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最近胡子也顧不上刮,節目也沒更新,那是因為我在全力以赴打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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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這場官司二審大概率會維持原判,但我絕不認命,堅信公道自在人心。
我之所以放棄對區法院的期待,把希望寄托在市中院,主要有三點原因。
第一,簽約環節本身就暗藏不公。
2024年8月5日,在區法院簽訂擔保協議時,我還是個法律小白,這份協議對我極其不公平,并且存在很多瑕疵,可現場辦案人員沒有任何提醒,也沒有依法糾正制止,從一開始就給我埋下了巨大隱患。
即便如此,我依然堅守誠信,積極履行擔保義務,2024年10月1日,債權人書面免除了我的擔保責任,我本以為事情就此了結。
萬萬沒想到,時隔大半年,2025年7月8日,區法院突然凍結了我的賬戶、查封了我的房產,強行要求我承擔50萬擔保責任,對我來說真是禍從天降。
第二,維權過程遭遇多方阻撓
我不服區法院的裁定,提出異議,對方當事人公然恐嚇威脅,逼迫我放棄異議。而區法院工作人員與當事人不謀而合,也在竭力勸阻我放棄異議,甚至專門當面約談我,勸說我主動放棄異議,態度蠻橫,拒收我的異議材料,處處給我設置障礙。
第三,對方當事人炫耀在法院人脈廣泛,讓我對基層審理徹底失去信心。
對方曾親口說,他在法院有著強大的人脈關系,職位最低的就是區法院院長,還指名道姓,聲稱和法院主要領導有著特殊關系。
看清這一切之后我徹底明白,在區法院層面,這場官司已經失去了公平公正的基礎,我很難在區法院討回公道,因此,我對區法院也徹底失去了信心。
這就是我孤注一擲,把全部精力投入二審復議的真正原因。
下面跟大家完整報告一下案件時間進程:
2025年7月8日,區法院作出第一份裁定,凍結我的銀行賬號,查封我的房產,要求我承擔50萬擔保責任;
2025年7月24日,我不服裁定,正式向區法院提出執行異議;
2025年9月29日,區法院作出第二份裁定,駁回我的異議申請;
2025年10月9日,我不服區法院第二份裁定,向市中院提起復議;
2025年11月12日,市中院依法撤銷了區法院的裁定,將案件發回重審;
2026年5月9日,區法院作出第三份裁定,再次駁回我的異議申請,維持原執行裁定;
2026年5月18日,我向市中院再次提起復議,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之中。
如今復議申請已在規定時間遞交完畢,我正在全力準備復議申辯意見,針對區法院裁定書,逐字逐句進行駁斥。
這段時間為了維權,我身心俱疲,承受著巨大的壓力。但我絕不會放棄,我堅信正義可能會遲到,但一定不會缺席。
后續案件的最新進展,我會第一時間同步給大家。(代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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