權的契約,必須依靠國家暴力確保執行,保護誰的所有權、優先保護哪一階級的所有權不是經濟問題,是不折不扣的政治問題。因此把“私有產權”是為一種先天的、自然合理的神圣造物,卻要求政府退出的言論,都是看不透事實本質、陶醉于片面現實的虛妄之言。
還有一類抽成披上了市場交易的外衣,試圖以提供要素或服務掩蓋尋租的本質。比如律師獲得一定比例的勝訴賠償金,投行按比例收取證券發行費用,相比所提供的專業服務,他們能賺這些錢更多依靠對人脈等社會資源的壟斷。再如中介按成交價收取一定比例的中介費,靠的并非經濟理論中“消滅信息差”的服務貢獻,在很多場合下中介反而是維護和擴大信息壁壘的罪魁禍首,甚至不乏直接下場操弄成交價格的案例。
互聯網平臺崛起時,是一種運用數字技術在更大范圍、以更高效率撮合交易的中介,隨著數據的積累、市場渠道的整合集中、算法對勞動者商家的控制加深,平臺企業已經無限接近純靠壟斷地位尋租的賽博地主。
從“中介”到“地主”,抽成始終都是平臺向商家、勞動者、消費者等收費的最主要方式。不論其擁躉如何洗白,這些所謂“科技企業”從來不是以技術服務為生存之本,而是以壟斷權力為生存之本。前一段時間被啟動調查的攜程,膽敢在不征求商家同意的前提下直接用算法下調產品售價,控制企業定價行為的權力和能力連蘇聯計委都望洋興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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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也絕非平臺低價優惠活動的受益者。這次曝光的“轉單制”分明就是國企承包工程層層轉包的翻版,與甲方直接對接的“總包”不用干活拿走一半的貨款,平臺拿走1/5,分包中介雁過拔毛,接單干活的分包和騎手用不到1/4的貨款為消費者提供商品服務,自己買的便宜東西到底便宜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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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單制進一步揭破了平臺“賣技術服務”的外衣。平臺解釋幽靈外賣開綠燈,是因為“不給過商家就去別的平臺了”。滑天下之大稽,仿佛這個市場只有幾個蛋糕店、但有無數個平臺在競爭一樣。無非是平臺內部人員和這些幽靈外賣店有利益綁定,而企業中既無紀委也無吹哨人來維護公共利益,能夠讓這套層層轉包的壟斷邏輯悄然運行如此之久。
更理論地講,公共產品的兩大特征是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其中非排他性指產品一旦被生產,再向額外一個消費者提供該產品的邊際成本為零或很小。
比如,收費公路是典型的非競爭性準公共產品,修成后跑一輛車帶來的潛在維修成本,相比投資成本來說很小。這意味著,收費公路在運輸服務中發揮著必要但不主要的作用,這種準公共產品的定價不能完全遵循依據壟斷權大小談判的純市場模式。我國收費公路主要根據里程和車型載重,也就是使用公路產生的邊際成本確定收費,收費標準還要政府審批、上級財政交通價格部門備案。你能想象高速公路按客車乘客的總收入,或貨車載物的貨值按比例抽成嗎?
平臺提供的服務具有典型的非競爭性公共產品特征,搭建好網絡、算法等之后,每一單交易需要的邊際成本幾乎為零。然而平臺能夠把準公共產品搞出地租一樣的收費方式,從商家、消費者、勞動者三方猛薅羊毛,必須歸功于對壟斷權力的最極致運用。
監管的尷尬與無奈
中國質量報用很大篇幅渲染專案組如何與平臺的軟硬對抗行為斗智斗勇,監管人員加班加點、克服傷病,最終伸張法律正義,算是經典的宣傳樣板戲。但在實際工作中,監管人員的辛酸、無奈和窩火,要遠超宣傳稿件能寫出來的程度,他們在打一場制度不健全、力量極匱乏的持久戰。
面對平臺花樣百出、不斷翻新、高度隱蔽的違規行為,監管部門根本沒有足夠的人手來進行日常監管,及時發現和處理的苗頭性違規行為。即使像本次查辦打大會戰,百余名監管人員分派到7家平臺企業,十多個人面對的是企業上百人的法務、技術、產品、審核乃至安保隊伍,難免分身乏術、被對方的人海戰術死死拖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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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平臺違規大多隱藏于龐大的數據和復雜的算法之后,監管部門在算法審計的制度建設和能力建設方面嚴重滯后于執法需要。
制度建設方面,數據和算法不需要外部存儲或備案,企業可以自主決定拿出哪些數據接受監管、什么時候拿出數據接受監管。從報道中可以看出,監管人員在提取固定證據時,可謂是處處被動。
