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樂山新聞網、海棠觀察、沙灣金盾
內容版權歸原創所有,向原創致敬,侵權請聯系刪除
生活中遇到糾紛,應理性溝通、依法維權。然而,沙灣一名女子因房屋買賣糾紛情緒失控,不僅拒不配合民警正常處警,還多次辱罵、踢打民警,公然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最終為自己的沖動行為付出了法律代價。
![]()
經查,6月21日11時許,違法行為人祝某某(女,58歲)在沙灣區福祥路住宅內因房屋買賣問題與他人發生糾紛。民警接警后迅速到場開展處置工作。處置過程中,祝某某情緒極度激動,當場將處警民警及在場人員反鎖在屋內,在民警耐心溝通勸導、依法開展帶離工作時,其持續辱罵、踢打民警,拒不配合執法工作。
祝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祝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處罰。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