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州(株洲)律師事務所的劉苗律師,有著多年法律實務經驗與多重身份加持。在這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二審中,上訴人鄧某以各種理由上訴欲逃避擔保責任,咄咄逼人。劉苗律師憑借專業能力,以扎實證據與精妙法理分析冷眼破局,最終保障了天X農商行的債權安全。
"劉苗律師坐在辦公桌前,目光緊緊盯著眼前的《保證合同》和《個人擔保承諾書》,手指輕輕摩挲著文件上“鄧某”的簽名,一場復雜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在他腦海中逐漸清晰起來。
2018年8月21日,借款人童X與天X農商行簽訂借款合同,借款495萬元。同日,鄧某與天X農商行簽訂《保證合同》,此前還出具了《個人擔保承諾書》,為該筆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借款到期后,童X未按約還款,天X農商行起訴,一審判決童X、李X還款,鄧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抵押人承擔抵押擔保責任。鄧某不服上訴,提出《保證合同》是在空白紙張上簽字、《個人擔保承諾書》系偽造且受脅迫簽訂、合同形式存在瑕疵等理由。這起案件棘手之處在于鄧某提出的上訴理由看似有理,若處理不當,天X農商行數百萬元的債權將面臨風險。劉苗律師自2020年執業以來,經辦案件數百余件,尤其在合同糾紛等領域有著豐富的經驗,面對這樣復雜的案件,他有著自己的應對思路。
劉苗律師畢業于湖南工業大學,擁有法學碩士學位,還是湖南省應用法學研究會理事等。他善于將前沿法學理論與復雜案件實踐相結合,憑借仲裁員、復議委員、聽證員等多維度法律工作經歷,能精準預判案件焦點。在這起案件中,他首先強調《保證合同》及《個人擔保承諾書》上“鄧某”的簽字均系其本人親筆,且鄧某在一、二審中對此均未否認。簽字即意味著對合同內容的確認,鄧某作為多次參與商業擔保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理應預見簽字的法律后果。這一判斷源于他在眾多合同糾紛案件中積累的經驗,深知簽字在法律上的重要性。
面對鄧某提出的“空白簽字”“受脅迫”“偽造承諾書”等抗辯,劉苗律師堅持“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他指出鄧某未能提供任何證據證明其主張,依據這一規則,鄧某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他曾處理過類似的案件,在那些案件中,準確運用舉證責任規則是勝訴的關鍵,這次他同樣熟練地將其運用到本案中。
對于鄧某以“未在每一頁簽字”“未手寫特定文字”為由主張合同無效,劉苗律師憑借其對合同法律規定的深入理解,指出這些形式瑕疵不構成合同無效的法定事由。《保證合同》已在首部及尾部明確提示,鄧某在末尾簽字即代表對全文認可。這種對合同效力的精準判斷,得益于他多年來對合同法律的研究和實踐經驗。
劉苗律師還向法庭展示了鄧某此前已多次為同一借款人提供擔保的事實,證明其對擔保法律后果完全知情,本次擔保系其自愿行為,不存在“重大誤解”或“不知情”。這一策略源于他在處理眾多擔保案件中,善于結合交易習慣與當事人歷史行為來佐證當事人的真實意思。
二審法院經審理,全面采納了劉苗律師的答辯意見,認定鄧某簽字確認的《保證合同》及《個人擔保承諾書》合法有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劉苗律師從業多年來,始終秉持“案件無大小,追求當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執業理念。這起案件的勝訴,再次印證了他的專業能力和執業信仰,讓他更加堅定地在法律道路上為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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