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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京法網事
供稿 | 北京一中院
作者 | 張倩
“江海萬里,心中念你,便不覺遙遠。”
近期熱映的潮汕方言電影《給阿嬤的情書》,讓“僑批”一詞走進了無數觀眾的心里。一封封泛黃的信件,承載的不只是一個家庭幾十年的守望,更訴說了一個特殊群體——那些留在故土、牽掛海外的僑眷們的集體記憶。
電影中的阿嬤葉淑柔因丈夫鄭木生下南洋謀生,她則獨自在潮汕老家將三個孩子撫養成人。幾十年間,一封封跨越山海的僑批,串聯起了那份遙遙相望的情義。在銀幕之外,讓我們一起走進歸僑、僑眷群體,看看法律是如何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身份認定
什么是“僑眷”?阿嬤算不算?
電影中,鄭木生是定居在泰國的中國公民,在法律上屬于“華僑”,葉淑柔作為他的配偶,自然屬于“僑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第二條規定,僑眷是指華僑、歸僑在國內的眷屬。本法所稱僑眷包括:華僑、歸僑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同華僑、歸僑有長期扶養關系的其他親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華僑、歸僑去世后或者華僑身份改變后,其國內眷屬原依法認定的僑眷身份不變。
也就是說,即使木生客死異鄉,阿嬤的僑眷身份也不會因此消失。
僑批
每一分錢,都有法律“護身符”
電影中最催淚的情節之一便是謝南枝在木生去世后,以木生的名義,持續18年向阿嬤寄僑批,所謂僑批,是海外華僑通過民間渠道匯寄至國內的信件與匯款合一的特殊郵傳載體,也是連帶家書或簡單附言的匯款憑證。這些僑匯成了阿嬤一家最重要的經濟來源,阿嬤收到的每一封僑批、每一筆匯款,都受到法律的保護。
《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第十五條明確規定,國家保護歸僑、僑眷的僑匯收入。
正如電影尾聲所言,鴉片戰爭后,下南洋的中國僑民持續往家鄉寄僑批,成為近代中國重要的外匯來源。它不僅是無數個“阿嬤”賴以生存的家庭支柱,更曾在國家層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繼承與贈與
跨越山海的財產權利
電影中有一個細節:木生在泰國蹬三輪車,辛苦打拼,省吃儉用,通過僑批把錢寄回家。那么,如果木生在泰國留有遺產,阿嬤和孩子們是否有權繼承?答案是肯定的。
《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 歸僑、僑眷有權接受境外親友的遺贈或者贈與。歸僑、僑眷繼承境外遺產的權益受法律保護。歸僑、僑眷有權處分其在境外的財產。
這意味著,即使親人遠在海外、即使遺產在異國他鄉,阿嬤作為僑眷,依然有權利去主張、去爭取屬于她的那份遺產。
出境探親
從見字如面到萬里團圓
阿嬤葉淑柔一輩子守在潮汕老家,從未出過遠門,在與南枝通信期間,阿嬤提到要來泰國看望木生,親眼看看那片丈夫奮斗過的土地。這個樸素的愿望,在今天有了法律的回應——阿嬤作為僑眷,依法享有出境探親的權利。
《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保障歸僑、僑眷出境探親的權利。歸僑、僑眷職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出境探親的待遇。
這意味著,像阿嬤這樣的僑眷,依法有權申請出國探望海外的親屬。不僅如此,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歸僑、僑眷職工出境探親時,還可以享受專門的假期待遇——探望配偶,每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最長可給假半年。
《給阿嬤的情書》讓無數觀眾落淚,而在淚點背后,我們看到,阿嬤不是一個人在守望——她的背后,有一部專門為她這樣的群體量身定制的法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自1990年頒布,歷經兩次修正,至今已施行三十余年,它保護的不僅是僑匯和財產權,更是一個群體的尊嚴、歸屬感,以及全世界華人守望相助的情義,正如電影中那句臺詞所言:“暹羅雖遠,心有所寄,身若比鄰,切要平安,即為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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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 郭晴晴
審核人員 | 張文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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