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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輕的絮
惹最大的禍
無心的一按
換來蔓延的火光
這筆“學費”
究竟該誰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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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玩好奇,惹來大禍
未成年人小琦(化名)在戶外玩耍時,出于貪玩好奇,用打火機點燃了自家房后堆積的楊柳絮。由于楊柳絮極其易燃,短短幾秒鐘,火勢迅速蔓延至鄰居家的承包地,導致鄰居家承包地的樹木和圍網過火燒損。
事故發生后,雙方就賠償問題未達成一致,鄰居將小琦及其父母訴至法院,要求賠償財產損失30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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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孩子父母需賠償鄰居損失
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審理認定,小琦點燃楊柳絮是引發此次火災事故的直接原因,其行為與鄰居財產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因火災事故發生時小琦不滿15周歲,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侵權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依法應由其父母承擔。經現場勘查,法院認定過火樹木251棵、過火圍網70塊,法院結合該地區市場水平確定損失金額。最終,法院判決小琦的父母賠償鄰居財產損失11萬余元。該判決現已生效。
欠缺民事行為能力
不意味著造成的損害無需擔責
法官介紹,幾乎年年都有因點燃楊柳絮引發的火災,而且據相關部門統計,點燃楊柳絮的以少年兒童居多。少年兒童雖因不能辨認或不能完全辨認自己的行為而欠缺民事行為能力,但不意味著其造成的損害無需擔責,而是由監護人承擔責任,如其有自己的財產,則從該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
法官提示,楊柳絮飄飛的高峰期是楊柳絮火災的高發季。楊柳絮易燃且火勢難控,一旦點燃極易引發不可挽回的損失。大家務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切莫心存僥幸。家長更需切實履行監護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的消防安全教育,告誡孩子切勿點燃楊柳絮,遠離打火機、火柴等火源。同時,住戶要及時清理自家門前、院落內堆積的楊柳絮,避免形成火災隱患。
來 源 :CC TV今日說法, 公眾號 @北京晚報,圖: 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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