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河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委員曲海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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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履歷顯示,曲海濱長期在河南司法系統任職,2014年至2022年主政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長達八年之久。2023年1月調任省高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僅八個月后即被免職,如今被查。
從洛陽中院院長,到省高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再到被審查調查——曲海濱的仕途軌跡,留下了一個值得深思的問號:他主政洛陽中院的八年,究竟留下了什么?
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為二審法院,對洛陽各區縣基層法院的裁判行使審級監督權。2014年至2022年,正是司法體制改革深入推進的八年,也是洛陽司法系統案件量持續增長的八年。這八年里,洛陽兩級法院作出的每一份判決,都關乎無數人的命運。
曲海濱在洛陽中院的八年,有哪些案件經得起檢驗?有沒有被掩蓋的錯誤?有沒有被權力扭曲的裁判?這些問題,不會因為一紙通報而消失。
曲海濱被查,是政法系統反腐高壓態勢的延續。今年以來,從中央到地方,對司法領域違紀違法問題的查處力度持續加大。2026年中央第十巡視組進駐最高人民法院,更是將司法監督推向了新高度。曲海濱的落馬,正是這一背景下的一次精準打擊。
有媒體報道稱,曲海濱的問題涉及“濫用司法權力、徇私枉法”。如果查實,那他在洛陽中院的八年,恐怕不只是他個人的問題,更可能是一套需要被審視的制度慣性。
查辦一個曲海濱容易,但清理一個曲海濱留下的積弊,需要更長時間。公眾期待的不只是“又打了一個老虎”,而是通過個案推動制度層面的改進:司法權力如何被更有效地監督?錯案如何被更及時地糾正?那些在曲海濱主政期間被掩蓋的不公,能否有機會重見天日?
洛陽司法八年,該有一本明白賬了。
曲海濱被查,或許只是一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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