能力建設方面,現在我們的公務員招考制度和薪酬體系決定了,招不到很多計算機技術過硬的監管人員從事算法審計。面對企業高度復雜(或者屎山)的算法代碼,以及人為堆砌的技術壁壘,監管“矛”的銳利程度嚴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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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靈外賣”的違法事實和法律適用比較簡單,無論餐飲資質造假還是違規轉包,都是板上釘釘的違法行為,難點在于摸清違法行為的規模。但現在很多監管執法的難點在于論證企業“有沒有違法”,最典型的就是反壟斷執法,需要投入大量精力進行經濟上、商業上的研究論證,并走過漫長的司法程序,專業的執法力量更顯捉襟見肘。黑色幽默的是,平臺企業高薪聘請與反壟斷部門博弈的,恰恰是后者的前領導/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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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然,以往我國對市場主體的監管存在諸多亂象,不法干部借檢查監管上下其手牟取利益。但在公務員隊伍得到大力整頓、企業違規卻更新迭代的今天,通過輿論操弄,涉企執法被徹底污名化了。
很多監管部門在檢查執法時束手束腳,一些正當的接訴檢查行為也被叫停,生怕被投訴甚至鬧出輿情,被扣上“破壞營商環境”“打擊民企信心”的大帽子。這兩年消費者投訴數量持續快速增長,不完全是維權意識增強的結果,監管松弛、違規企業信心大增才是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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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資本主義國家,我國的監管體系已經足夠溫柔謙抑。去年各方外賣大戰嚴重侵害商家利益,也只是被約談而沒有遭受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處罰。從目前看,監管部門處罰7大平臺的公式仍然是“違規店鋪數×單家店鋪罰金”,軟硬兼施阻撓執法付出的額外成本是0。在國外,暴力抗法就算不吃槍子,也是要吃牢飯的,當年安然在接受調查后銷毀關鍵文件,高管數罪并罰,判的比我們的一些貪官都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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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違法行為的縱容是對公平競爭環境、營商環境和遵紀守法者的最大傷害。幽靈外賣的查辦結果大快人心,但必須從制度上形成強大約束,打擊平臺地主吸血賽博地租的行為,讓經濟循環重新暢通起來。
一是充實執法隊伍。坐在辦公室里研究怎么高水平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空談崗位可以大幅縮減,編制和經費向市場監管一線傾斜,切實提高違法行為被查處的概率,提高執法震懾力。打破條條限制、成立專門的平臺監管機構,集中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算法審計、勞動監察等條線力量,獲得和平臺高薪法務技術團隊battle的實力。
二是加強制度建設。中國政府自古以來就懂要編戶齊民、造土地鱗冊,需要對平臺企業數據存儲提出要求,由社會公眾共同形成、涉及社會公眾利益的數據決不能成為賽博地主的土地。數據二十條回避數據所有權問題,就是在回避公眾是否對自己行為產生的數據有監管和索取回報的權利,平時最愛叫喚“保護產權”那批人這時候就不喊保護公眾數據產權了,有關部門不能受企業影響一直裝糊涂。算法動態備案也要提上日程,確保對平臺行為的監管處于先手。
三是探索符合公共利益的平臺經濟商業模式。事實證明,產權不是決定企業行為模式的根本原因。幽靈外賣事件中,享有超級壟斷權的平臺企業的行為甚至不太像總包國企,而更像從層層轉包中層層撈錢的不法發包方(違紀干部)。既然平臺企業占盡自然壟斷、非競爭性等等公共產品屬性,那么自然要像國企乃至政府一樣,接受公共利益的監督和制約。
當然筆者清楚,平臺算法和服務不能簡單用收費公路類比,需要不斷更新迭代、升級服務體驗,國有化的呼聲并不是最符合公共利益的路徑。但是,還有很多方法倒逼私營企業更多對公共利益負責,包括引入吹哨人制度,針對賽博地主兼并來的電子土地征收數據稅(大清都懂的攤丁入畝,如果數據難以確權到社會公眾,這個政策就應當實行),強制平臺收費模式和商戶/勞動者收入脫鉤、和提供服務的邊際成本掛鉤等等。
總之,平臺不能再一天到晚盯著國人的衣食住行盤算用現在這套商業模式榨出更多資源。已經有如此之多的社會資源匯集于此,必須利用自己的體量和技術積累,探索真正的技術創新前沿,成為提供科技公共產品的平臺。要么主動促進萬物生長,要么一鯨落萬物生,這是現代經濟治理下平臺巨頭必須回答的“二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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