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31.6 萬元養老存款被弟弟私自轉移,他私刻銀行公章偽造銀行轉賬單竟被法院采信,五級司法程序核心證據全程被無視
近日,七旬的湖南長沙張女士實名反饋,講述了自己長達數年的遺產繼承糾紛維權困境。作為貼身照顧父母十七年的女兒,她手持母親生前立下的合法公證遺囑,卻在母親離世后,遭遇小弟張明輝惡意轉移母親 31.6 萬元養老存款、私刻銀行公章偽造銀行轉賬單侵吞母親全部遺產的境遇。更讓她心寒的是,從長沙芙蓉區法院一審,到長沙中級法院二審,再到湖南省高法院再審,直至長沙檢察院檢察監督、湖南省檢察院復查,她走完了我國民事訴訟全部的五級司法救濟程序,核心證據始終被無視、關鍵調查申請接連被駁回,合法的繼承權利始終得不到司法支持,維權之路徹底陷入絕境。
十七年盡孝床前,公證遺囑明確合法繼承權
張女士與大哥、二弟、小弟張明輝系一母同胞的親兄妹,父親早年離世,母親于 2020 年 6 月 20 日去世。從 2003 年到 2019 年,長達十七年的時間里,其母親的飲食起居、生病照料,全由女兒張女士一人承擔,三個兒子從未在父母床前盡過一天贍養義務。
“父親病重時,其母親打了無數次電話要求張明輝回來看看,他都不肯露面,當晚父親就去世了。母親到去世都沒有原諒張明輝。” 母親在 2007 年 10 月 16 日,專程到長沙市公證處立下了一份公證遺囑,對自己的財產做出了明確安排。
這份編號為 (2007) 長證內字第 6824 號的公證遺囑,是本案遺產分割的核心合法依據。遺囑中清晰載明:其在股市的投資中有女兒張女士五萬元!在其去世后除歸還女兒五萬元外其余錢按法定繼承。
這份經過公證的遺囑,在長沙市芙蓉區法院一審程序中也被法院認可其合法效力。可讓張女士萬萬沒想到的是,這份白紙黑字、蓋著公證處鮮紅公章的遺囑,從二審法院起至最終卻成了一張無法兌現的 “空頭支票”。
母親的 31.6 萬元存款被張女士小弟張明輝瞞著母親擅自一次性轉走!
張女士的小弟以斷絕母子關系和不給母親送終等相威脅,強行將八十六歲身患多種疾病的老母親從張女士身邊帶離,將老母親送到老破小的出租房!也是從這一刻起,一場針對老人遺產的惡意轉移,悄然拉開了序幕。
就在三兄弟帶走母親的當天,張明輝就一次性注銷了母親名下所有工商銀行賬戶,將賬戶內全部 316889.23 元存款,存入了同日新開設的尾號 3953 的銀行賬戶中。僅僅 27 天后,2019 年 5 月 24 日,張明輝再次瞞著母親,將賬戶內 316000 元全額擅自一次性轉走。
銀行轉賬憑證、業務辦理錄像清晰顯示,這筆大額轉賬全程由張明輝一人操作,母親本人根本未到場,對這筆錢的去向毫不知情。更關鍵的是,這筆錢的核心組成部分 216000 元,大哥早在 2018 年 12 月 21 日就出具過《收條》,明確載明這筆錢是 “代母親保管”,絕非母親對其的贈與。甚至在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一審庭審中,張女士的兩個弟弟(被告)親口承認,這筆 31.6 萬元在母親去世三年多后,依然未被處置,始終處于張明輝的實際控制之下。
可就是這樣一筆來源清晰、性質明確、被惡意轉移的老人遺產,長沙芙蓉區人民法院一審、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卻均以 “張女士母親去世時該款項不在其母親名下” 為由,拒絕將其納入遺產范圍進行分割。“我母親根本不知道這筆錢被轉走了,張明輝瞞著母親,趁母親病重之機偷拿母親的身份證和銀行存折到銀行,擅自將她帳戶內 31.6 萬元全額一次轉走!法院不查錢是怎么轉走的,不追究他們惡意轉移遺產的責任,反而說這筆錢不算遺產,這簡直荒唐至極!” 張女士氣憤地說。
張明輝私刻銀行公章偽造轉賬單竟被采信,核心調查申請全被駁回
如果說 31.6 萬元遺產被侵吞,是張女士心中的一根刺,那么張明輝私刻銀行公章偽造銀行轉賬單,被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采信,則讓她徹底感受到了司法不公的寒意。
張明輝曾在 2014 年至 2016 年間,分三次以高息為誘餌,騙取母親 7.6 萬元,多年來本息分文未還。可在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一審庭審中,張明輝卻拿出了一份他私刻銀行公章偽造的《中國建設銀行個人活期賬戶交易明細》,聲稱自己早在 2018 年 12 月 18 日,就已經連本帶息向母親償還了 8 萬元。
但這份被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當作核心定案依據的證據,是張明輝私刻銀行公章偽造的銀行轉賬單,屬于明顯的違法行為。張女士經向建設銀行核實,這份交易明細上加蓋的業務公章,建設銀行根本就沒有此公章!此銀行公章是假的。更蹊蹺的是,張明輝聲稱的這筆 8 萬元還款,在母親的銀行賬戶流水中,根本沒有對應的入賬記錄。
“這筆 8 萬元的三年定期存款,是我 2018 年 12 月 19 日,將我母親存折上的工資積累八萬元存入母親名下定期三年存款單!跟張明輝所謂的還款沒有半點關系。” 張女士說,為了查清這筆錢的真實去向,她在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一審、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長沙市人民檢察院檢察監督、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復查的每一個環節,都書面申請且同時口頭也申請司法機關調取母親工資存折的完整流水,可每一次申請,都被無正當理由駁回。
更讓張女士無法接受的是,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及長沙市人民檢察院、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在裁判文書和決定書中,始終以 “一審中張女士對該證據真實性無異議” 為由,認定這筆還款真實有效。可事實上,這句 “真實性無異議”,是一審中代理律師當庭發表的質證意見,僅針對證據載體本身,絕非對還款事實的認可,更不是張女士本人的意思表示。張女士早已向長沙市人民檢察院、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提交了代理律師出具的書面說明,澄清了這一事實,可兩級檢察院依然視而不見,照搬法院的錯誤認定,先后作出了不支持監督申請、不予復查的決定。
張明輝瞞著母親擅自取走母親賬戶上大額存款 31 萬多元,屬非法侵占行為!他還私刻銀行公章偽造銀行轉賬單也是明顯的違法行為!然而長沙的法官檢察官們卻置若罔聞!袒護被告!歪曲事實!完全違背了職業道德!法院檢察院沒有調查清楚就下判決既是對原告的不負責任!也是對法律的漠視!
