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羊城晚報
“全款買的車位,后來才知道早在2023年被法院查封了。”近日,肇慶高新區合景天峻花園業主劉先生傾訴了自己的維權困境。和他遭遇相同的業主,群里已有80多人。他們以2萬-7萬元不等的價格,全款購置車位,結果有的被查封,有的被登記至第三方名下,如今開發商疑似“資不抵債”,而第三方公司消極推諉,業主們陷入“辦證遙遙無期”的維權僵局。
買來車位卻辦不了證
劉先生的維權之路,要從2024年1月28日說起。當天,他在營銷中心選購一處地下產權車位,銷售人員明確承諾當年6月底即可辦證。出于信任,劉先生當場付了全款。
然而,約定時限過后,辦證始終沒有進展,開發商也始終未出具正規合同和票據,多次溝通均以“手續正在辦理”為由敷衍拖延。更讓劉先生始料未及的是,此后他在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詢發現,該車位早在2023年8月9日已被四會市人民法院查封。“開發商明知車位被查封,仍隱瞞實情,對外打著‘一手車位’的廣告售賣,很可惡!”
同小區業主孫先生也有相似遭遇——車位雖未被查封,卻被登記在第三方名下。2024年2月,孫先生在營銷中心全款購入車位,同樣收到短期可辦證的口頭承諾。事后,他不但沒等來產權證,查詢還發現,自己所購車位已被備案登記至第三方張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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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購置車位,卻被登記至第三方張某名下
“記者幫”了解到,2023年至2024年,該小區多名業主陸續購置車位,但卻存在未拿到正規網簽合同、發票等情況,目前業主維權群已有80余人。業主普遍反映,整個認購流程混亂無序:認購書蓋章既有開發商公章,也有第三方張某公司(四會華創信息咨詢服務部)印章;收款渠道五花八門,張某公司賬戶、私人支付寶、五金店等轉賬皆有;甚至有業主已繳納維修基金,事后才發現所購車位竟在張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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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業主甚至已繳納維修基金
亂局源于“包銷協議”
為何會形成如此復雜的權屬局面?“記者幫”聯系多位業主、相關部門發現,亂局源于一份“包銷協議”。
2023年3月,開發商肇慶昊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張某簽訂《大宗車位買賣協議》,由乙方(張某)一次性購買551個產權車位。協議約定:“待乙方(張某)與乙方客戶銷售成交后,甲方(昊泰公司)須于7個工作日內配合乙方將車位變更至乙方客戶名下……若截至2025年3月31日購買房源未能全部銷售成交并網簽《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乙方未銷售成交的房源需由乙方指定人員/公司與甲方網簽《商品房買賣合同》。”
簡單來說就是,張某名義上“買”了551個車位,但協議允許他先不全部過戶——賣掉一個、開發商更名一個。若到2025年3月31日,仍未賣完并網簽,剩余車位須由張某與開發商正式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兜底買走,相當于一份“包銷協議”。
然而,這份“包銷協議”在實際操作中導致業主權益被架空。后續銷售中,部分業主與張某公司簽訂車位認購書,部分業主則直接與開發商簽訂認購書。但無一例外,業主們均未能進一步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辦理網簽備案。
在業主看來,自己付了全款卻遲遲不能網簽,根源在開發商故意拖延。孫先生氣憤質問:“拖來拖去,拖到2025年3月31日后,就是為了將車位過戶給張某,不知道存著什么心思!”
協調為何陷入僵局?
廣東省數字住房(粵安居)一體化平臺顯示,合景天峻花園地下室共有848個產權車位,其中315個處于預查封狀態,產權登記在昊泰公司名下,此外250個已批量過戶至張某名下,其余登記在其他小業主名下。
據了解,該小區車位先后經歷兩輪司法查封:2023年8月,部分車位因昊泰公司與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糾紛被查封;另有部分車位于2024年2月起被查封。
業主們介紹,一開始車位被申請查封,之后張某介入訴訟,拿回一部分車位,過戶到自己名下;還有一部分車位訴訟未完結、持續處于查封狀態,就一直留在開發商名下,導致如今權屬混亂的局面。
對此,肇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城市建設局接受羊城晚報“記者幫”采訪時表示,自2024年6月起,該局陸續收到合景天峻花園地下室車位未簽訂正式買賣合同、未辦理網簽的投訴,并多次開展協調。
協調過程一波三折。2025年3月,城建局已要求張某盡快與業主辦理過戶,但對方未配合辦理;同年6月,該局組織張某與業主現場協調,會后分批組織業主簽訂《車位買賣合同》,大部分業主已簽,但張某至今仍未按約過戶;10月該局再次組織協調,提出調解方案:未查封車位分批次過戶,稅費各擔;查封車位待張某與昊泰公司執行異議之訴結果,勝訴則解封過戶,敗訴則置換未查封車位或退款。業主基本同意,但張某一方均未推動。
“記者幫”多次致電張某,電話無人接聽。目前,小區營銷中心也已撤場。業主劉先生最擔憂的是,首批被查封車位將在今年8月解封,“解封后可能因開發商債務問題再次被處置,我們可能就錢財車位兩空了!”而已過戶至張某名下的未查封車位同樣“危機四伏”,“他一直拖著,過戶遙遙無期,我們擔心他隨時拿去抵押,希望有關部門能加強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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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與開發商簽訂的認購書
辦證難題難在何處?
多次協調均告失敗,問題究竟卡在哪里?“記者幫”就此進一步采訪了相關部門。
肇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城市建設局工作人員表示,涉事各方法律關系復雜,該部門“沒有權力或者說沒有辦法直接去認定”,目前只能初步認為“可能存在偷稅漏稅的情況”。而公安部門此前認定“這不屬于詐騙,是經濟糾紛”。
談及開發商,城建局介紹,昊泰公司目前疑似“資不抵債”,其說法始終是“跟張某簽了包銷協議,實際上是他買的,他收的錢,跟昊泰沒有關系”。該局表示,現在還在整理情況,如涉及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移交職能部門查處。
在協調過程中,張某持續不配合。為何無法采取強制措施?對此,工作人員解釋:“這屬于買賣雙方的民事合同糾紛,就算是想要采取強制措施,也無法綁住兩個人去辦過戶。”
接下來,該局擬請求區政法、公安等相關部門介入,督促落實過戶、制定查封車位處置方案,同時引導業主通過司法途徑維權。
事實上,開發商將大批量車位通過包銷協議轉讓給第三方——第三方向業主出售后長期不網簽——最終將車位批量過戶至第三方名下的操作,并非孤例。
“記者幫”查閱最高人民法院及多地法院公開生效判例發現,類似操作在司法實踐中存在較大法律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76條明確建筑區劃內車位應當首先滿足業主需要,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開發商須按配置比例將車位處分給業主,否則不符合“首先滿足業主需要”的法定要求。
天津津南區法院(2023)判例顯示,一開發商將607個車位打包轉讓給非業主公司,因協議目的并非優先滿足業主需求,被認定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無獨有偶。西安未央法院(2024)亦判決開發商與第三方約定 “包銷期滿剩余車位強制過戶給第三方”的條款無效,明確非業主第三方不能通過買斷排除業主優先購買權。
記者 | 李海嬋
圖片| 受訪者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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