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5日凌晨3點15分左右,周麗(化名)起床上廁所,發現女兒小蕓(化名)的房間里沒人,窗簾半拉,窗戶開著。
周麗叫醒丈夫,他們在樓下找到了小蕓,這個13歲的殘疾女孩,用跳樓的方式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警方在小蕓的房間里發現了一封遺書。
處理后事時,學校心理老師向周麗提及,“小蕓早就有了輕生的想法,沒想到她真的走了”。這句話引起了周麗的注意,后來她通過學校監控和日記發現,小蕓曾被班上多名同學辱罵、推搡。出現輕生想法后,小蕓給學校心理老師寫信求助,但后者未能及時告知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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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封寫給心理老師的信(圖/新京報)
為此,小蕓父母將女兒就讀的學校和4名同學告上法庭。今年2月,法院一審判定,小蕓表露輕生傾向后,學校未告知家長,需承擔20%的賠償責任;其父母作為監護人自行擔責80%。同時,現有證據無法認定4名學生對小蕓實施了欺凌行為,因此不承擔責任。對于這份判決,小蕓父母和學校均不服,并提起了上訴。
6月25日,該案二審在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庭審持續5個多小時后,法院宣布擇期宣判。
自殺后曝光的監控
小蕓出生于2012年,去世前就讀于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牙克石市某小學。周麗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女兒出生時因窒息出現缺氧缺血性腦病,被評定為二級殘疾,直到3歲8個多月時,她才學會了獨立行走。
多年來,一家人帶著小蕓四處進行康復治療,2020年,為了讓女兒融入正常社會,父母決定讓她進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周麗稱,女兒比同齡孩子晚入學2年,但她智力基本正常,生活也能自理,“只是口齒不清,走路跛腳,動作有些慢。四年級前的成績能到八九十分”。
“孩子身體特殊,我一直很擔心她被校園欺凌。”周麗回憶,入學前,她曾請求學校和老師多加關照小蕓,上學期間,她和丈夫也親力親為,每天接送女兒上下學,輔導其功課,“平時我也一直說,有事一定要告訴媽媽,我們會保護你”。
周麗一度認為,女兒在家愛笑、愛玩,沒發現有什么心事。直到警方發現了她的遺書,以及更多證據,揭示出小蕓在校園生活中的另一面。
在班級監控里,周麗看到,女兒情緒低落、沉默寡言,同桌男生肘擊、拍打過她,其他同學推搡、拿笤帚擊打過她。還有同學坐在她的座位上,模仿她手抖寫字的動作并稱其有“帕金森”,甚至將她的書包踩在腳底下,反復踩踏她的書本。
長期壓抑的小蕓不是沒有求助過心理老師。2025年3月,小蕓曾化名“夏苒冷”求助學校副校長、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代老師:“老師,我覺得我好差勁,也好失敗。我小時候身體不好,有點毛病,總是有人笑話我。我沒有朋友,膽小自卑,有了朋友也怕她們嫌棄我……我總在想,是不是我死了就不這么痛苦了?”
代老師回信告訴她:“每個人都有情緒不好的時候,過段時間就好了……現在是心理敏感期,只有經過多次失敗,才能讓自己心理強大起來,長大之后才能承擔更大的壓力。”
一個月后,“夏苒冷”再次寫信稱,無法理解同學們對她的嘲笑,“就因為我身體不好,他們罵我是瘸子,可身體不好也不是我想的呀”。她在信里再次表達了輕生的念頭:“什么都做不好,就是個累贅”“我現在脾氣也比之前大了很多,唯一的愿望就是消失在這個世界上”。
代老師再次回信勸慰,自卑是正常的心理反應,但每個人的應對方法不同,“你要想辦法打敗它,平時不敢做的事大膽去做,不敢說的話也大膽說出來。同學們說什么,試著去接受,不要讓這些語言影響你的心情……學習不好就不好,身體不好就慢慢恢復。好好愛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小蕓去世后,周麗拿到了2封女兒的信件,但心理老師的回信有6封,她不確定孩子有沒有寫更多的信,在她看來,心理老師既沒有給予小蕓實質性的建議和幫助,也沒有及時告知家長,導致家長和學校都錯過了疏解孩子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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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蕓生前照片(圖/受訪者提供)
