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從墜海之時起就進行著表演。
他喊環環的聲音很大,大到甲板上所有的乘客都聽見了,他癱坐在地上動作標準,先用膝蓋著地再整個身體塌下,抓住船員的胳膊時手指會發抖,這個細節練過也可能沒有練過,但是效果很好。
船員們眼見的是:丈夫看著自己的妻子落入海中悲痛欲絕,拼命呼救。
客輪停了,乘警來了,搜救艇十分鐘之后就到了。
四十五分鐘,李某環在海里漂了四十五分鐘。
當搜救艇把她打撈上來的時候,她穿了一件白色的衣服,衣服粘在身體上,海水使顏色更重,她的臉是朝上的,右眼腫著。
李勇沖過去。
之后他做了件引起警察注意的事情,他彎下身去用雙手蓋住了她的臉。
“別看……別看……”他的聲音顫抖著。
乘警站在一旁,注視著他,乘警叫張隊長,在海上跑了二十多年,看過各種各樣的墜海事故,多數家屬的第一反應就是撲上去看全身、摸脈搏、確認是不是自己的親人,但是李勇第一反應就是擋住臉。
張隊長沒說話,他記住了這個細節。
李某環死后她的手機被人打開。
不是李勇翻的——是警察,李某環備用手機,她私下購買用于給兒子打電話的那部手機。
手機里的聊天記錄很少,她不識字,所以發的消息大多是語音,短短的、怯怯的語音。
兒子,媽媽這個月又攢了一點錢,過幾天寄給你,你努力學習。
閨女你長高了嗎?媽媽想你。
(對朋友)我結婚了,老板人挺好的,就是不怎么給我拍照。
(給朋友)最近他沒有發工資,說生意不好,我也不好意思催。
(給朋友)我的身份證在他那里,他說幫我保管,手機也是,我自己偷偷買了部備用的,我沒有告訴他。
她不知道這些語音在她死后會成為證據,她不知道警察會一條條地聽完這些語音,之后沉默許久。
她最后一條語音是在登船之前發出的。
兒子,媽媽正在坐船,第一次坐船!等會兒給你拍大海的照片!"
她沒有拍到大海的照片。
李某環的遺體被送到大連殯儀館,按照程序墜海案件在查清以前要當作刑事案件處理,也就是說,在確定死因之前不能火化。
李勇不同意。
按照老家的風俗,逝者在三天之內必須火化才能入土為安,他說語氣懇切,是一個尊重傳統的丈夫應有的樣子。
張隊長問他妻子是如何落水的。
李勇說:“她個子矮,船上的欄桿擋著她的視線,我帶她去了一個欄桿低一些的地方,她在看海時趴在欄桿上不小心掉了下來,”
那里掛著“賓客止步”的牌子,你們為什么進去?
李勇沉默了一會兒,“我不知道,我覺得那個位置看風景角度更漂亮,”
"你妻子臉上怎么有傷?"
李勇的表情在一瞬間就變了,很快恢復了,“應該是掉下去時碰到船舷了吧,”
張隊長沒有繼續問了,李勇先回去休息了。
李勇被安排在大連的一家酒店,警察把人派到隔壁的房間去陪同,實質上是監視。
李勇當天下班后就在酒店的房間里面使用手機上網。
他在招嫖。
他的妻子死去還沒有超過十二小時,遺體仍然存放在殯儀館冰柜中,而他在招嫖。
他被警方當場查獲。
但這一次的招嫖并沒有導致逮捕,警方需要更多的證據,尸檢結果要等,司法鑒定要等,保險合同要查,銀行流水要調,法律程序走得比較慢。
李勇被允許離開大連到上海,他以為風浪已經過去了,他認為自己的故事是站得住腳的。
兩個月后。
李某環的父親接到來電的時候正在安徽老家,六旬多的農村老者,聽到女兒墜海的消息以后的反應是:環環怎么會在大連?不是在上誨嗎?
