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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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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甘肅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有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甘肅省綜合巨災保險試點工作已于近期正式落地生效,試點范圍覆蓋蘭州、天水、定西、隴南、平涼、慶陽、臨夏、甘南8個市(州)。
今年3月,甘肅省印發《甘肅省綜合巨災保險試點方案》,明確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相結合,以“保基本、托得起、有重點”為核心原則,旨在通過先行試點、統籌兼顧、差異化保障的方式,逐步構建我省多層次巨災保險體系,不斷提升全社會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試點方案》按照“高頻低損”和“低頻高損”兼顧的原則,創新設計了基礎層、指數層、巨災層三層保障方案,為試點區域內發生地震、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造成的人身傷亡和房屋毀損提供風險保障。基礎層保障主要保障由非地震自然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災害導致的人員死亡(含失蹤)、受傷、房屋倒塌及損壞的災害損失;指數層保障主要保障在保險期間觸發約定閾值的地震或降雨災害,承保機構直接將相應保險責任的賠款賠付到災害發生地政府賬戶;巨災層保障主要保障當發生約定等級的地震災害或發生因暴雨導致的泥石流災害,造成房屋倒塌、嚴重損壞及人員死亡(含失蹤),且被保險區域的受災程度達到保險合同約定的起賠標準,承保機構依照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
據介紹,相較于其他省份已開展的同類保險項目,甘肅省綜合巨災保險試點由財政全額托底保障,試點區域內人民群眾無需承擔任何保費支出,并兼顧“低頻高損”和“高頻低損”兩種災害模式,保障范圍更加全面。同時,相較于傳統依靠財政資金防災減災救災的模式,具有高效性、靈活性和預防性特點。此外,甘肅省綜合巨災保險試點項目由12家保險機構組成共同體進行承保,整合行業資源,極大提升查勘理賠、救災減損、救援救助的能力和水平。
據悉,此次甘肅省綜合巨災保險試點總保費8931萬元,省、市、縣三級財政按照4∶3∶3的比例分擔。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甘肅省分公司作為首席承保機構的省內12家保險機構組成共同體進行承保。
編輯 | 岳青、劉靜
責編 | 丁守敏
主編 | 狄春華、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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