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分局發布警情通報:
2026年6月22日19時許,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分局接到詹某冬(女,33歲)報警稱,其小孩被一只未牽繩的黑色犬撲抱。
接警后,民警迅速趕到現場處置,犬只主人曹某欣(女,22歲)向詹某冬道歉,隨后雙方被勸離。
6月23日0時許,曹某欣的哥哥曹某田(男,27歲)向公安機關反映,其家人在6月22日遛狗期間與他人產生糾紛的視頻被發到網上,侵犯其家人權利。
公安機關隨即開展調查核查。經全面調查,雙方當事人行為分別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九條第一款、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鑒于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后果,符合治安調解適用條件,公安機關根據雙方當事人提出的書面調解申請,依法組織調解。
目前,雙方已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請廣大網友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構建和諧清朗的網絡空間和文明和諧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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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 玉溪一公園內, 一條未牽繩的大狗在公園撲騎小孩,孩子母親上前拉開,并讓狗主人道歉,雙方發生了爭執。
孩子母親稱,當晚,她帶著8歲女兒飯后散步,途經玉溪一公園時,一條無繩大型犬突然沖向孩子,徑直從身后撲抱、騎蹭女兒,孩子當場被嚇得不知所措,母親徒手上前,強行將大狗從孩子身上拉開。
孩子母親表示,當時一旁的女性狗主人全程只站在原地叫,始終沒有上前制止、管控自家大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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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馬瑞
綜合 | 紅塔警方 云南廣播電視臺 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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