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體壇大叔
最讓我覺得不對勁的,不是他被抓了,是他之前干過,但什么事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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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審這個事很多人都看過了,研三學生顧振佳,在學校超市偷拍女生裙底,當場被制止,照片刪了,人沒跑掉,曝光上網,然后校方通報開除,稅務局介入調查,公務員身份大概率也沒了,這條線非常清晰,處理也算干脆,沒什么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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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個細節我一直沒從腦子里出去。
知情人在帖子里說,他本科的時候就偷拍過室友,還有跟蹤行為,不是第一次,是慣犯。
我不知道這個爆料有多少是坐實的,網絡上的"知情人"不能全信,但我覺得這句話本身就值得停下來想一想,不是因為它罵得狠,是因為它如果是真的,那整件事就不只是一個人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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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從本科就開始干這件事的人,碩士讀了三年,期間通過了公務員的筆試、面試、體檢,政審也走完了,名字掛在稅務局的擬錄用公告里,公示期結束,差幾天就正式上岸,如果不是那天超市里那個女生的朋友眼尖,他現在已經是江蘇稅務局的正式工作人員了。
你說這個系統發現他了嗎,沒有,一關都沒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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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讓我頭皮發麻的地方。
評論區有人問,他之前干過,怎么能通過政審,我覺得這個問題問得非常準,政審查的是什么,犯罪記錄,檔案,家庭背景,社會關系,它能查到的東西是有范圍的,有些事沒被立案就不存在于任何系統,沒有記錄就像沒發生過,政審這道門對沒被抓過的人來說,基本等于敞開的。
而他本科偷拍室友這件事,如果當時沒報警,沒有任何記錄,那它就干凈地不存在于任何一張表格里,他帶著這件事,順順當當讀完研究生,順順當當考上公務員,順順當當即將上班,就這么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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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大部分人看這個事的時候,會在心里建一個模型,把他定位成一個一時沖動的人,貪念涌上來,腦子短路,做了蠢事,這個模型讓人好受一些,因為它意味著這是個偶發事故,處理了就結束了,但如果他真的不止一次,那這個模型就不對,他不是腦子短路,他只是在某一次終于被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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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種情況,性質完全不同。
前者是一個人在某一個瞬間失控了,后者是一個人很長時間以來都這樣,只是沒被看見。
有條評論讓我覺得很準,"今天敢拍裙底,明天就敢拍機密",這話說得有點猛,可它里面有個東西是對的,就是一個長期做某件事的人,不會因為換了身份就換了行為方式,他進了稅務局,穿上制服,管著某些數據,接觸某些信息,他那套行事邏輯會帶進去,只不過場景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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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在判他,我是在說,如果他真的是從本科就開始這樣的人,那這件事就不該被理解成"他毀了自己的前途",他的前途對他周圍的女性來說意味著什么,這一面很少有人去說。
開除學籍這個處分說說是什么意思,研究生學歷沒了,退回本科,但本科學位也拿不到,有人評論說這相當于高中學歷,這有點夸張,本科學歷還在,只是沒有學位證,但這已經足夠讓他未來的路窄得很,事業編報不了,大公司檔案一查就知道,再考研學校大概率不收,公務員是徹底沒了,這輩子這件事都會跟著他,這個代價夠重,問題是,代價夠重和這件事能不能防住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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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處理了,下一個呢。
如果類似的人之前也干過類似的事,但沒留下記錄,他現在可能正坐在某個單位里,政審過了,體檢過了,公示也過了,誰都不知道。
這不是在說系統有意放水,是在說這種事有天然的篩查盲區,慣犯只要不被當場抓住,就可以干干凈凈地通過每一道關,而受過傷害的人又往往因為各種原因選擇不報警,不聲張,這個循環就一直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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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在小紅書發帖曝光的女生,或者說她的朋友,是這件事里真正阻斷了那個循環的人,不是制度,是一個具體的人決定不算了,一定要說出去。
我有時候想,她發那個帖子的時候應該也有人勸她,算了,照片刪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萬一把自己搞得很麻煩,她沒算了,帖子發了出去,事情才往后有了這一串,如果她算了,顧振佳現在已經在稅務局上班了,檔案里什么都沒有,干凈的。
這件事最后的走向很好,校方通報快,處理不含糊,稅務局也跟上了,很多人在夸這次的處置效率,我也覺得不錯,但我夸不出特別高興的感覺來,因為我知道這個結果的前提是,有人當場制止了,有人拍了照片留了證據,有人沒有選擇沉默,把這幾個條件隨便拿掉一個,結局就完全不同,不是制度更好了,是這次運氣夠好,撞上了一個愿意開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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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件事我一直想說,他被抓之后去私信發帖者求刪帖,說父母年紀大了,說自己在能力范圍內什么都能做,說會給當事女生道歉,說一定好好做人,我不評價這些話里有幾分是真的后悔,幾分是怕后果,我就是覺得,他想到的第一件事是讓這件事消失,不是去道歉,是先讓帖子沒了,道歉是后來談條件的時候才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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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順序,我覺得能說明一點東西,就自己判斷吧。
一個真正知道自己錯了的人,第一反應一般不是"把能證明我錯了的東西都弄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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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有人說,以后找工作,本科學歷勉強還能用,只是去不了需要看檔案的正規單位,也有人說檔案留了污點,學位證也沒了,哪兒都難,我不知道他最終落腳在哪里,這部分也許對他來說才是最漫長的代價。
但有個女生的朋友,那天在超市看到那一幕,沖過去制止了,還拍了下來,然后發出去,這件事也會跟著她,只是跟著的方式不一樣。
你說這種人,是不是就應該在第一次的時候就被攔住,而不是等到他的名字出現在稅務局的公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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