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1日,長安街上鐵甲鏗鏘,新中國迎來五十周年華誕。當一列墨綠色發射車駛過天安門,全場屏息又沸騰,那是大陸視為"殺手锏"的東風31戰略導彈,于1999年首飛并在當年的國慶50周年大閱兵中亮相。
按理說,這件足以改寫戰略平衡的"國之重器"亮相,必然在國際輿論場掀起軒然大波。奇怪的事情就在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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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以"放大鏡"姿態盯著中國軍備的西方主流媒體,對東風31的報道異乎尋常地克制,中國臺灣地區及日本部分情報機構甚至在閱兵后短時間內就拋出了所謂"詳細參數"。"國之利器,不可示人"。
戰略導彈是中國的戰略威懾力量,是國家與民族安全的重要保障,是真正的"國之利器",對手反應越平靜,越說明問題嚴峻。國家安全機關由此立案,專案組進駐航天系統,對參與東風31研制、試驗、裝配各環節的人員展開摸排。
然而調查推進了五六年,技術口、保密口翻了一遍又一遍,可疑線索卻像沙漏里的細沙,攥得越緊漏得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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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偵查一度陷入瓶頸,所有人都明白,泄密如不堵住,國家核反擊的有效性將被對手"算清楚",美國若獲得這型戰略導彈的內部設計資料,如彈道特點、信號特征等,將可有針對性地設計更有效的反導系統,降低中國核反擊力量的威懾能力。
轉機的出現,與其說是偵查技巧的勝利,不如講是一種近乎偶然的市井細節。坊間長期流傳的版本,是一位北京菜市口的賣菜老漢,在2005年前后接到一名中年婦女遞過來的現鈔,定睛一看竟是美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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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頭,普通市民手里很難見到外幣,老漢收菜錢遇到這種情形,自然多了一個心眼。他隨口與在公職系統工作的家人提了一嘴,這條不起眼的信息恰好與專案組手頭的另一條暗線接上了頭。
老百姓口中流傳的"賣菜老漢"故事不止一個版本,有的寫作菜販,有的寫作鄰里。可以確認的官方表述是:經過嚴密偵查,國家安全機關在2005年初將涉案人員一舉擒獲。
我國家安全機關于2005年初將沃維漢、郭萬鈞抓捕歸案。經法院審理認定,郭萬鈞先后向沃維漢提供了涉及戰略導彈等7項絕密情報,對國家安全與國防建設造成了特別巨大的危害,后果特別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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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最終把"鼴鼠"挖出來的關鍵人物,正是當時已是航天系統資深工程師的郭萬鈞。郭萬鈞何許人也?
公開資料顯示,郭萬鈞(1942年11月1日—2008年11月28日),黑龍江省齊齊哈爾人,滿族,中華人民共和國導彈技術專家,因和沃維漢共同出賣軍事情報給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而被以間諜罪判處死刑。郭萬鈞畢業于南開大學物理系。
后來成為中國航天科技集團高級工程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導彈技術專家,參與設計某些型號戰略導彈。一個端著金飯碗、握有大國底牌的人,何以墮落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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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要從他那位"遠房表親"身上找。
把郭萬鈞拖下水的人叫沃維漢。在德國學習期間,沃維漢經濟上并不寬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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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所謂民運人士費良勇介紹,1989年10月,沃維漢在德國被臺灣間諜機構策反,成為臺灣軍情局的間諜,該組織給他規定了"楊東"的化名和每月1000美元的薪水。沃維漢還領取了相關的筆記本電腦、數碼相機、掃描儀等間諜設備。
為了把這枚棋子徹底"焊死",臺灣軍情局為了徹底控制住沃,投資30萬美元,為其當時的妻子陳淑坤在奧地利開設餐館。策反一名頂級科研人員,從來不靠一錘定音,而是層層遞進。
1990年代初的一場遠房親戚婚禮上,沃維漢與郭萬鈞偶遇,借助血緣走近后,沃維漢本來就是有意識攀拉各方面人員,發現郭后立即分外熱情,千方百計緊盯不放,既炫耀自己的風光,又許諾各種好處。臺灣方面接到沃的匯報后,迅速將郭萬鈞列為"重點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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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餌拋出之后,下沉的速度比想象中更快。沃維漢告訴郭萬鈞,導彈情況可以變成大價錢。郭萬鈞見錢眼開,利令智昏。
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至本世紀初,郭一步步陷入深淵,膽子從小變大,后來在明知道沃維漢是在為境外間諜組織工作的情況下,郭萬鈞向沃提供了大量有關戰略導彈的情報。沃維漢學的是生物,對彈道、控制、信號特征一竅不通,郭萬鈞索性給他"補課"。
為了讓沃維漢能夠理解導彈專業知識,郭萬鈞還給他進行了導彈專業知識的"科普"。沃一邊聽一邊記,筆記做得非常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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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筆記已被攜帶出境,在歐洲某國轉交給臺灣軍情局。也正是因為這些情報,臺灣軍情局某一副局長還專門在歐洲某國接見沃維漢,該局長告訴沃,他的情報美國非常重視。
為此軍情局還先后給沃四十多萬美元的獎勵。鏈條至此清晰:郭萬鈞泄密,沃維漢轉運,臺灣軍情局加工,再交美方使用。
沃維漢在間諜機關指導下,以商人外衣掩護,活動非常隱蔽。沃和郭的活動也以親屬聯系避人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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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國家安全機關警惕的眼睛還是及時盯住了他們的罪惡活動,在保障國家安全利益不被繼續侵害的前提下,進行了一段時間深入縝密的偵察,于2005年初將沃維漢、郭萬鈞抓捕歸案,保護了國家利益。接下來是司法環節。
2007年5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沃維漢間諜案進行宣判,沃維漢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有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法院以間諜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判處沃維漢死刑。
郭萬鈞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有關規定,以向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被追究刑事責任,被判處死刑。兩人不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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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終審裁定,維持一審原判。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2008年11月28日,沃維漢、郭萬鈞被執行死刑。
在死刑執行前一天,沃維漢與妻子、小女兒見面,依法行使了探視權。案件落槌之際,歐盟、美國國務院等紛紛出聲"關切"。
中方的回應斬釘截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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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當年報道援引外交部的立場指出,歐盟對沃維漢案"說三道四"是對中國司法的干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則認為沃維漢的審判程序公正,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并對歐盟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認為歐盟的做法"粗暴干涉了中國司法,踐踏了法治精神,損害了雙方人權對話健康發展的基礎"。
回過頭來掂一掂賬本,最讓人心頭發緊的是郭萬鈞"賣身價"之低廉。騰訊新聞援引的資料顯示,沃維漢光景最闊時一次性可拿走二百萬美元,分給郭萬鈞的不過是幾萬美元加一塊表,而國家為推動東風31立項、攻關、定型,投入了上千名科研人員十余年的智力與財力。
兩萬、四十萬美元,與戰略威懾被對手反推、反制系統被針對性升級造成的隱性損失相比,是再懸殊不過的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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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國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反間諜法》《國家安全法》《數據安全法》陸續修訂完善。2023年7月,新修訂的《反間諜法》正式施行,將間諜行為認定范圍進一步明晰,對策反、竊密、收買等行為加大了懲處力度。
沃維漢、郭萬鈞案被司法系統及國安系統反復作為典型案例進行警示教育,至今仍寫在不少高校保密課程的教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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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利益從來不是抽象名詞,它落在每一張被多看了一眼的可疑鈔票上,落在每一次對陌生飯局的婉拒里,也落在每一名科研人員對保密協議的敬畏中。東風長鳴,警鐘亦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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