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起官司背后:遇見小面會不會成為下一個視覺中國?
“渝見小面”的老板娘哭完,遇見小面撤了訴,這事兒翻篇了?
先別走。我查了一組數據,看完之后覺得有必要跟各位老鐵嘮一嘮。
遇見小面,2025年營收16.22億,凈利潤1.35億,全國500多家門店。妥妥的大佬。視覺中國,大家不陌生吧——那個把攝影師拍的照片拿去賣,然后反過來告攝影師侵權的平臺。2023年,星空攝影師戴建峰被視覺中國索賠8萬多,結果兩年官司打下來,法院判視覺中國侵權,賠償1.5萬還要公開道歉。
清華法學教授專門寫過文章研究視覺中國的商業模式,給它起了個名字叫“版權蟑螂”——以訴訟為中心搞創收,只告商事主體,單張圖平均能拿兩千塊。
方正字體呢?茵曼老板方建華直接開罵,說它有“七宗罪”:1609起訴訟里97.7%是原告。人大代表薛濟萍在兩會上點名批評“釣魚維權”——免費讓你用,用了再告你。
好,現在回來看遇見小面。天眼查顯示,2024年以來,遇見小面已經有5起商標權糾紛的官司,全是原告。5起多嗎?不多。但關鍵是——它的打法跟視覺中國、方正字體太像了:委托第三方律所,起訴小商戶,要一個對小店來說天價的賠償。
有人會問,才5起而已,用得著這么大驚小怪嗎?
老鐵,視覺中國早期也是這么玩的。先告幾家小公司試試水,發現這生意能做,然后批量發函。今天你放過了渝見小面,明天會不會有“豫見小面”“御見小面”“遇鑒小面”挨個收到傳票?
經濟壓力這么大,就業形勢這么嚴峻,一個小面館養活的可能是一大家子人。你的律師函一到,人家可能就關門了。這才是問題的核心——你一個年賺過億的公司,到底是要保護品牌,還是想靠收“保護費”過日子?
撤訴是好事,但希望遇見小面是真的想通了,而不是發現輿論翻車才緊急剎車。不然的話,你就是餐飲界的視覺中國,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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