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重慶市市場監管局現公開曝光10起火鍋類食品安全典型違法案件。
1.忠縣漁鼎園火鍋魚店誤用非食品原料案。2025年5月,接消費者舉報,稱在該店(經營者:李玉平)食用芋頭菜品后出現嘴唇發麻、腫脹無知覺等癥狀,疑似食物中毒,經就醫后已無大礙。執法人員隨即開展現場檢查,發現消費者食用的“芋頭”系店家親戚自行種植的海芋(俗稱滴水觀音),不可食用。事發后當事人主動將消費者送醫,并退賠費用5500元。經綜合裁量,忠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8000元的處罰。
2.北碚區甩甩串串餐飲店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案。2025年8月,北碚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該餐飲店(經營者:諶秋)在鴨腸漲發過程中使用日落黃、胭脂紅上色,而上述兩種食品添加劑的允許使用范圍僅限于糕點,當事人行為已構成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經綜合裁量,北碚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涉案食品添加劑及違法所得,并罰款10000元的處罰。
3.萬州區楊倫火鍋店經營摻假摻雜食品案。2026年1月,萬州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該店(經營者:黃春夏)采購了豬血,但菜單上只標注有“鴨血”,涉嫌用豬血冒充鴨血。經聯系技術機構對該店血旺產品抽樣送檢,檢出豬源性成分,未檢出鴨源性成分。經綜合裁量,萬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5000元的處罰。
4.墊江縣宰牛湯鍋店經營摻假摻雜食品案。2025年5月,墊江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中,對該店(經營者:馬遠彬)經營的“鮮牛血”進行了抽樣送檢。檢測結果顯示,樣品中同時檢出牛源性成分和豬源性成分。經綜合裁量,墊江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3000元的處罰。
5.涪陵區吳莉火鍋店經營超過保質期的毛肚案。2025年6月,涪陵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中發現,該店(經營者:吳莉)冷藏柜中的預包裝食品“秦大芳毛肚”已超過保質期35天。經綜合裁量,涪陵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3000元的處罰。
6.九龍坡區何以珍餐館使用廢棄食用油脂案。2026年3月,九龍坡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稱該店(經營者:何以珍)存在使用廢棄食用油脂加工食品的行為。執法人員隨即開展現場檢查,查實當事人將食客吃剩下的火鍋底料除渣、收集油脂、提煉熬制后,制作成紅油重新提供給顧客食用。因涉嫌刑事犯罪,九龍坡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7.萬盛經開區洋周耀餐飲店使用廢棄食用油脂案。2025年7月,萬盛經開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中發現,該店(經營者:余洋)無廢棄食用油脂回收相關記錄,有重復使用的嫌疑。經查,該店為節約成本、提高利潤,安排店內工作人員將顧客食用后的火鍋油進行回收,經過濾、沉淀、高溫熬制后作為鍋底重新進行銷售。因涉嫌犯罪,萬盛經開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8.重慶熱辣辣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餐飲具清洗消毒不合格案。2025年6月,受秀山縣市場監管局委托,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工作人員按照年度抽檢計劃對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羅信芳)使用的湯勺、杯子、餐碗等復用餐飲具依法進行了抽檢,檢驗報告顯示該批次餐飲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項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秀山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并予以警告。
9.大足區石都麻辣餐飲文化(重慶)有限公司無證經營案。2025年12月,大足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稱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賀賢東)無證經營。執法人員在隨后的現場檢查中查實,該店在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情況下從事餐飲服務活動。經綜合裁量,大足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2500元的處罰。
10.銅梁區巧鮮美蛙魚頭餐館無證經營案。2026年3月,銅梁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該店(經營者:李大遠)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店持有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已過期但仍繼續從事餐飲服務活動。經綜合裁量,銅梁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2500元的處罰。(重慶市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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