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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故意捏造那劍卿“病情惡化”的假消息,跑去威脅身處極度幽閉環境中的王亮:“如果不配合,就不放你老婆回去治病,讓她死在監獄里!”
不僅如此,他們還拿兩個未成年的孩子做籌碼,恐嚇王亮如果不認罪,兒子就會流落街頭、成為罪犯。
撰文 | 楊雄
出品 | 有戲Review
2026年的初夏,對于童話作家那劍卿而言,人間的寒冬已經持續了整整四年。四年前,她是《湯圓王子》的作者,丈夫王亮是中新網的副總裁兼“頂級銷冠”。
這對夫妻在近二十年間,以承包經營模式為中新網狂攬近8億元營收。然而,一場突如其來的“反腐風暴”,將他們以及前總裁孫永良統統卷入深淵。
這起被定性為“共同貪污4470萬余元”的職務犯罪大案,處處透著反常識的詭異:
長達十幾年的合法承包利潤、整個銷售部門的運營開支,甚至連已經上繳國庫的幾百萬稅款,全被算作了“貪污贓款”;
法庭僅僅因為行政審批文件編號里帶了一個“秘”字,就堂而皇之地搞起了“秘密審判”;
更令人極度不適的是,在二審剛維持原判不到一個月,親手操刀此案、涉嫌以癌癥妻子和未成年孩子相要挾的專案組組長何衍雄,便戲劇性地主動投案落馬。
一場為了政績“殺良冒功”的連環局,終于繃不住它荒誕且冷酷的底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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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報道詳見網易號“法治邊角料”)
1、算一筆名為“殺雞取卵”的魔幻經濟賬
如果把這起案件的財務邏輯寫進商學院的教材,恐怕連華爾街最黑心的資本家都要直呼內行。因為這已經不是在算賬,而是在明火執仗地“搶劫”常識。
時間拉回2002年。
彼時四大門戶網站正如日中天,高薪挖角,而中新網連個像樣的廣告部門都沒有,收入近乎為零。正是在這種一窮二白的背景下,那劍卿與王亮作為外部市場拓展人才被引入,與中新網簽訂了對賭式的《合作協議》。協議核心極其明確:包任務、包團隊、包費用。
在完成龐大的基礎任務后,王亮團隊提取稅后18%的提成。請注意,這18%不僅是他個人的收入,更是整個中新網運營部門十幾年的運轉血液。差旅、公關、交通、通訊、甚至下屬銷售經理的提成,全都要從這筆錢里出。
這種“提成制激勵”不僅是當年互聯網廣告市場的通行法則,在新華網、人民網等同類央媒網站中也早有成熟先例。
但在玉溪中院的一審判決里,這筆符合行業慣例、經過中新網歷年審計、清清楚楚掛在企業負債科目里的錢,搖身一變,成了“套取的公款”。
最極致的黑色幽默在于數額的認定。在這被指控貪污的4470萬元中,居然包含了378萬元已經以稅款形式上繳國庫的真金白銀!
按照辦案人員的腦回路,這世上竟然有如此大公無私的貪官,貪了公款之后,第一反應是跑去稅務局足額納稅?
更荒唐的是,如果按照法院的邏輯,把這些所謂的“貪污款”剔除,作為中新網銷冠、業績占部門七成以上的王亮,在2010年至2015年間的合法提成僅有區區42710元。
各位不妨算算這筆賬:一個在北京媒體圈叱咤風云的高管,不僅要自掏腰包墊付整個部門所有的運營開支,其年均合法提成不足8000元,月均不足700塊人民幣!
這是自帶干糧給國有媒體做精準扶貧,是感動時代的新型“活雷鋒”。白干十幾年,給公家賺了8個億,最后自己倒貼進去整個團隊的開銷,倒欠國家四千多萬,還要背負13年半的刑期。
這就像是一臺全自動大馬力的“超級收割機”,不僅要把你連根拔起,連你當年施進土里的肥,都要榨出二兩油來。
2、 涉密全靠一個“秘”字:漢字釋義的至暗時刻
如果說經濟賬的算法是揣著明白裝糊涂,那么本案在司法程序上的操作,則堪稱對《現代漢語詞典》和《刑事訴訟法》的雙重侮辱。
從一審到二審,法院死死捂住蓋子,堅決拒絕公開審理。一審給出的理由是孫永良作為中新社香港分社原社長,“原任職務敏感”。
這在法律上根本找不到任何支撐條款——連他的老上司、級別更高且同樣擔任過香港分社社長的劉北憲,其職務犯罪案都是公開審理的。怎么到了下屬孫永良這里,就敏感到見不得光了?
等到了二審,云南高院直接拋出了一個重磅借口:本案“涉及國家秘密”。
這所謂的“國家秘密”從何而來?
二審檢察員給出的鐵證是:中新網轉企改制時的兩份批復文件,文號分別是“中外宣秘字(2012)187號”和“國僑秘發(2012)186號”。
看到了嗎?文號里帶了一個“秘”字!
看到這里,任何一個考過公、或者在體制內待過幾天的人大概都會氣極反笑。行政公文編號里的“秘”字,明明是“秘書局”或“秘書行政司”的機構簡稱,跟文件密級里的“絕密、機密、秘密”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個維度的概念!
