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別以為我爸老實就好欺負,我們姐仨可不是好惹的!”
“不好惹?我就不信你們能大過法律!”
5月20日正午,剛下過雨的天空還陰沉著。德惠市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劉悅馳帶領法官助理付加玉和閆晶月趕到德惠市某村時,離老遠就聽見了激烈的爭吵聲。
“那個老漢是被執行人張某,旁邊3名女子是張某的女兒,對面站著的是申請執行人李某。”循著聲音來到涉案地點,順著劉悅馳手指的方向,看到張某正蹲在地上生著悶氣,他的女兒們個個繃著臉,看起來最年輕的女孩攥著拳頭拔高聲調,句句帶著怨氣。李某則雙手叉腰、怒目圓睜。兩家人可謂是唇槍舌劍、互不相讓。
“先別吵了,鄉里鄉親的,沒有解決不了的事兒!”劉悅馳擠進人群,隔開對峙的雙方。此次土地強制執行工作,就在劍拔弩張的氛圍中拉開了序幕。
該案源于一樁農房買賣,而房前700多平方米的田園地歸屬便是矛盾的焦點。賣方李某咬定只售房屋、田地權屬不變,買方張某卻認定土地隨房附贈。雙方協商無果,李某訴至法院。經一審、二審審理,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因雙方關于田園地并未簽訂承包合同,依據土地確權證、村集體臺賬載明面積,涉案田地經營權仍歸原房主。判決生效后,張某拒不履行土地返還義務,反而趁著“五一”假期整地播種,執意占用土地。李某與張某多次溝通無果,只好申請強制執行。
見劉悅馳來了,張某的小女兒立刻上前,語氣執拗:“我們要申請案件再審,現在還沒有定論,法院不能強制執行!”
“小姑娘,你這么說是不對的。根據法律規定,二審已是終審生效裁判,具備強制執行力。即使日后再審改判,也只能另行走執行回轉程序,不能以此為由拒不交還土地。”劉悅馳耐心解釋著法律條文,同時拆解了農村土地流轉規則。
見法官給出了明確的判斷,剛才高聲爭辯的雙方都噤了聲。
“這塊土地的歸屬不用再討論了!現在我們來量一下土地范圍。”緊張的氛圍稍有緩和,劉悅馳一行迅速拉開尺子,對照文書標注的四至實地丈量土地。
沒想到,地界劃定完畢后,一道新難題又橫在眾人眼前:房屋的正門對著這片田地,若嚴格按邊界收回土地,張某一家將面臨無路進門的問題。
“那我們想進屋咋辦?總不能飛過去吧!”聽法官說無路進門,張某的小女兒音量瞬間拔高。
“這地本來就是我的,我憑什么要讓?”李某毫不相讓。
“也不是沒有辦法解決。”劉悅馳意識到李某不想退讓,便上前對其進行勸解,“民法典物權編規定:不動產相鄰權利人,應遵循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處理鄰里關系的原則。你不能只考慮自己,要兼顧相鄰權益,互諒互讓。我建議你讓出一米寬的地,方便他們進院。”
聞言,李某不情愿地點了點頭。
見李某退了一步,張某的二女兒提出:“現在走人夠用,以后買車怎么走?”
“現在不是還沒買車嗎?要是給你留出走車的路,你還得說以后我買大貨車怎么辦呢!”劉悅馳半開玩笑的話把圍觀的村民逗得大笑起來。
張某的大女兒見狀連忙轉移話題:“我爸種地花了1000多元呢,我們還買了好幾車土填在地里,都得給我們報銷了!”
“明知土地不歸自己還要種,還好意思讓我報銷?再說你種的這些玩意,我還不想要呢!”說著,李某作勢要去拔地里的秧苗。現場氣氛再度緊張起來。
劉悅馳和付加玉、閆晶月連忙上前制止:“你這樣直接拔除作物,雙方損失都會增大。不如你先補償張某的基礎農資開銷,等秋后莊稼有收成了歸你。不管種的啥,都是現成的,你都不吃虧。”
感受到法官是真心實意為自己著想,李某臉上有些掛不住,連忙說:“我看法官也是為我們考慮,我就不拔了。”
見李某松了口,劉悅馳趕緊拿出紙和筆,當場計算費用,最終敲定李某給張某550元農資補償款,雙方簽字和解。
“之前是我們鉆了牛角尖,多謝法官耐心講透法理,這個結果我們服氣。”方才言辭激烈的小女兒垂下眉眼,語氣平和了不少。
劉悅馳環視兩戶人家,耐心叮囑道:“大家都在一個村住著,和睦相處才是長久之計。”兩家人紛紛點頭表示認可。
這時,陽光透過云層照射在大地上,烏云漸漸散去,這場險些激化矛盾的土地執行案件也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圍觀的村民紛紛表示,司法既有不容觸碰的力度,更有撫慰人心的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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