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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晚上點咖啡,總有人問:“現在吃,夜里向困得著啊?”
我笑笑:“夜點心呀。”
這個講法,是從小帶在身邊的。
小時候睡得早,八點不到就上床。臨睡前,外公捧出藍邊碗,一人一碗樂口福。這是規矩,一天的末了,得是甜的。
樂口福裝在一個紅黃鐵罐里,鐵蓋,要按緊。上海黃梅天,空氣里潮得很,進了水汽,顆粒就化了,結成一整塊,鐵罐的形狀,取不出來,怪可惜的。
我喜歡干吃。不銹鋼調羹挖一勺,塞進嘴里嚼。咯吱咯吱,比泡出來的濃多了,香多了,甜得人瞇起眼睛。還方便,連水都不用。
干吃有干吃的章法。勺不能太滿,要平平的,略欠一點。張大嘴,舌頭放平,勺身整個伸進去,輕輕一側,顆粒落在舌上,再將勺轉平,抽出來。勺還是干的,只沾些粉末,還能再舀第二勺。若裝滿了,嘴里一轉,沾了口水的化了的樂口福,就不能再伸回罐里了。
這些道理,我常跟外婆顯擺。她只是笑,搖搖頭,說:“吃完蓋蓋好。”
我做這些,總避著媽媽。她若是曉得了,肯定要有一番訓導,怕是還要拉上爸爸。有一回正吃著,聽見媽媽和外婆在外頭說話,聲音斷斷續續的。我慌忙把罐子塞回碗櫥,假裝去玩。玩了一會兒不放心,又跑回去打開櫥門看一眼,罐子挨著外公的楊梅酒,位置沒錯,蓋子蓋上了。這才合上門。
那天晚上,外公泡夜點心時,發現鐵蓋是搭著的,沒蓋實。罐里的樂口福,已結成了硬邦邦的一塊。爸爸要用蠻力敲碎,外公擺擺手:“算了,潮了,不好吃了。”轉身又拿一罐新的,給眾人泡上。外婆嘀咕了一聲:“這回得蓋蓋好。”她沒抬頭,但我總覺得這話是沖我說的。
我低著頭,吹碗里的熱氣。還好,爸媽都沒留意。
自那以后,我蓋蓋子格外用力,整個身子壓上去,緊得指甲都摳不進。不過也有辦法,拿勺柄在邊上一撬,“啪”,就開了。
后來,電視上播了一則廣告:“馳名世界的雀巢咖啡……味道好極了。”
外公頂歡喜趕時髦。見了這廣告,眼睛亮亮的。沒幾天,咖啡和伴侶就進了門。還是藍邊碗,一勺咖啡、一勺伴侶、一勺糖,沖出來顏色竟和樂口福差不多。味道卻兩樣,又苦又甜,怪里怪氣。
外婆和媽媽嫌苦,嘗一口就放下了。爸爸喝完了,只說挺好,樂口福更好喝些。他們都看著我,“苦不苦?”“不想吃就別吃了。”
我也覺著苦,可是看著他們都不喜歡,竟有種“如果我不怕,就比他們都強”的優越感,我看了外公一眼,說:“好喝。”
外公高興極了。他真喜歡咖啡,更喜歡我隨他。從此夜點心分了家:外公與我喝咖啡,外婆和爸媽喝樂口福。一人一大碗,喝完睡覺。一直喝到小學畢業。
許多年之后,我才曉得,原來咖啡是提神的,還分中杯大杯。
想想我小時候那一碗,算得超超大杯了罷。
不過,管它呢。那是夜點心,吃了好睡覺。
原標題:《朱勻先:夜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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