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這張舞臺照誰見過?其這幅手寫對聯古今融合!耳目一新!可再認真一看:線條再美,若只是讓人“猜字”,便只剩展示,失去了文字的基本功能。于是問題來了—— 書法與寫字,到底該以何為界?
書法和寫字本質上沒有太多的差異。正常的字與書法是融通,字寫得飄逸,書法也差不離。誠然,書法有它的法度和張馳亦有獨特神韻和灑脫!一幅好的書法作品亦能體現一個創作者的魂靈!意隨心動,心隨意行。振腕運筆,神情合一,混然一體,靈成神逸!無論任何創作,只要用心用靈神去融合,都會是一幅好的作品!
寫字和書法看起來一樣,但其實是有很大不同的兩件事。舉個例子,就像所有人都會“畫畫”,但每個人畫出來的“畫”都稱得上是真正的畫作嗎?胡亂涂的稱得上印象畫嗎?你會拿來掛在墻上或加以欣賞嗎?所以我想,你心中應該已經有答案了。只要不是文盲,我們大部分人都會寫字,但那個不是書法。不然為什么會寫字的人都還要學書法呢。
字的起源是人們根據實際生活的需要而創造的工具,而寫字則是利用這個工具去記錄,表達和傳承人類事跡,思想及文化等的原始方式之一。
寫字的重點在于字形,是寫的什么字,要表達什么意思。而書法除了有內容的結合外,更重要的最主要的是筆畫的藝術,字體的藝術。從古至今,常人寫字都只是單純地寫字,無論寫的是哪種書體,隸書,篆書或楷行草書,這都不算書法,這只是一種字體,只是寫一個表達字義的符號。至于形體美不美觀,可能就談不上了。所以寫字并不是書法,不然像我們現在所看到的這種手機電腦打出來的文字字體也能叫書法了,但顯然不是,就算用PS等圖片軟件處理得再好看,那也只能算是美術字。
唐代的張懷瑾說的是真正懂得書法的人,著重甚至僅僅只是觀賞、鑒賞其風采神韻,而不拘泥于觀看文字的結構字形。這就是真正的書法,是從表達文字意義轉換成一種表達個人神采,甚至內心的獨立的藝術。文章要寫很多字,才能表達出作者的思想,但書法,只要一個字就能夠表現出作者的心靈個性和心境。
所以,書法不是單純的寫字,它還包含了書寫者的神采,表達了書者的性情,注入了一股人性的精神在字里行間,如果沒有這些,那就是一張沒有生命力的白紙黑字,就像把這種電子字體當書法欣賞,味同嚼蠟,毫無味道可言。
不過有成語說“字如其人”,那普通人寫字有其自己的個性,寫的時候可能也帶了情緒,為什么不能算書法呢?
這個問題,其實你套在別的藝術方面來想,你就能明白了。比如說人人都會唱歌,為什么他就當不了歌星,為什么成不了歌唱家呢?道理很顯然,因為歌星歌唱家是受過訓練的專業人士,他掌握并熟悉技法,于是也更能用他的技巧來加強表達自己的感情,所以唱起來就比普通人好聽,耐聽。
再說跳舞,普通人聽到音樂可能點、搖頭,搖臀扭腰 ,擺手,跺腳,這算舞蹈嗎?只能說他聽到音樂了,但你沒從他的動作里看出來他開心與否,沒看出美,他的卡點也不是那么有節奏。而藝術家就能充分結合音樂的節奏,帶入自己的感情,加上平時鍛煉的肢體語言,于是展示出優美的舞蹈動作,雅俗共賞。
另外還有一個觀點認為,古代書法家有些其實就是寫字,也成了書法。不討論他們當時實際是不是出于書法而寫,無法查證。但我想說的是,就算只是平常書寫,這也其實是書法家到達一定程度之后,已經把書法的法度融入在自己的骨子里的表現。盡管你看著可能是隨手記事記人,但也同樣就成了作品。
就像舞蹈家臨時起意,即興來的一小段靈感,它就是舞蹈,可能就會以此來創作或者融入一支新的舞蹈。又像音樂家的靈感一樣,你也不能說他每首曲都是為了作曲而作的曲,很多時候很多場景就是情緒來了,靈感來了,情感的抒發,就有了新的想法,新的感覺,自然而生出了新的曲子。而不是刻意編曲而成的,不是嗎?
正因為靈感突發而出,情緒也就最濃烈,個性神采也就最強。“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只有具備深厚的書法功底,加上創作的靈感才能寫出曠世佳作,這種機會可遇而不可求
寫字只是書寫字形,用來表達文字的意義,表達文章的思想,日常書寫,實用為主。書法則是一種獨立的點畫藝術,能夠表達人的個性及人格魅力,也能夠表達人的心理狀態,喜怒哀樂,產生了藝術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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