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倪 弋
初夏,北京市西城區西海濕地公園里,匯通祠傳來聲聲鳥鳴,打破了清晨的寧靜。西海濕地公園如今成了候鳥遷徙的關鍵“服務區”。
湖心島上“西海野鴨島”標牌格外醒目。標牌背后,是一次“跨越千萬里”的生態修復。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張雅杰介紹,2025年,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園林部門對一起非法交易盔犀鳥制品案件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的同時,準備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
“每一件非法制品,都意味著野外種群數量的減少和生物多樣性的隱性流失。行政處罰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應雙軌推進,‘違法受罰’與‘損害恢復’應同步開展。”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吳新華說,檢察機關依法將本案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作為民事公益訴訟支持起訴案件線索受理并立案辦理,在法律適用、協調磋商等方面為園林部門提供支持。
“最常規的生態損害賠償路徑是賠款上繳國庫。為了讓生態修復更好地從‘賬面’上落地于實踐中,我們試圖探索更直接、更可見的生態修復方式。”吳新華說,考慮到本案損害對象盔犀鳥棲息地遠在千萬里之遙的熱帶雨林,原位修復的條件并不具備,按照相關規定,“異地修復”是可行的方案。
檢察機關將目光投向了西海濕地。“考慮到本案損害對象為鳥類資源和生物多樣性,而西海濕地正是需要提升生物多樣性且是候鳥遷徙關鍵節點的本地生態系統。這一方案符合生態環境損害‘異地修復’的制度目的和實踐可行性。”吳新華解釋。
在檢察機關支持下,西城區園林綠化局和案件當事人就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開展依法磋商。經磋商,案件當事人同意在西海濕地進行生態“異地修復”,以此履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
檢察官們與園林部門、街道和養護單位人員一同用腳步丈量每一段岸線。為測算湖心島植被補種量,他們乘船登島,在料峭春寒中拿滾尺一點一點地量。經多輪論證和研判,方案最終敲定:沿西海北岸補種百米蘆葦,湖心島密植迎春花叢,匯通祠小山搭建數十個人工巢穴。案件當事人支付相關費用。
站在北沿觀景臺,對岸湖心島一片花團錦簇。“這就是修復成果之一。”吳新華指著花叢說。透過望遠鏡,只見幾只野鴨靜臥巢中,身下是灰白蛋殼。“種花就是為了給它們營造一個接近自然的安全繁殖環境。”張雅杰解釋。
早在2023年,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創建轄區內首家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站——“檢愛護航什剎海工作站”,以“海畔公益對話”為平臺,以公益訴訟檢察履職為抓手,創新融入基層治理。2025年進一步推出由檢察官擔任的“法治副主任”進街道機制,著力推動檢察履職從“個案辦理”向“系統治理”延伸。
“將修復地選在西海濕地,正是源于‘法治副主任’的基層視角。”吳新華說,該機制要求派駐各街道的檢察官深度參與基層治理,“當我們會同園林部門尋找合適的修復地點時,作為什剎海街道的法治副主任,我第一時間想到了這片位于城市‘心肺’位置的濕地。”
“從個案辦理到系統治理,我們將始終踐行‘紅墻意識’,用心守護首都核心區的綠水青山。”西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表示。
《 人民日報 》( 2026年05月14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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