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火箭對斯馬特的興趣,我真的覺得挺好笑。這和去年簽芬尼-史密斯有什么本質的區別嗎?關鍵是還要給出3年長約,給一個身體狀況并不理想的30多歲老將,實在是太有勇氣的行為了。現在的火箭需要的是像斯馬特這樣能防守的球員嗎?火箭需要的是能持球進攻,能組織串聯,有穩定投射能力的球員,而斯馬特作為一名后場球員,他的特點好像與火箭的需求完全相反。本來就沒有什么補強空間了,還要把錢花到斯馬特身上,真的有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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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馬特在湖人能找到自己的位置,能夠得到穩定的出場時間,是因為湖人有東契奇有里夫斯有詹姆斯,所以斯馬特不需要在進攻端起到更大的作用,只要做好防守,只要保持積極性,只要打滿雞血就可以了,偶爾進攻端有所發揮,那就是錦上添花了。換句話說,他在湖人的地位,是湖人的陣容結構所決定的。那么火箭是這個情況嗎?火箭到了季后賽,連球都傳不起來,三分死活投不進,你去找一個斯馬特過來,那不是鐵上加鐵雪上加霜嗎?到了季后賽還能把球傳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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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斯通在選秀大會中對于索頓志在必得的態度,是他擺脫烏度卡控制的標志,結果看起來并不是,他的思路和去年好像沒有任何變化。烏度卡和斯通,對于自己的建隊模式充滿了自信,沒有任何想要反思的意思。今年我們為什么輸給湖人了?因為我們的防守不夠強硬,我們的比賽態度不夠堅決。所以下賽季我們還得繼續讓杜蘭特阿門史密斯他們長時間出場,爭取讓每個人在場上都打滿雞血,這樣我們就能贏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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