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6月24日消息,據報道,2026年初,市民趙某花費4700元在當地車行購置電動自行車,交易時商家僅開具簡易收據,未交付合格證、正規發票與認證文件,還口頭承諾后續補齊全部手續,保證車輛能夠正常登記上牌。
趙某提車后前往交管部門辦理號牌,系統核查顯示該車不符合新國標標準,缺少有效CCC強制認證,無法完成上牌流程。
趙某多次和商家協商退換車輛,雙方始終無法達成一致,趙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購車合同、全額退款并主張三倍價款賠償。
法院審理查明,該車輛原廠舊版CCC認證早已注銷,新版認證辦理時間晚于購車日期,交易時車輛屬于禁止流通、不能合法上路的違規車型。
車行經營者長期經營電動車,清楚車輛認證相關規定,卻刻意隱瞞資質缺陷,用可補辦證件的虛假說辭誘導消費者下單,主觀欺詐意圖明顯,同時車輛無法上路,購車出行的根本目的無法實現,趙某有權解除買賣合同。
最終法院判令雙方解除購車協議,車行返還4700元購車款,額外支付三倍賠償金14100元,趙某將涉案電動車返還商家。
承辦法官表示,商家刻意隱瞞商品關鍵信息、作出不實承諾誤導消費,即構成消費欺詐,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消費者可主張退一賠三。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