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6月27日訊(編輯 牛占林)美國總統特朗普周五威脅稱,任何對美國科技企業征收數字服務稅(DST)的國家,其出口至美國的商品都將面臨100%的關稅。
特朗普當天在社交媒體發文,將矛頭直指他所稱正討論“即將實施”數字服務稅的歐洲國家。“這一關稅將凌駕于與相關國家已達成、已簽署或尚未實施的任何貿易協議之上。”
他還表示,如果相關國家繼續推進數字服務稅計劃,上述關稅將立即生效。
特朗普一直試圖利用關稅作為遏制此類稅收政策的手段,但隨著各國經濟活動日益向數字領域轉移,而這一領域又主要由美國企業主導,許多國家正尋求通過征收數字服務稅增加財政收入。
他此前已多次誓言報復征收數字服務稅的國家,聲稱這類稅收不公平地針對美國科技巨頭。去年,特朗普曾威脅,若加拿大推行本國版本的數字服務稅,美國將終止與加拿大的所有貿易談判。隨后,加拿大政府在該稅正式生效前不久撤銷了相關計劃。
數字服務稅通常采用特定的征稅設計,僅適用于全球規模最大、市場地位最穩固的科技企業,例如美國的Meta、Alphabet和亞馬遜等公司。
目前,全球已有十多個國家實施數字服務稅。特朗普在周五下午的帖子中特別點名稱,“多個歐洲國家”正在考慮推出此類稅收政策。
此次威脅正值7月4日這一關鍵期限之前。按照此前安排,歐盟和美國將于當天開始落實雙方達成的貿易協議,該協議將歐盟大多數輸美商品的關稅稅率上限設定為15%。而數字服務稅并未被納入該貿易協議,至今仍是美國與歐盟之間懸而未決的重要分歧之一。
不過,目前尚不清楚特朗普將依據哪項法律,獲得立即對特定國家征收高額關稅的行政權限。
此前,美國最高法院已裁定特朗普推出的“對等關稅政策”違法。該政策原本擬針對幾乎所有貿易伙伴分別設定個性化關稅稅率。最高法院認為,《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并未授權特朗普政府單方面實施如此大范圍的全球性關稅措施。
就在敗訴數小時后,特朗普宣布已簽署一項行政命令,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實施新的全球10%統一關稅。
不過,根據該法律條款征收的關稅最長只能維持150天,如需繼續實施,則必須獲得國會批準。
(財聯社 牛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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