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王某某已經準備好相關材料,準備向紀檢部門實名舉報相關問題,為自己討回墊付的工程款。
高標準農田建設是保障糧食安全、惠及民生的重點工程,本應嚴格規范管理,確保工程質量與資金安全。
然而,山西臨汾市襄汾縣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第六、第九標段,卻被中標公司層層轉包,實際由無資質個人墊資施工,巨額工程款被挪用,項目管理混亂,引發業內對工程質量和監管漏洞的強烈擔憂。
項目中標后即被轉包 無資質個人實際施工
主人公一:農民張某江、王某杰。
兩個“倒霉蛋”張某江、王某杰聽信了朋友(申某某,中間人)的話,墊付資金施工,無任何施工資質,卻在兩個高標準農田項目建設中大顯身手,墊付資金100余萬,
主人公二:山西八建建筑有限公司、山西慶崴益德建筑有限公司。
主人公三:張某某(項目實際控制人)。
據王某杰反映,襄汾縣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由襄汾縣農業農村局發包,其中第六標段位于西賈鄉西張村,中標單位為山西八建建筑有限公司;第九標段位于南賈鎮裴村,中標單位為山西慶崴益德建筑有限公司。兩個標段均被一張姓男子通過關系拿下,屬于典型的“中標易、施工亂”現象。
主人公四:武某某(項目實際控制人張某某的司機)、申某某(農民,某村干部)兩人為同村發小。
王某杰介紹,該項目經武某某牽線,自己才實際投資施工的。項目前期由自己朋友張某江墊資,后張某江因生病退出,王某杰于2024年7月29日進場。
直至11月下旬,全程獨自墊資承擔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生活費等,累計投入140余萬元。施工期間,工地由申某安前妻許某某負責對接管理,中標公司從未派駐專業團隊到場,完全屬于“掛靠資質、轉包牟利”的違規模式 。
按照合同約定,項目本應撥付預付款和進度款,但張某江、王某杰進場后,工程款遲遲未足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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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3日,第九標段中標單位山西慶崴益德建筑有限公司在扣除193737元稅款及管理費后,將剩余105萬元工程款轉給工地負責人許某某。然而,該筆款項并未用于工程建設,許某某按武某某要求,將其中50萬元直接轉入工程實際負責人張某某母親張某芝賬戶,資金被挪用侵占,嚴重違反工程款專款專用規定。
此后,第六標段預付款、第九標段進度款長期拖欠,導致王某杰墊資壓力巨大,資金鏈瀕臨斷裂。
“工程干到70%,錢沒拿到,還被要求退場。”王某杰表示,2024年10月20日左右,武某某、申某安要求其退出第六標段,承諾返還全部投資;11月中旬,又要求其退出已完成70%工程量的第九標段,承諾結算墊資款及利潤。兩次退場均有口頭承諾及電話錄音為證,但至今分文未付。
監管形同虛設 主管部門協調無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明確規定,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 。山西八建建筑有限公司、山西慶崴益德建筑有限公司將中標項目轉包給無資質個人,已涉嫌違法違規。
而項目施工期間,襄汾縣農業農村局作為主管部門,未履行監管職責,對轉包、無資質施工、工程款挪用等問題視而不見,導致項目管理失控 。
2024年12月,王某杰聯合前期施工人張某江、工地負責人許某某,前往襄汾縣農業農村局找段主任協商解決墊資款問題,但多次溝通均無結果,相關部門未給出任何解決方案,也未對中標單位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任由民生工程淪為“問題工程” 。
誰來守護高標準農田“高標準”?
高標準農田建設事關國家糧食安全,每一分錢都應花在刀刃上。然而,襄汾縣該項目中標公司違法轉包、無資質人員施工、工程款挪用、監管缺位等問題,暴露出當地高標準農田建設領域存在嚴重的管理漏洞和廉潔風險。
截至目前,王某杰140余萬元墊資款仍未追回,項目后續施工質量無人保障,巨額財政資金的安全使用存疑。我們不禁要問:中標單位資質審核是否嚴格?項目招投標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如何落實?民生工程何以淪為少數人牟利的工具?
期待省、市、縣相關部門高度重視,成立調查組,徹查該項目轉包、資金挪用、監管失職等問題,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督促返還墊資款,保障實際施工人合法權益,守住高標準農田建設的質量底線和安全紅線,避免民生工程變成“民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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