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則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命名單
(2026年5月29日日喀則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六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羅布次仁為日喀則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日喀則市人大常委會任命名單
(2026年5月29日日喀則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六次會議通過)
任命:
羅松江措為日喀則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日喀則市人大常委會任命名單
(2026年5月29日日喀則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六次會議通過)
任命:
尚念安、張海濤、吳野、楊浩亮、王曉偉為日喀則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日喀則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王方紅辭去日喀則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6年5月29日日喀則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以及王方紅的辭職請求,日喀則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六次會議決定:接受王方紅辭去日喀則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請求,報日喀則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日喀則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劉華忠辭去日喀則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6年5月29日日喀則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以及劉華忠的辭職請求,日喀則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六次會議決定:接受劉華忠辭去日喀則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報日喀則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日喀則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羅布次仁代理日喀則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決定
(2026年5月29日日喀則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條規定,日喀則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六次會議決定:羅布次仁代理日喀則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
來源:云端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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