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我的電動車一直正常騎行使用,沒有摔擊、碰撞情況,今年4月我剛在網上購買更換了一塊鋰電池,沒想到車輛正常停放時突然起火。”
6月26日13時02分,懷柔區龍山街道一居民樓室外發生電動自行車起火火情。懷柔消防救援支隊迎賓路消防救援站接警后,立即出動力量趕赴現場處置。
救援人員到達現場時,明火已被小區居民、物業工作人員聯合撲滅。救援人員隨即對現場開展全面勘查、隱患排查及火災原因調查工作。經確認,起火部位為電動自行車座艙內部,現場過火面積1平方米。本次火情處置及時,未造成人員傷亡,僅電動自行車鋰電池損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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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現場。懷柔消防供圖
救援人員經調查核實,事發當日12時許,當事人騎行電動自行車通勤回家后,將車輛停放于居民樓室外公共區域,隨后上樓休息,車輛全程處于靜置狀態。13時許,小區居民發現電動自行車座艙冒煙,第一時間取用小區滅火器開展初期撲救。隨后,多名居民及物業工作人員到場協同處置,成功徹底撲滅明火,有效防止火勢蔓延,避免次生災害發生。
當事人表示,涉事電動自行車已使用四年,主要用于日常通勤,4月份時,他通過網絡平臺私自購買并更換鋰電池。但該電池僅有簡易鋰電標識,無正規生產廠家、無產品合格證、無質量檢測報告,屬于典型非標三無電池。救援人員表示,更換電池后車輛雖短期使用未見異常,但電池本身不符合安全標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最終導致車輛靜置期間發生自燃事故。
懷柔消防提醒廣大市民,電動自行車起火事故多由非標電池、私自改裝電池引發,隱患隱蔽、風險極高。市民切勿貪圖低價,通過非正規網絡渠道購買三無鋰電池,嚴禁私自拆卸、更換、改裝電動車原裝電池。
電動自行車需嚴格規范停放,統一停放在室外安全區域,嚴禁進樓、入戶、入梯停放或充電。日常使用中,需定期檢查電池、線路狀態,一旦發現電池鼓包、發熱、異味等異常情況,立即停止使用,前往正規門店檢修更換,從源頭杜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編輯 楊海 校對 翟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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