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40多歲的李女士找到記者爆料,說感覺自己被騙了,今年她40多歲,花了5萬想要找一個伴侶,結果找了2年了,都沒有找到合適的。她認為這個婚介公司的資源,已經枯竭了,在糾纏下去,也不會找到合適的。她想要讓對方退錢,結果商量不妥。她只能找記者,來曝光這件事。
記者很好奇,兩年都沒有找到合適的,是不是太挑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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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士說她的要求也不高,找結過婚離異的,也不是不行。但是,要求對方年薪20萬以上。因為她的條件也不錯,年薪15萬以上。
男方不能比她差吧。
再就是年齡限制在75后到85后之間,不能太小,也不能太大。另外,她還有一個兒子,這就是她的大致情況。
結果兩年來,見了十多個,都不合適。
不過,婚介所也給她介紹了很多,要么人家看不上她,要么就是約好沒來見面。婚介所給她承諾的是,找到合適的位置,她對婚介所失望了,認為照著這種速度發展下去,她是不可能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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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承認她見面的這十幾個人,也不是不符合條件,有的年入二十萬以上,還是國企員工。但是,這個男人非要讓她再生一個。
她不可能再生的,這是底線。
考慮到她帶著一個兒子,可以允許對方帶一個女兒。帶兒子的不找,因為她覺得孩子若是同性,容易打架,這也是為了孩子著想。
聽完她的講述,記者知道了大概情況,也認為她找不到合適的,是大概率事件。那么,婚介公司是怎么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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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介公司說,他們找了很多和吳女士匹配的相親對象,見面的就有十五六個。可是,最終都被吳女士否掉了。認為不是他們提供的男嘉賓不靠譜,是吳女士太挑剔。吳女士的要求,確實不太高,沒有要求年薪百萬。但是,也不是太低。
大部分人都難以接受吳女士離異帶兒子的條件。
他們也和吳女士談過退款的事情,認為最多只能退1.3萬,因為他們給吳女士服務過了,只是沒有找到合適的而已。認為不應該退錢了,至少不能退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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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吳女士的回應是,必須要退款給她。只給退1.3萬她是不認可的,她認為最多扣她1萬,要退給她4萬。婚介公司說不可能,這個條件沒有辦法滿足她。
當然了若是吳女士不服,就拿起法律武器,來走法律程序吧。他們不認為,他們的資源匱乏了,是吳女士有點異想天開。
說句不好聽的,一個40多的女人要求對方月薪2萬,還不愿意給人家生娃,人家找個18的結婚不香嗎?更何況吳女士帶的還是兒子。
年薪20萬的,應該沒有能看上吳女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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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有網友認為,吳女士離異,對方只能有女兒,不能帶兒子,然后結婚不能再生,年薪20萬,也就是每月2萬,然后年紀也不能太大,我覺得這個條件,看上一個離異帶兒,40來歲,是因為吳女士長得跟天仙一樣嗎?還是男的是來奉獻嗎?養你和養你兒子,然后給你兒子掙家產?認為吳女士,確實是想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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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士可能不了解現在的婚姻市場,現在是大齡剩女很多,都在找優質男。年入二十萬以上的,絕對算是優質對象了。
一般這種的不會找離異帶娃的,除非也是離異帶娃,但是,他們更喜歡年輕一點的。所以,李女士想要找到伴侶,就要降低標準。比如找個年薪幾萬的,也要給人家生孩子。否則真的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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