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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說,分析現象需要理論,思考一個國家的前途命運,更是需要理論。一個國家的前進方向與每個個體的命運相關。時代的一粒塵,掉在人身上就是一座山,就是這個意思。
什么社會才是文明的,或促進個體幸福的,擴大個體自由的,這需要在科學中尋找答案,而不是聽任某個領導人,某個黨派的意志與安排。這是一個科學問題,哈耶克就是把這個問題還原為科學問題,他的理論是建立在一個確切的出發點,就是人的無知性之上的,其可靠性是不容否認的。
我們知道科學是不能違背的,違背了科學是要受懲罰的,這樣的教訓,在中國歷史上是經歷太多了。今后要避免的話,就要回到科學,哈耶克這個書就是給出了這樣的科學理論。
所以,要注意,哈耶克這書不是歷史,是科學理論。遵循社會科學的原理,才有自由、文明與繁榮的可能性。就像遵循自然科學的規律,才能制造出正常運轉的機器一樣,不尊重社會科學的原理,社會也是無法正常運轉的,其表現為社會的貧窮,愚昧和野蠻等等方面。
受幾千年動亂記憶的影響,國人只相信強權下的秩序,不相信自發秩序,雖然我們從中得到好處。當然,這并不是說西方的制度就是已經完美地符合哈耶克這套理論了。
由于不懂開放社會的原理,所以不斷地走彎路。只有先知道什么是正確的,才知道什么是錯誤的,如普遍地不知道什么是正確的,那就是一直在黑暗中摸索,摸索幾千年也摸索不出頭來。認清方向才有出路,否則就是來回折騰,原地踏步,甚至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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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
哈耶克有關開放社會的原理是一盞明燈,給社會的發展方向提供指引。他的這一思想,我們認為是西方文明中精華的精華,中國人能夠接觸到它,是非常幸運的,就像能夠接觸牛頓物理學或愛因斯坦相對論一樣幸運,現在就看能不能用起來。
哈耶克這三卷書,其中第一卷的主題是“規則和秩序”,第二卷的主題是“社會正義的幻象”,第三卷的主題是“自由社會的政治秩序”,有關正義的政府或捍衛自由的政府如何產生的問題。
這三卷書是一個整體。第一卷是基礎理論,第二卷與第三卷都是理論的應用,第二卷用理論來批判社會正義,是理論在觀念層面的應用,第三卷是用理論來構想優良的政體,是基礎理論在政治體制層面的應用,整體看是一個從抽象到具體的邏輯安排。
▌自發秩序理論的出發點:無知性原理
哈耶克整個論述都是基于他對“無知性”的認識。這是一個非常堅實的出發點,因為他的理論建立在這個出發點之上,所以我們說哈耶克的理論是符合邏輯的。哈耶克為什么如此反對人為的規則或法律實證主義,就是因為如人為的規則是合理的話,那就等于承認那個制定規則或立法的人是無所不知的。
“無知”包含幾個方面:對其行動所依賴的背景(秩序)的無知,對開放社會產生的特定結果無知,即缺乏特定事實的知識,以及對不同個人特定目的之相對重要性的等級序列的知識。
從知識的角度,知識具有分散性、地方性與隱含性,任何一個人都不可能掌握他人的全部知識,所以他必然是無知的。
個體的知識,要與這個背景的知識結合,才能實現他的目標,才能產生價值。他孤立的知識,是沒有意義的。價格是使個體得以利用背景知識的手段。“無知”指向的是這個背景(秩序)的重要性,而不是強調無知本身的重要性。
任何人也都不可能知道構成秩序的特定事實的全部,秩序是無數事實相互適應形成的,是無數個體的行動的連接。個體行動嵌入在抽象秩序中,抽象秩序的存在使他追求自己的目的具有可能性,如去某個地方,有交通工具,有酒店等等為他服務,使他能夠實現這個目標,在這些交通工具出現之前,他無法實現那樣的目標。
正是他人的行動,使他實現自己的目標具有可能性。所以,無知的意思是個體對行動所需要的具體的規則和制度(背景)及其形成是無知的,對構成這個秩序背景的全部事實是無知的。注意,無知不是對開放社會的原理無知,這個原理人是可以知道的,并且也是必須知道的。