誰都覺得自己“沒錯”
2025年7月,周麗和丈夫將牙克石市第七小學及4名小蕓的同學告上了法庭。他們認為,是校方長期的“系統性失職”以及同學的欺凌,導致了女兒的去世,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賠償并道歉。
2025年9月26日一審開庭時,無論是學校,還是班主任和同學,都認為小蕓的死與自己無關。
學校表示,小蕓是在家中自殺,班主任也沒有孤立學生,對于家長質疑將小蕓排除在一些學校活動之外,老師均與家長進行了溝通,“且老師是考慮到小蕓身體情況的特殊性,照顧其身體和心理。”
學校還認為,通過遺書可知,影響小蕓情緒的主要原因是其身體和成績,以及生活中的一些細節,而非同學之間的辱罵,“老師對于同學之間的爭議及小蕓的心理狀態并不知情”。
至于未將小蕓有輕生念頭的情況告知家長,學校解釋稱,因為求助信是匿名,心理老師在收到信件時并不知道是哪位同學寫的,心理老師并非專業的心理咨詢師,出于保護孩子隱私的目的,沒有告知家長。因此,學校認為老師盡到了應有的責任。
涉事的4名同學的家長則辯稱,小蕓父母提供的視頻均為課間活動,系片段、不連續,屬于偶發現象,且同學之間的打鬧不應認定為校園欺凌,也與小蕓的死亡沒有因果關系,“小蕓早已有輕生念頭,只是其在父母面前沒有表露”。
一審中學校還提到,2025年4月,也就是小蕓自殺2個月前,學校曾進行中小學心理危機篩查,測試結果顯示,小蕓的預警等級為一般預警。有資料介紹,該級別說明測試學生心理普查結果較差,學校層面需給予一般關注。周麗質疑上述檢測的科學性,同時認為,篩查已經明確預警,學校卻未采取有效措施,是嚴重失職。
今年2月,法院一審判決,小蕓在書信中表露輕生傾向,學校未告知家長,違反了《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中“學校應當建立學生重大生理、心理疾病報告制度,向家長及時告知學生身體及心理健康狀況;學校發現學生身體狀況或者情緒反應明顯異常、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的,應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的規定,導致家長未及時介入,學校存在一定過錯,應承擔20%的賠償責任,即24萬余元。其中保險公司賠付20萬元,學校賠付4萬余元。
法院同時認為,小蕓死亡時方滿12周歲,且系殘疾人,其父母作為監護人,更應對其日常表現高度注意,然而,他們未能給予充分關注并察覺小蕓心理異常,有失監護之責,應當承擔80%的主要責任。
一審宣判后,小蕓父母、學校及保險公司均不服判決,并提起了上訴。
中國新聞周刊了解到,此次二審前,周麗又在監控中發現了更多女兒被同學欺凌的證據。例如,出事前,小蕓曾被趙姓同學推搡、搶書包,被同桌王某某連續多次戳腰、辱罵嘲笑等。還有同學曾模仿她走路,并稱她為“瘋子”。
6月25日的二審中,小蕓父母的代理律師提出,學校明知小蕓存在明確自殺傾向,卻未依法履行強制報告義務,同時,該校也未保障小蕓正常學習生活,剝奪了小蕓平等參與集體活動的權利,并且對小蕓遭遇的校園欺凌未給予足夠關注,應承擔70%及以上的主要賠償責任。
“涉案4名學生實施校園欺凌行為,與小蕓死亡結果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也應該承擔相應責任。”周麗補充說,他們希望這幾名學生道歉,同時,他們會將法院判決的經濟賠償全部捐贈給殘聯。
融合教育之困
在周麗的回憶中,二年級時,小蕓曾被一名同學造謠有傳染病,為此,她找了對方家長評理。四年級時,小蕓在作文里提到另一位同學對自己“有敵意”,對方家長得知后,也找了周麗溝通處理,最后不了了之。
這是周麗印象里女兒與同學少有的矛盾。她自稱事發前經常向老師了解小蕓的情況,“班主任也說,孩子在學校可開心了,也愿意說話”。
但心理老師代老師曾告訴警方,她收到信件后發現孩子心理問題很大,兩人在2025年4月24日見了面,她了解到小蕓因身體缺陷自卑,因為同學嘲笑難過,“我對她進行疏導工作……還告訴她有人欺負就告訴老師或家長”。
該如何看待這起悲劇中,家校溝通明顯的信息差?
