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上觀新聞)
![]()
![]()
“這車外形看著和電動自行車差不多,但跑起來的感覺不對。”近日,閔行公安分局交管支隊二大隊民警在處置一起交通事故時,查獲一輛無牌上路的電動摩托車。原本是來處理朋友事故的王某,沒想到自己先因違法被罰。
![]()
5月27日晚高峰時段,蘭竹路近紅松路南側(cè)車流密集。二大隊民警王成偉正在處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一方當(dāng)事人的朋友王某駕駛一輛兩輪車趕到現(xiàn)場,向民警詢問情況。就在車輛接近時,王成偉察覺到這輛車提速明顯快于合規(guī)電動自行車,遠(yuǎn)超國家規(guī)定的25公里/小時限速。
待事故處置完畢,王成偉隨即要求王某出示車輛相關(guān)證件,并對“一致性證書”“3C合格證”及“車輛識別代碼”逐一核對。結(jié)果發(fā)現(xiàn),王某駕駛的這輛外觀酷似電動自行車的兩輪車,實際技術(shù)參數(shù)屬于電動摩托車范疇,必須按機動車管理。
![]()
王成偉現(xiàn)場指出,機動車車架號為17位字母數(shù)字混合編碼,而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則為15位純數(shù)字編碼。王某坦言自己法律意識淡薄,一直誤將該車輛當(dāng)作普通電動自行車使用,壓根不知道此類車輛上路還要登記上牌。
“不管什么車輛,只要屬于機動車范疇,上路就必須懸掛機動車號牌。”王成偉對王某解釋道。
經(jīng)查,王某持有摩托車駕駛證,但其行為已構(gòu)成“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警方依法對其作出記9分、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并暫扣涉事車輛。
閔行交管部門提醒:請廣大摩托車駕駛?cè)藭r刻繃緊安全弦,自覺做到“三不”——不駕駛無牌無證車輛上路;不非法改裝、加裝動力裝置;不追逐競駛、飆車炫技。文明交通,從每一次合法出行做起。
原標(biāo)題:《外形似電動自行車,實則是電動摩托車!男子無牌上路被記9分罰200元》
欄目編輯:顧瑩穎 圖片來源:閔行警方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趙菊玲 通訊員 李艾侖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wù)。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