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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因接孩子引發(fā)的家庭沖突,竟然演變成一起“民告官”的行政訴訟?近日,長嶺縣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成功化解一起“案中案”,不僅解開了當事人的“法結”,更融化了橫亙在一個家庭兩代人之間的“冰墻”。
2025年9月,王某(張某某現(xiàn)婆婆)與張某某(兒媳)前往李某某(張某某前公公)家中,打算接回張某某的女兒李某,抵達后,雙方因“搶孩子”發(fā)生沖突,王某報案稱遭到李某某毆打。派出所接警后,第一時間開展調查,后認定本案沒有違法事實,作出終止案件調查決定。王某不認同公安機關的處理決定,遂向長嶺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并申請李某出庭,作證李某某將其打傷。
讓年幼的孩子直面至親相爭,本身就是一種傷害。受案后,承辦法官宋小磊考慮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家庭長遠關系,決定跳出“就案辦案”的思維,深入研判糾紛背后的家事矛盾,堅持“案結不是終點、事了才是目標”,全力推動源頭化解。
調解過程中,辦案民警直面王某的疑惑與不解,向她詳細說明了案件調查全過程、執(zhí)法依據以及作出決定的依據,讓王某對行政決定有了更理性的認識。與此同時,宋小磊將更多心力傾注于家庭矛盾的修復上,她耐心傾聽王某與李某某的訴求,既講情理,提醒王某與李某某看在孩子年幼的份上,不要讓大人的恩怨剝奪孩子享受親情溫暖的權利;又講法理,明晰家庭成員間的權利義務。在宋小磊的耐心勸解下,王某與李某某的對立情緒逐漸消融。
最終,王某在獲得相應賠償后,主動撤回行政起訴。
一場“民告官”案件,在宋小磊“行政+民事”雙軌調解下,不僅實現(xiàn)了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還守護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親情環(huán)境。長嶺法院將繼續(xù)以行政爭議實質化解為抓手,積極探索“穿透式”審判方法,主動研判當事人真實訴求,尋找行政爭議背后的民事糾紛根源,通過多元解紛,力爭從源頭解決問題,實現(xiàn)“一案多贏”“多方共贏”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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