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訂包間需達到人均消費標準,入座必須點高價招牌菜……近期,餐飲市場出現了不少變相設置最低消費的套路,許多消費者被迫超量點餐,既多花冤枉錢,又造成食物浪費。
針對最低消費亂象,早有規章對其劃定監管紅線。2014年,最高法表示“包間設置最低消費”屬于服務合同中的霸王條款。《餐飲業促進和經營管理辦法》也明確規定,禁止餐飲服務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在制度約束下,明目張膽設置最低消費的行為逐漸減少,但部分商家并未真正規范經營,而是玩起了文字游戲,用必點菜品、固定套餐等新名目代替“最低消費”字眼。套路不斷翻新,但侵權本質并未改變,仍是通過不合理規則,限制消費者自主選擇權與公平交易權。
近年來,餐飲行業面臨成本高企、競爭加劇等多重挑戰,商家想盡辦法增加利潤可以理解,但前提是必須恪守法律法規與行業準則,不能將經營壓力大作為隨意宰客的擋箭牌。變相設置最低消費雖能在短期內拉高營業額,卻是典型的短視思維。靠套路捆綁消費、靠規則限制選擇,看似暫時緩解了成本壓力,實則消耗了門店口碑、透支了消費者信任。久而久之,消費者用腳投票,門店客流減少,生意難以長久。
餐飲生意做的是口碑,贏的是人心,長久發展終究要靠菜品品質和貼心服務,而非各種套路與隱形門檻。對于商家而言,與其絞盡腦汁設計消費套路,不如踏踏實實優化經營模式。包間運營成本高,可以按比例收取合理的服務費,明碼標價提前說明,讓顧客自愿選擇。提升菜品和服務質量、以高性價比留住顧客,遠比變相設置最低消費來得穩妥。
整治變相設置最低消費亂象,僅靠商家自律遠遠不夠,更需要監管發力、社會監督。相關部門要聚焦各類新型收費套路,清晰界定最低消費的認定標準,既讓基層執法有據可依,又壓縮了商家打擦邊球的空間。同時常態化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依法懲處各類違規行為,抬高商家違規成本,倒逼行業規范經營。
消費者也應敢于對不合理的規定說“不”,當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要主動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留存相關憑證并進行投訴舉報。(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禹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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