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法院案例庫發(fā)布了一起行賄典型案例。因敲詐勒索被網(wǎng)上通緝的吳某,為撤銷網(wǎng)逃記錄,通過某企業(yè)女老板林某,委托其疏通關(guān)系“擺平”案件。林某將吳某給的20萬元交給民警鄭某,請其辦事,但事情沒辦成。最終,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認定林某構(gòu)成行賄罪,判處她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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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鄭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
現(xiàn)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民警鄭某因受賄罪,另案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20萬元。
記者了解到,2011年10月,因敲詐勒索被上網(wǎng)通緝的犯罪嫌疑人吳某委托林某,幫忙找人辦理撤銷網(wǎng)上追逃或者取保候?qū)彙A帜呈盏絽悄掣兜?0萬元后,將上述錢款轉(zhuǎn)交鄭某。
2012年7月,吳某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北京市石景山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其出獄后控告林某詐騙。2014年11月,林某為證實自己沒有詐騙,將20萬元退還給吳某,后來檢察機關(guān)決定對林某不起訴。2016年檢察機關(guān)再次啟動刑事程序,對林某涉嫌行賄罪進行立案調(diào)查。
2017年6月,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認定林某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宣判后,林某沒有上訴,判決已發(fā)生法律效力。另外,吳某因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記者了解到,民警鄭某稱自己拿了林某20萬元之后,給了以前的同事,請對方幫忙。后來獲悉吳某已經(jīng)被抓后,鄭某便找到同事,同事稱已花了兩三萬元請客吃飯,并將剩下的17萬元退給鄭某。2016年8月,鄭某因受賄罪,被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罰金20萬元。(文中人物為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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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稱報案維權(quán)反遭警察猥褻:摸她大腿、提出去開房
近日,湖北武漢市民何女士向記者反映稱,數(shù)年前,其曾遭武漢市公安局洪山分局民警田某性騷擾、猥褻,舉報后遭對方打擊報復(fù),其親人也被田某多次騷擾,相關(guān)部門至今未給出其滿意答復(fù)。她了解到,田某僅因此被建議予以誡勉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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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某問何女士“什么時候摸”
據(jù)何女士介紹,2019年,她因一樁醫(yī)美案件向公安機關(guān)報案維權(quán),舉報涉事醫(yī)生非法行醫(yī)。后通過其小姨夫介紹,認識了時任武漢市公安局洪山分局經(jīng)偵大隊民警的田某,從咨詢到委托其幫忙推進案件進展。
何女士稱,案件辦理期間,她也按田某要求給錢給物,用于打點關(guān)系。自2019年到2021年期間,田某不時對其言語性騷擾,并有兩次動手動腳摸其大腿的行為,一次是2021年1月份,在洪山分局樓下一家周黑鴨門口,田某聲稱何女士穿羽絨服,看不到其身材,摸了其大腿。另一次是2020年夏天,在洪山分局附近的八一路馬路上,其又趁著何女士接電話,又摸了其大腿,“說著說著,他的手就趁你不注意,他手就撈過來,就很熟練。”
何女士提供的多段據(jù)稱是其與田某之間的對話錄音顯示,一名男子言語輕浮放浪,多次說,“抱一下,看一下”,“下次我碰到摸一下,抱一下,看你老不老”,其間有女子疑似掙扎推脫的聲音,女子不耐煩地打斷,“聊正經(jīng)的……我內(nèi)心是把你當長輩”。
在另一段對話中,女子指責稱,對方當天提出要去開房,令其感到惡心,該男子向其道歉,辯稱是自己大大咧咧所致。
還有一些聊天截圖顯示,一名男子詢問,“什么時候摸?”被何女士斷然拒絕,“別鬧”。
何女士稱,自己曾就田某性騷擾、猥褻的行為,多次向相關(guān)部門舉報、報警,但因沒有實質(zhì)性證據(jù),被警方以沒有違法事實為由終止案件調(diào)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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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警方終止案件調(diào)查決定書
“我小姨夫說田某天天找人給他打電話,受不了了。”何女士稱,自從2021年自己舉報田某以來,田某屢次通過帶人登門、電話騷擾其小姨夫一家,令全家人都恐懼萬分。2024年7月,田某即將升職為洪山分局南湖派出所副所長期間,不知因誰的舉報受到了影響,田某認為是她舉報,再次電話騷擾其小姨夫。
何女士出示的一張《洪山區(qū)市民熱線辦件情況公開申請表》顯示,“2021年我局認為,田某身為黨員干部,在其已有家庭情況下,與您保持密切交往,多次進行言語調(diào)戲,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有損人民警察身份。經(jīng)分局研究,給予田某相應(yīng)處理。2024年9月14日,市局同意撤銷田某掛職副所長。2024年9月23日,分局決定對田某停止執(zhí)行職務(wù)。2024年11月28日,分局紀委針對田某部分查實的違紀違法問題作出黨紀、政紀處分”,經(jīng)辦單位為洪山區(qū)公安分局機關(guān)黨委,出具時間為2025年1月10日。
何女士提供的一份于2021年3月錄制的錄音顯示,一名自稱為洪山區(qū)政法委工作人員稱,因田某多次言語調(diào)戲等問題,經(jīng)調(diào)查核實,其供認不諱,有損人民警察身份和黨員干部形象,建議對其予以誡勉談話。
何女士稱,為了給無辜被騷擾的親人討公道,2025年,她再度舉報田某,但相關(guān)部門至今仍未對田某騷擾其家人一事作出處理。
何女士稱,2026年5月15日,武漢市公安局洪山分局機關(guān)紀委口頭通知她,2024年,因收受財物問題,對田某進行黨紀政紀雙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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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武漢市公安局洪山分局(網(wǎng)絡(luò)圖)
“我們?yōu)檫@事總在操心,有些問題我們肯定著急了。”何女士的小姨夫,64歲的江先生告訴記者,前幾年,田某確實給他打過一些電話,還曾帶人登門找他,不過當天他不在家。這兩年,田某沒再找過他。
“本身前提我們都是好心,想找個熟人把這事了了,因為小何本來都是(醫(yī)美糾紛案件的)受害者,哪曉得找了他,中間出了這些事,搞得心理相當不舒服……對她爸爸媽媽都沒有交代。”江先生稱,自己也是經(jīng)熟人老鄉(xiāng)介紹認識田某,并不清楚其為人,出于好心牽線介紹給何女士。沒想到后來何女士被性騷擾,他也很生氣,更擔心對何女士造成傷害。
2026年3月26日,就報警遭受猥褻一事,何女士再次收到了來自武漢市公安局長江新區(qū)分局陽邏街派出所的《行政案件不予立案告知書》。
5月29日下午,記者就此事聯(lián)系田某,其聽到何女士名字后,快速掛斷電話。此后,記者多次撥打電話均提示忙音。
武漢市公安局洪山分局政工室一名工作人員稱,負責宣傳工作的民警不在辦公室,需等二十分鐘后再聯(lián)系。二十分鐘后,記者多次撥打電話,電話無人接聽。
記者嘗試聯(lián)系負責處理此事的武漢市公安局、洪山分局多名工作人員,均未接受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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