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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給原研藥“松綁”的消息一出,很多人覺得這只是一次普通的醫保支付微調,畢竟“醫保按低價報,差價患者自己掏”的邏輯在其他省份早已存在。但為什么只有上海引發了震動?核心在于,上海不僅改了報銷方式,更給醫生卸下了“集采考核”這座大山。在其他省份,雖然表面上患者也可以自費購買高價原研藥,但醫生開多了,不僅要面臨“完不成集采任務”的績效扣罰,甚至可能因為藥費超標讓科室“倒貼錢”。這從來不是一道簡單的算術題,而是一場關于制度博弈的無聲戰爭。
在其他省份,國家集采的“硬指標”像緊箍咒一樣勒在醫院頭上,規定必須完成60%到80%的仿制藥采購量。醫生如果開了太多原研藥,擠占了仿制藥的指標,醫院考核就會不合格,不僅拿不到醫保獎勵,醫生個人也可能被問責。再加上如今DRG/DIP按病種“打包付費”的改革,原研藥的高昂價格很容易擊穿病種的支付標準,超出的費用得由醫院自行承擔。為了不虧本,醫院往往直接在系統里把原研藥“藏”起來,或者干脆斷供,醫生就算想開也開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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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上海新政的高明之處,在于它精準地切除了這兩個痛點。通過明確“不考核非中選藥占比”以及“高價藥費不計入DRG病種打包費”,上海徹底終結了這種懲罰機制。這意味著醫生開原研藥不再是“違紀”,也不會讓科室“虧錢”,醫院自然也就沒理由再阻攔患者用藥。至于其他省份為何遲遲不跟進?除了既有的考核體系尚未理順,更深層的顧慮在于對集采大局的沖擊以及對醫保基金的擔憂。畢竟,集采的邏輯是通過仿制藥替代原研藥來降價,放開限制可能會影響國產藥的市場空間;而且并非所有省份都有上海這樣充裕的醫保家底,一旦高價藥使用量失控,很難保證不沖擊“保基本”的底線。
說到底,其他省份是“政策上允許,執行上受限”;而上海則是真正把“選擇權”通過制度保障,交還給了患者。當我們在討論原研藥是否值得自掏腰包時,其實是在討論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在保基本的同時,我們是否愿意為個體的差異化需求留出一條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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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看病時遇到過“開不出原研藥”的情況嗎?如果讓你自己補差價,你會為了原研藥買單嗎?歡迎在評論區聊聊你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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