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于中國人民共和國上海海關“海關走私違規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欄獲悉,4月29日,龍工(上海)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因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被行政處罰,處罰機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洋山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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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顯示,經海關調查,當事人有以下違法行為:當事人委托密爾克衛智能供應鏈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分別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7月16日、2024年9月10日向海關以一般貿易方式申報進口3票貨物,報關單號分別為224820241000053000、224820241000113700、224820241000145936,其中第一票項下第一項、第二票項下第二項、第三票項下第一項申報商品名稱均為康明斯發動機,申報數量共計24臺,申報價格共計FOB296616美元,申報商品編號均為8408909390,對應進口關稅率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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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上述貨物均為四沖程的壓燃式柴油發動機,應歸入商品編號8408909290,對應進口關稅率為8%。經計核,當事人漏繳稅款共計人民幣72438.27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當事人應當向海關如實申報。上述事實業已構成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行政處罰調查期間,當事人能夠配合海關查處違法行為且認錯認罰,主動繳納擔保金。
以上行為有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證、海關貨物稅款計核證明書、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認定書、海關查問筆錄、情況說明等證據為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八十六條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第四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一)》(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182號)第九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一目、第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罰機關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科處罰款人民幣3.2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滬洋山關緝違字〔2026〕19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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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龍工(上海)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冊資本44800萬港元,法定代表人李新炎,大股東為中國龍工發展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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