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靈山,10歲女孩賣完百香果,拿著32元賣果錢回家,途中被同村29歲男子拖上山,慘遭挖眼、奸淫、殺害后拋尸山林,兇手作案后自首,一審被判死刑,二審改判死緩,改判后社會輿論反響巨大,女孩家屬申請再審,法院最終會如何判決?
(案例來源:裁判文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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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始于一個平常的中午,在廣西靈山某個寧靜的山村里,10歲女孩楊某像往常一樣,提著一小袋自家采摘的百香果,獨自來到同村村民楊毅家樓下的百香果收購點。
她小心翼翼地將果實過秤,換得32元錢,她將錢收好后,拿起那個紅色的蛇皮袋,蹦蹦跳跳地踏上了回家的路,她不知道,惡魔已經盯上了她。
盯上她的正是同村男子楊毅,楊毅時年29歲,小學文化,農民,在看似普通的村民身份背后,隱藏著一個扭曲而危險的人格。
根據案發后的調查,在案發前的十余年間,楊毅就曾多次騷擾、猥褻同村的幼女楊某甲、楊某乙等人,那天中午,當他看到年幼的楊某獨自一人出現在自家樓下時,邪惡的念頭瞬間占據了大腦。
他見楊某賣完果子往家走,便立即攜帶一把鋒利的折疊刀,搶先跑到楊某回家必經之路,藏身在一片茂密的竹叢后面,像一頭潛伏的野獸,靜靜等待著獵物的到來。
天真無邪的楊某對即將到來的危險毫無察覺,當她走到竹叢附近時,楊毅猛地竄出,攔住了她的去路,女孩被嚇壞了,但沒等她呼救,就被楊毅一把抱起,強行往山上拖拽。
瘦小的女孩在成年男子的挾持下,毫無反抗之力,只能被拖向山林深處,上山途中,楊毅的獸行開始顯露,他強行脫下楊某的褲子。
巨大的恐懼和羞恥感讓這個10歲的孩子爆發出驚人的力量,她拼命反抗,并放聲大哭、呼喊,趁著楊毅一時不備,她掙脫了控制,不顧一切地往山下家的方向跑去。
然而,她的逃生之路只持續了很短的距離,惱羞成怒的楊毅幾步就追上了她,為了防止她再次呼喊和逃跑,楊毅用雙手死死掐住了楊某脖子,劇烈的窒息讓女孩很快失去意識昏迷。
看到楊某不再動彈,楊毅并未罷手,他將女孩塞進裝百香果的紅色蛇皮袋,扛起來繼續往山頂走,到達山頂后,他粗暴地將蛇皮袋摔在地上。
這一摔,讓袋中的楊某蘇醒過來,她本能地從袋口往外爬,眼前的一幕讓楊毅殺心驟起,他再次撲上去,用雙手更兇狠地掐住楊某的脖子,直到她徹底不再動彈。
然而,當他松開手時,發現女孩的眼睛依然睜著,這雙眼睛,在楊毅看來,仿佛是在直視他的罪惡,讓他感到不安和恐懼,為了消除這種“注視”,楊毅做出了令人發指的暴行。
他掏出了隨身攜帶的折疊刀,朝著楊某的雙眼狠狠捅刺、挑劃,直至將女孩的眼球刺破、挑壞,隨后,他又喪心病狂地朝著楊某的頸部連捅數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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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這些,他殘忍地對已經重傷的楊某實施侵犯,并拿走了女孩口袋里那沾著血跡的32元賣果錢,獸行結束后,楊毅的處理方式更加冷血。
他再次將奄奄一息的女孩塞回蛇皮袋,用樹藤緊緊捆扎好袋口,為了將尸體帶下山,他采用極其侮辱性的方式——扔、踢、滾,將裝著女孩的蛇皮袋弄到了山腳下。
即便如此,他仍擔心女孩不死,山腳下有一個水坑,楊毅將蛇皮袋整個浸入水中十余分鐘,確認無誤后,他才將袋子藏匿在茂密的草叢中,然后逃離現場。
經法醫鑒定,楊某死因為機械性窒息,案發后,女孩家人報警,警方展開大規模排查,當民警詢問楊毅時,他故作鎮定,并未承認,但在巨大的心理壓力下,案發后第3日凌晨2時許,他在父親的陪同下到警方投案。
一審法院認為,楊毅強奸幼女并致其死亡,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雖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故以強奸罪判處楊毅死刑。
楊毅不服上訴,二審法院認為,楊毅的自首行為對案件偵破起到重要作用,綜合考慮后,決定對其從寬處罰,改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二審死緩的改判,在社會上引發了軒然大波,公眾輿論強烈質疑,被害人家屬更是無法接受,女孩母親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最高法經審查作出再審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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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高院經再審,判決撤銷了二審的死緩判決,維持了一審的死刑判決,案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依法訊問了楊毅,并對全案進行了復核。
最高法經復核認為:楊毅為發泄獸欲,經預謀,攜帶兇器,劫持并強奸年僅10歲的幼女;在犯罪過程中,為制服反抗,采用掐頸、刺破眼球、捅刺頸部等極端殘忍手段,最終導致被害人死亡;犯罪后,又將尸體裝袋、浸泡、拋尸。
其犯罪動機卑劣,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雖然有自首情節,對偵破案件有作用,但未達到“至關重要”的程度。
綜合考慮其所犯罪行的嚴重性、社會危害性、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其自首情節依法不足以對其從寬處罰,故最高人民法院最終裁定:核準廣西高院再審作出的死刑判決。
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廣西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罪犯楊毅執行了死刑,正義的槍聲,最終為這個10歲女孩的冤魂帶來了告慰。
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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