中國心理學會校園欺凌與暴力防治專委會副主任委員、山東師范大學心理學部教授陳光輝分析,小蕓數次表達輕生想法后,學校除了盡快組織線下約談之外,應該依規突破保密原則,第一時間聯系監護人與班主任,“首先保證輕生學生的人身安全”。
同時,小蕓對父母的沉默也是無法忽視的事實。“孩子遇到困難、煩惱、傷害通常會首先求助父母。”陳光輝分析,小蕓直到結束生命時也未向家人求助,可能只是個假象,而更有可能的是,孩子先前多次給父母反饋或求助過相關事宜,卻沒有得到所期望的回饋和有效的幫助。
在全國人大代表、遼寧省遼陽市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李紫微看來,小蕓生前的沉默,可能是對父母缺乏信任,或是不愿意給父母增加麻煩,“比如孩子擔心家長和學校溝通處理不好,會讓自己處境更麻煩等”。
特殊兒童通常具有新異特征,極易引發同學的關注、好奇或者嘲笑。陳光輝指出,家長之間不當的人際溝通,可能會導致其他學生家長紛紛叮囑孩子避免滋生事端、遠離特殊學生。久而久之,特殊孩子在班級里反而也會沒有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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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蕓生前的生活照(圖/紅星新聞)
他表示,根據目前掌握的信息,可以判定此事中小蕓為疑似校園欺凌的受害一方,但還需要進一步的有效證據來認定欺凌屬性。“孩子選擇輕生是多重因素疊加導致的,疑似校園欺凌只是影響因素之一。”
不過他指出,即便在氛圍開明、陽光安全、管理規范的學校,雖然學校可以保障孩子擁有平等參與學習、交友等活動的機會,但每位孩子的學習狀態、友誼質量、同伴沖突事件依然會因人而異。換句話說,減少校園欺凌、歧視等消極事件的發生,是在給孩子們提供一個健康成長的環境,而要實現具有特殊教育需要孩子的健康成長和積極發展,則需要學校、家庭以及孩子自身共同努力才能實現。
讓女兒就讀普通學校,逐漸回歸正常的人生軌跡,是周麗和丈夫多年來努力的方向。但多位受訪專家也指出,融合教育在落地執行時存在現實困難和局限。
李紫微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殘疾兒童在普通學校就讀,壓力一方面來自可能的欺凌,同時也與周圍環境和其自身適配度不高有關。例如,學校的運動會、聯歡會、春秋游等活動,很多項目都是面向普通學生,“如果特殊孩子無法參加各類集體活動,長期處于班級邊緣位置,內心很容易產生負面情緒”。
作為長期關注校園霸凌的公益機構,陜西光合行動青少年教育與發展研究院的負責人沈旭表示,家長讓殘疾孩子進入普通學校的訴求合乎情理,但這也對學校和老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她指出,班主任同時管理幾十名學生,既要兼顧全體學生的節奏和情緒,也要注意殘障學生的風險管控,在給予充分保護的同時,又不能傷到其尊嚴,“比如一些特殊課程,讓這個孩子加入會更溫暖、更人性化,但確實會影響整體效果或節奏。這種情況下,普通老師可能就做不到面面俱到,需要系統的心理學、特殊教育專業的訓練”。
呼倫貝爾市關于殘疾兒童隨班就讀的有關文件規定,要選聘具有一定特殊教育素養、熱愛特殊教育事業的優秀教師,擔任隨班就讀學生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每學期組織2—3次隨班就讀輔導教師培訓和教研活動,學校達到無障礙設施要求,且每學期要召開1—2次殘疾學生家長座談會等。
據紅星新聞報道,市教育部門相關負責人向小蕓父母表示,小蕓去世這一年,心理老師代老師一直陷入自責,事發前她曾想找機會跟小蕓父母見面,但沒料到小蕓會自殺。這也給當地教育敲響警鐘,事發后教育部門已聯合當地醫院專家及心理健康協會會員,深入各個學校進行心理健康教育培訓。負責人同時坦言,心理健康教育師資隊伍確實“太缺了”,心理老師并非專業的心理咨詢師,只能對孩子進行疏導,無法進行心理健康的治療。
這應和了沈旭在實地研究中的發現。許多中小學都設置了心理咨詢室,并且配備了完備的硬件設施,但并不代表心理老師掌握了專業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很多心理老師可能只掌握了理論話術,缺乏實操訓練,也無法識別和處置校園欺凌現象,“所以在面對真實案例時,只能輸出心靈雞湯,甚至無法感知學生孤獨和挫敗的處境,最終錯過了干預時機”。
陳光輝也指出,編制缺口大、專職化率低,是我國中小學心理健康教師隊伍面臨的突出問題。部分地區學校嚴重缺少專職心理教師,而在崗心理教師會因為崗位邊緣化、職業發展通道不通暢,導致職業發展動力不足。此外,對于整個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體系而言,還存在一些地區和學校“重檢查、輕實效”,預防前置機制缺失,心理篩查工具難以保障科學性和適配性,危機干預不及時等問題。
采訪中,沈旭表達了自己的擔心,從教育的角度來看,小蕓的悲劇如果僅僅止步于追責和懲罰,不補齊機制上的短板,可能會讓一些學校和教師為了規避潛在麻煩,更加不愿接受特殊學生。
作者:于曉
編輯:劉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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