因為無知,所以需要遵循一般性規則,可以說,正是因為不知道什么是最優的,所以只需要遵循抽象的一般性規則,讓個體盡可能發揮其才能,這樣才產生了開放社會。哈耶克說:正是“無知”,使規則成為必要。
哈耶克還說,我們之所以在維續自生自發秩序的過程中必須依憑抽象規則,實是因我們在上文中所討論的那種無知和不確定性所致。
遵循一般性規則是克服人的無知的手段,如對價格的利用,使個體利用了背景的知識,也就是隱藏在秩序中的知識。一般性規則通過促進不同目標的相互匹配來克服個體的無知的,如價格就是互動匹配的結果。
對無知與一般性規則之關系的重視,與哈耶克對心智的認識有關。哈耶克認為人的心智不能單獨存在,他說,唯有作為另一個獨立存在的獨特結構或秩序的一部分,心智才能夠存在。
一般性規則就是這樣的結構或秩序,使心智的正常運行或理性具有可能性。獨裁者的問題就在于拋開或脫離這個背景來行動,并且用自己的意志去塑造這個背景,這變成他就是背景,背景就是他,這導致規則結構或秩序的多樣性喪失,使他的行動失去理性。
所以獨裁是必然要失敗的。約束政府權力,也是基于無知,因為政府和普通人一樣,也是無知的,如不約束的話,就會濫用理性,給他人造成災難,普通人濫用理性問題不大,因為造成的災難主要是他自己承受。
為什么說專制是“壞”的,因為它違背了無知性原理,否定了無知性原理,獨裁者假設自己無所不知,用人為制定的規則取代一般性規則,產生了對大眾不利的結果。
▌三卷書的主線是“一般性規則”
一般性規則是這三卷書的主線。可以說,三卷書都是圍繞一般性規則展開的。第一卷有關一般性規則與秩序,第二卷有關一般性規則與社會正義,第三卷有關一般性規則與政治制度。
一般性規則的定義:使無數的個體,在不借助于命令的情況就能自發地協調的規則,也就是關于開放社會之可能的規則,它不是社會規律,不是倫理和信仰,也超越倫理和信仰,它是價值中立的,區別于為特定目標而人為制定出來的規則,筆者認為是米塞斯的行動學在規則層面的實現。
對于一般性規則,哈耶克有不同的表述,他有時也用內部規則,正當的規則,普遍的規則,抽象的規則等概念,他認為一般性規則是從正當行為規則演化而來的,區別于人為的,為了特定目的而制定出來的規則。
在第三卷中,基本上統一使用“一般性規則”。法律是一般性規則的主要內容,探討法律,其實就是探討一般性規則。哈耶克也把一般性規則稱為“一般性法律規則”。
一般性規則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傳統上認可的一般性規則,二是議會明確制定的一般性正當行為規則。少數情況下,為了確立一般性規則也可以立法,如哈耶克也好幾次使用“制定一般性規則”這樣的表述。
“好”的社會如何具有可能性,這是社會科學理論家最關注的問題。包括斯密在內部的蘇格蘭啟蒙思想家認識到社會具有自發秩序的特征,斯密把它比喻為“看不見的手”,那么這種自發性是怎么產生的呢?斯密主要是從道德情操的角度說明,他認為是人的內心中那位公正的審判官的作用,他調節著人自利、同情與仁慈等情感,使人的行動具有合宜性,在道德情操的基礎上,追求自利的行為產生公共利益。
哈耶克不一樣的地方是他強調規則,而不是道德情操,自發秩序依賴于合宜的規則(也就是法律)的作用,自發產生的規則,產生了自發秩序。哈耶克發現了這樣的規則,而不是發明了這樣的規則,他發現一個社會在這種自發產生的規則的基礎上,可以自發地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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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道德情操到一般性規則,是社會科學領域的一個飛躍,因為這是從道德論到理性或邏輯,而社會科學不同于道德科學的地方是理性與邏輯。
哈耶克有關開放社會原理的闡述,核心是一般性規則。一般性規則是區分野蠻社會與文明社會的標尺,文明社會總是不斷追求和遵循一般性,而野蠻社會總是否定它。
