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域名里加個"china"就能合法傍名牌?法院明確告訴你:不行!把他人知名商標放進域名賣同類商品,即便添加通用詞匯也構成侵權,關聯公司更可能被判連帶賠償。來看這起真實案例。
事件回放
神某公司注冊“breezerchina.com”域名運營“冰銳潮飲官網”,核心部分“breezer”與百加得“BREEZER”商標完全相同,網站賣的還是與百加得酒類產品用途高度重合的飲料。
![]()
廣東自貿區南沙法院認定構成商標侵權,判賠6萬元。神某公司與關聯公司基某公司連帶賠償,其余三家公司因無證據證明參與侵權,未被追責。
法官明確
1、域名中添加“china”等通用詞匯,只要核心部分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且用于類似商品,仍構成侵權。
2、侵權網站展示基某公司信息,二者為關聯公司,足以認定基某公司參與共同經營,須承擔連帶責任。
知識產權核心點
1、域名核心部分與他人在先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用于推廣類似商品,即使添加通用詞也不能免責。
2、五家關聯公司中不能僅憑股權關系就推定所有公司都有份,必須有證據證明實際參與了侵權經營才能鎖定責任人,但一旦證據確鑿,關聯公司就要集體擔責。
▼ 往期熱文推薦 ▼
【溫馨提示】文中部分圖片來源網絡,版權歸屬原作者,若有不妥,請聯系告知修改或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