這就好比你買了一瓶“雷碧”,非說它是國家雷電氣象研究的機密產品;你在“保密局家屬院”門口跟人吵了一架,這就成了危害國家安全的絕密案件?
把行政機構簡稱,強行指認為國家密級,這不是法學探討,而是在法庭上公然玩弄極具破壞力的文字游戲。
為什么要玩這種極其低劣的文字游戲?因為只有把案子強行塞進“涉密”的黑箱里,那些見不得人的刑訊逼供、那些漏洞百出的證據鏈條、那些指鹿為馬的邏輯謬誤,才能避開公眾和媒體的凝視。
那扇緊閉的法庭大門,防的根本不是什么境外勢力竊取機密,防的是常識、良知與法治的陽光,刺痛了他們枉法造假的眼睛。
3、編劇都不敢寫的“五十度灰”與“五五分贓”
在這場不見天日的秘密審判背后,藏著本案最令人毛骨悚然的底色。童話作家那劍卿寫過溫馨的《湯圓王子》,但她無論如何也構思不出專案組所施展的殘酷手段。
那劍卿在2020年確診乳腺癌,被留置前剛做完穿刺活檢手術,正處于生死未卜的關鍵復發觀察期。辦案人員是怎么做的呢?
他們故意捏造那劍卿“病情惡化”的假消息,跑去威脅身處極度幽閉環境中的王亮:“如果不配合,就不放你老婆回去治病,讓她死在監獄里!”
不僅如此,他們還拿兩個未成年的孩子做籌碼,恐嚇王亮如果不認罪,兒子就會流落街頭、成為罪犯。
用妻子危在旦夕的生命和孩子的未來作要挾,踩斷嫌疑人的腳趾、設定間歇性冷風直吹頭頂、通宵達旦地熬鷹、連肛周膿腫復發都不給有效治療,逼著一個精神崩潰的丈夫去誣陷自己的妻子——這已經不僅僅是程序違法的問題,這是對人類基本倫理和人性的無情踐踏!
而他們逼出來的“口供”更是滑稽到了極點。為了坐實這幾人貪污的罪名,辦案人員強迫王亮承認,這筆巨款是準備等孫永良退休后大家“平分”的。
14年后兌現的分贓承諾?當事人自己都覺得太扯淡,編不下去。辦案人員干脆親自下場當導演,指導分贓比例:二八開不行,三七開也不行,最后逼著王亮和孫永良敲定“五五開”,這才心滿意足地按下了錄音錄像鍵。
黑幫片都不敢這么拍,因為黑幫還要講究個基本邏輯和常識。但在某些手握重器的人眼里,邏輯算個屁。
辦案人員那句脫口而出的恐嚇——“這是我們進軍北京的機會,什么叫大案要案,金額得大才算,金額小了說明我們無能”——徹底暴露了這場司法絞肉機的真實動力:畸形的政績觀。只要能在紙面上湊出一個“完美閉環”,他們毫不介意將守法經營的夫妻碾作塵土。
4、獵手落網:回旋鏢永遠不會缺席
然而,現實往往比童話更具戲劇性,也更具因果報應的爽感。
2025年9月26日,云南高院二審無視所有排非申請和邏輯漏洞,強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僅僅20天后,劇情迎來了令人拍案叫絕的反轉——負責留置調查此案的專案組組長、云南省紀委監委原第十三審查調查室主任何衍雄,主動投案,接受留置調查!
那個曾高高在上、用別人的生命當籌碼、妄圖靠著炮制這起“4470萬貪污案”進軍北京的審查室主任,最終自己走進了他無比熟悉的留置室。這枚命運的回旋鏢,以一種極具諷刺意味的角度,精準地扎在了他自己的腦門上。
何衍雄的落馬,絕不應當僅僅被看作是一個普通官員的下場。它更像是一把尖刀,徹底挑破了這起“中新網案”虛假合法性的膿包。
一個在辦案過程中涉嫌徇私枉法、妨害作證、刑訊逼供、為求上位不擇手段的操盤手,他經手捏造的所謂鐵案,還能剩下幾分公信力?當建筑師自己都被證實是個騙子,他蓋起的那座用來囚禁無辜者的牢籠,難道不該被立刻推翻嗎?
近年來,國家在各個層面三令五申,強調要保護民營經濟,嚴禁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嚴厲打擊“逐利性執法”和“違規異地抓捕”。
中新網貪污案疑云,不僅是王亮、那劍卿一家人的血淚史——公公含恨離世,八旬老母驚嚇腦梗,家庭支離破碎——它更是橫亙在媒體市場化改革和法治營商環境面前的一道刺眼傷疤。
如果合法的承包提成可以被隨意解釋為貪污,如果按規矩繳納的稅款可以被認定為贓款,如果一個行政公文上的“秘”字,就能粗暴剝奪公民公開受審的權利,那么在這個龐大的社會機器里,將沒有哪一個努力創造財富的普通人是絕對安全的。
童話作家的筆停下了,但法治的糾錯機制不能停。何衍雄進去了,但那劍卿、王亮和孫永良的申訴仍在艱難前行。
在這場荒謬絕倫的權力狂歡里,我們期待最高法院能用一次公正的再審,把顛倒的常識翻轉回來,告訴世人:法律,絕不是野心家用來鋪路的高級碎石機,更不是惡人肆意書寫的黑暗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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