野蠻社會總是否定一般性規則的存在,用人的意志、命令和人定的制度來取代它,這樣就陷入到“人定勝天”。對一個民族一個國家來說,首要的是認識一般性規則,這決定前進的方向,方向錯了就是做無用功。
無數的個體的行動,正是通過遵循一般性規則,才產生了相互的協調性,產生了我們所說的“開放社會”,據此,我們可以說開放社會是一般性規則的產物,它構成個體行動的背景的,一個社會財富是在這個背景下產生的,如個體的行動不具有協調性,就不可能創造財富。
一種行動,在具有協調功能的一般性規則這個背景下,才具有生產性。而斯密沒有認識到這一點,他脫離一般性規則這個背景,孤立地根據勞動本身的性質來談生產性與非生產性,如他認為制造業工人的勞動是生產性的,因為增加了產品的價值,而君主以及他的官吏和海陸軍、牧師與歌手的勞動是非生產性的,顯然,生產性與非生產性不取決于勞動本身,而是取決于行動與一般性規則的關系,遵循一般性規則,才有可能是生產性的,不遵循一般性規則,一定不可能是生產性的。
這也提醒我們,重視科技,創新,教育,人才等等,要以一般性規則為條件,這些要素本身并不創造價值,財富創造關鍵是看協調的背景,單獨針對這些要素出臺產業政策,會破壞協調,從而弊大于利。而社會科學正是關于這個背景的,而不是針對具體問題的。
所以,社會科學的問題先于具體的問題,一般性知識優先于專業知識。計劃經濟行不通的原因,正是它否定了一般性規則這一背景,而試圖人為地追求生產力或其他人為的具體目標,結果是必然失敗。
相反,市場經濟或資本主義的特點是讓一般性規則起作用,而不是追求具體的目標,“好”的結果是一般性規則下自然產生的。生產性與非生產性,針對規則來談,似乎更為合適,即這種自發產生的規則才是生產性的,人為的規則不具有生產性,如納粹的那些宣傳機構和政府辦的媒體不具有生產性,因為這些宣傳機構與媒體都是為希特勒政府服務的,遵循的是后者制定的規則,他們不能根據自己的意志來行動。
同樣,受納粹德國控制的高校也不具有生產性。文科的教育和研究,如果是為政府政策服務,那是沒有價值的或非生產性的,服務于自發秩序的形成,比如消除不利于自發秩序的觀念,如干預主義,才是生產性的。
一般性規則產生和平的秩序,沖突總是因為背離一般性規則導致。如政治家不是服務于抽象的利益,而是服務于具體的利益,就會產生沖突。國家利益應該被理解為無數國民的利益,也是抽象的利益,在一般性規則之上,不同國民的利益相互促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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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哈耶克,如今仍然少有人知:《通往奴役之路》的巨大聲名掩蓋了他更有建設性的成就;而哈耶克最重要的思想,隱藏在一部少有人注意的巨著之中——《法律、立法與自由》。
◎集大成的思想巨著:人們通常更看重哈耶克的政治哲學讀物。但是,《法律、立法與自由》才是最受哈耶克本人重視的著作。本書歷經17年思考,最終成為了哈耶克最后一部收官性質的集大成之作,集哈耶克自身思想之大成,也集20世紀自由主義思想之大成。
◎以“整體視角”挑戰啟蒙時代的經典之作:哈耶克換了一種全新的整體視角去研究問題——回到專業學科分化之前的人文視角,政治、經濟、社會等各個領域呈現出一個相互勾連的總體性世界圖景。這種努力在啟蒙時代之后,由于學科細分、知識暴增,已變得極為艱難。除去哈耶克,少有人有此雄心,更少有人做到。
◎超前到來的哈耶克,遲遲面世的代表作:哈耶克的著作,被譯介到國內的時間很早,引起的關注卻很晚;這部最為重要的《法律、立法與自由》,更是姍姍來遲——本世紀初才有譯本出現。如今近二十年過去了,早已絕版,一書難覓。此次《法律、立法與自由》絕版復活,實為難得。識別下圖二維碼,即可一鍵搶先收藏。
來源 | 本文轉載自公眾號:奧地利學派經濟學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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