“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是 2023 年 9 月 26 日,開庭后的第二天就匆忙下了判決,連我申請調查流水的時間都不給,連基本的事實都懶得查,這不是明目張膽的包庇是什么?” 張女士說。
公證遺囑被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惡意曲解,程序違法貫穿全案
除了遺產認定、證據采信的錯誤,本案中更離譜的,是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對公證遺囑的惡意曲解,以及貫穿全案的程序違法問題。
針對公證遺囑中明確的 5 萬元還款義務,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作出了顛覆基本法律邏輯的改判。法院以 “遺囑中約定返還款項應來源于股市資金,張女士母親去世時已無股票資產” 為由,直接否定了張女士的 5 萬元合法債權。
“我母親在公證遺囑里寫得清清楚楚,她借了我 5 萬元,去世后要還給我,這是她自認的債務,跟這筆錢有沒有投進股市、去世時還有沒有股票,有什么關系?” 張女士說,就算按照遺囑的表述,大哥也有同等的 5 萬元債權,可大哥在庭審中自己放棄了權利,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卻以此為借口,連張女士的合法債權也一并否定,完全是枉法裁判。
而對于三兄弟提交的、與公證遺囑內容沖突的 2019 年自書遺囑,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一審、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的認定更是雙重標準。這份遺囑訂立時,母親已是 86 歲高齡、身患多種疾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老人,遺囑訂立時沒有任何合法見證人,甚至張女士提交了大弟的錄音,能證明這份遺囑是張明輝夫婦脅迫母親寫下的,更離譜的是,遺囑上的見證人信息,是張明輝在母親去世第二年、張女士提起訴訟后,私自添加上去的。可就是這樣一份漏洞百出、涉嫌偽造脅迫的遺囑,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未做任何筆跡、形成時間鑒定,直接予以采信。
更嚴重的程序違法,出現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庭審中。張女士回憶,二審開庭時,合議庭的審判員全程未到庭,只有一名法官助理和書記員主持庭審,庭審過程中,法官助理還多次阻止她當庭陳述事實、發表辯論意見,徹底剝奪了她的法定辯論權。可這些嚴重的程序違法問題,在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長沙市人民檢察院檢察監督、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復查環節,都被完全無視。
五級程序走完維權無門,七旬張女士呼吁司法公正
從 2021 年提起訴訟至今,五年多的時間里,張女士走完了我國民事訴訟全部的五級司法救濟程序,卻始終沒能等來一份公正的結果。
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一審,采信被告張明輝涉嫌偽造的還款證據,否定 31.6 萬元款項的遺產性質;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惡意曲解公證遺囑內容,否定張女士的合法債權,維持了一審的錯誤判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無視案件核心事實爭議與程序違法問題,駁回了她的再審申請;長沙市人民檢察院檢察監督、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復查,未對案件核心證據做任何實質性調查,照搬法院判決理由,先后作出了不支持監督申請、不予復查的決定。
“委托的律師說,長沙市檢察院根本沒有去銀行總行調查流水,只是去分行走了個過場,就草草下了決定。” 張女士說,她至今未明白,為什么自己手里握著鐵證,卻始終贏不了這場官司。
十七年貼身照顧父母,到頭來卻被三個從未盡孝的兄弟侵吞了全部遺產,連法律賦予的合法繼承權都得不到保護。如今古稀之年的張女士,卻依然在為自己的公道奔走。
她始終想不明白,為什么法律明確規定 “自書遺囑不能撤銷、變更公證遺囑”,可她手里的公證遺囑卻形同廢紙;為什么惡意轉移遺產、偽造證據的人,能得到法院、檢察院的偏袒;為什么她一次次申請調查關鍵證據,卻始終被各級司法機關拒絕。
“打這場官司,不只是為了要回屬于自己的錢,更是為了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照顧了父母十七年,不能讓他們在天之靈,看著自己的養老錢被不孝子騙走”,更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孝女遭受冤屈和不公”!,她依然相信司法公正,希望相關部門能夠介入調查,徹查本案中的違規違法行為,還原案件事實真相,還她一個公道,也讓天下盡孝的人,不會寒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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