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就是法庭上唇槍舌劍,等開庭再發力?
律師沒看到卷宗就沒法辯護?
偵查階段不能取證?
如果是這樣想,往往會錯過刑事案件里最關鍵的黃金窗口期—審查批準逮捕之前。
先破 3 個常見誤區
誤區 1:辯護只在庭審,批捕前沒用
逮捕是刑事案件的分水嶺。一旦被批捕,后續取保、不起訴、判緩刑的難度會大幅上升;
而不批捕取保,案件往往會向輕罪、緩刑甚至無罪方向發展。審查批捕前這段時間俗稱“黃金救援期”,最長有 37 天,是律師最容易改變案件走向的階段,比開庭重要得多。
誤區 2:律師只有閱卷后才能提意見
審查批捕階段,雖然律師還不能閱卷,但可以通過會見、跟辦案機關溝通等方式了解案情,提前發表辯護意見。檢察院批捕前,如果律師提出意見的,應該聽取(不等于采納)律師的意見,這是法定程序。
誤區 3:偵查階段律師不能調查取證
不是不能,是規范、謹慎地取證。律師可以固定無罪、罪輕、無社會危險性的證據(如諒解書、退賠憑證、家庭情況、工作證明、病歷等),及時提交給檢察院,直接影響批捕決定。
審查批準逮捕前刑事辯護的工作
1. 會見當事人
接受委托后,第一時間去看守所會見當事人。
首次會見,提供法律咨詢、心理安撫、家書傳遞、了解案情。
其中,了解案情及法律咨詢是重點,可以初步了解到案情,作為辯護人判斷案件定性量刑的根據。
2.與家屬溝通
會見以后,我們會立即與家屬溝通會見的情況。
3. 緊盯報捕時間
跟偵查機關、檢察院保持溝通,明確案件什么時候會報檢察院批捕。
4. 寫好辯護意見,備齊支撐材料
我一定會準備書面辯護意見,這是核心工作。
重點圍繞四個方向:
定性錯誤:行為不構成犯罪,或罪名定錯了;
證據不足:事實沒查清、證據鏈不完整、孤證不能定案;
情節輕微:輕罪、初犯、從犯、過失、自首、認罪悔罪、退賠諒解;
無羈押必要性:沒有社會危險性,取保不會串供、毀證、逃跑,有固定住所與工作,家庭需要照顧等。
附上相關證據:諒解書、退贓憑證、病歷、在校/在職證明、家庭情況說明、類似案例等,讓意見更有說服力。
5. 決定是否需要再次會見
根據案情復雜程度、新出現的信息,判斷要不要再會見核實。
比如,曾辦的一起非法持有槍支案,辦案人訊問當事人后聯系了我,辦案人認為當事人認罪態度不好,這是出現的特殊情況,一定要馬上會見,通過再次會見給當事人提供了一些建議,當事人認罪態度產生了變化,案件得到了不批準逮捕取保候審的結果,該案最后是不起訴結案了。
6. 提交書面辯護意見+相關證據+與辦案人當面溝通
據我所知,辦案人最喜歡書面辯護意見,畢竟辦案數量眾多,不可能一一記住辯護人口頭辯護意見,書面辯護意見方便隨時查閱和研究。
因此,書面意見一定要提交。
提交書面辯護意見不等于不用當面溝通了,兩者相輔相成,當面溝通的好處是可以提醒辦案人注意重點,了解辦案人的想法,這決定了要不要補充提交辯護意見。
7.是否需要補充辯護意見
根據第一次溝通的情況判斷是否要補充辯護意見。
8. 及時跟進結果
把以上工作做完,剩下的就是緊盯批捕結果。
總之,批準逮捕時發表辯護意見很重要。
舉兩個例子。
第一個例子,一起盜竊案,批準逮捕時我們提出的辯護意見是無罪,不管檢察官是因為何種原因同意取保,但這個案子能爭取到存疑不起訴就是因為取保打下的基礎,如果被批準逮捕,辦案阻力更大,辦案人一定會想盡辦法起訴。
第二個例子,一起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和辦案人溝通了才知道,他們準備按照火鍋總價為基數計算涉案金額,而我的觀點是只能按照火鍋鍋底一項計算金額。不同的計算基數,涉案金額的差距巨大,按照辦案人的標準刑期五年以上,而我的標準,刑期五年以下。
![]()
律所主任,司法部死核援助律師,辦有無罪不起訴緩刑等案件
l5599189933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