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隨著雙方當事人簽收準許撤訴裁定書,一起確認強制拆除違法及行政賠償案件,經長汀、連城兩地法院、屬地行政爭議實質化解服務中心多方協同聯動調解,順利實現案結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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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某鎮政府開展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為消除房屋安全隱患、提升鄉村整體人居環境,對轄區內羅某的房屋實施強制拆除整治。羅某對該行為有異議,認為自身合法財產權益受損,經多次溝通協商未果,遂向長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確認某鎮政府強制拆除行為違法并予以行政賠償。
案件開庭審理后,合議庭經評議認為,某鎮政府開展人居環境整治、消除安全隱患,出發點是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優化鄉村生活環境,民生導向清晰,但在房屋拆除處置過程中,未能嚴格依照法定程序規范實施,存在程序瑕疵。若法院簡單機械審查行政行為合法性,一判了之,難以徹底消解雙方深層矛盾,無法從根源化解糾紛。
為實質化解矛盾糾紛,長汀法院主動延伸司法服務職能。一方面指出某鎮政府在強制拆除過程中程序不規范問題,細致宣講行政強制等法律規定,引導其規范履職、依法行政,回應群眾合理訴求;另一方面,向屬地法院、行政爭議實質化解服務中心發送“協調化解函”,聯動各方力量走訪釋法、聯合磋商、制定調解方案,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并在各方見證下簽寫了調解協議。
某鄉鎮足額履行賠償款后,羅某主動向法院申請撤回起訴。一場僵持已久的行政爭議,依托府院跨區域協同聯動渠道妥善調和,雙方握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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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起案件的成功調處,是長汀、連城兩地跨域聯動、府院協同機制的生動實踐。既充分發揮行政審判職能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又依托屬地治理與專業審判優勢,高效、實質化解行政爭議。
行政訴訟不僅要審查行政行為是否合法,更要關注行政相對人的實質訴求,做到既解“法結”,又解“心結”。下一步,長汀法院將繼續發揮行政審判職能作用,以實質化解行政爭議為導向,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 供稿:丘群美 黃議嫻-
- 編輯:黃穎嫻 -
- 審核:廖騰旺 -
- 監制:劉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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