接著他聽到第二條消息:環環結婚了。
他不知道。
他不知道女兒什么時候結婚的,不知道女婿是誰,不知道女兒什么時候去的大連,他什么都不知道。
他來到了大連,在殯儀館里見到了女兒。
女兒躺著,白色的衣服已經換成了壽衣,她的右眼烏青。
蹲在女兒旁邊哭了很久,他站起來問警察:“我女兒到底是怎么死的?”
警察說:"還在調查。"
他說道:"我女兒不識字,她不會自己跑到那種危險的地方去,一定是有人帶她去的,"
他說對了。
李勇不知道警察已經在查他了。
他認為自己編的故事天衣無縫,妻子個子矮想看海,帶她去欄桿低的地方結果掉進水里,合情合理意外事故。
但他犯了幾個錯誤。
第一個錯誤:他的表情不對。
張隊長后來跟同事說,他沒有像其他落水者親屬那樣激動,說到妻子的時候在背稿子,低頭、捂臉、嘆氣但不哭,一滴眼淚都沒有。
第二個錯誤:他催死亡證明。
墜海之后丈夫的正常反應應該是什么?崩潰、哭泣、追問救援進度、打電話通知家屬,李勇做了上述的一切,但是做完這些以后緊接著問出一個問題:“什么時候可以開死亡證明?”
張隊長當時就愣了一下。
墜海不到兩小時,妻子遺體剛被打撈上來,他的第一個關注點應該是死亡證明嗎?
第三個錯誤:他擋尸體的臉。
李勇在辨認尸體的時候,用身體和手遮擋住死者面部不讓警察看,張隊長后來回憶起這一幕說:“當時就覺得不對勁,你老婆死了你不看她,你還擋著?你在擋誰呢?”
第四個錯誤:他堅決反對尸檢。
警方提出需要做尸檢確定死因,李勇說:“不能動刀,按照老家習俗,人死了之后入土為安,”
張隊長說:“這是程序,在死因未查明之前不能火化,”
李勇說:“她就是淹死的,掉海里不就死了嗎?還驗什么?”
第五個錯誤:他在酒店招嫖。
這個不需要解釋了。
李某環的兒子也趕到了大連。
他二十出頭,是李某環第二段婚姻所生的孩子,他同母親之間沒有太多的親情聯系——母親長期外出打工,他從小跟隨爺爺奶奶一起生活,但是聽到母親去世的消息時,還是哭了。
然后李勇找到了他。
李勇拿出一張紙,紙上寫滿了手寫文字,他把筆遞給李某環的兒子。
你媽生前購買了人身意外險,只要理賠下來,就分給你們一部分,我再墊付六十萬,可以抵押房子。
李某環的兒子望著這張紙,他對保險和法律都不了解,他只知道母親死了,面前這個男人是母親的丈夫,是家人。
"條件是什么?"
"同意不追究死因。盡快火化。"
李某環的兒子猶豫著,他想了一下,簽了字。
之后在法庭上,他說當時以為繼父只是想盡快解決這件事,他不知道那六十萬的抵押房產根本不存在——李勇沒有自己的房產。
李勇覺得自己快成功了。
他簽了協議,催死亡證明,反對尸檢,只要火化一完成,尸體一燒,就沒有任何證據了。
然后他就可以去保險公司理賠了。
1230萬份保單,受益人:李勇。
他已經考慮好了拿到錢之后怎么花,先還掉一百萬的債,然后在某個小城市買一套房,開個小店,重新開始。
至于李某環,她就是一個意外,統計學上的偶然現象,每年都會有人從船上掉下去,這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但他忘了一件事。
他雖然避開了監控,但他不知道全船有兩百個攝像頭。
![]()
2021年5月12日,大連市公安局刑偵支隊。
四名法醫對李某環的尸體進行了全面的尸檢。
尸檢報告上的結論:
死因:溺水。
右眼上瞼:青紫腫脹、皮下組織出血,球結膜片狀出血,符合徒手打擊形成。
口唇黏膜、右頰部:損傷,屬于捂悶造成的情況。
以上損傷都是生前傷,非墜海后形成。
法醫在報告中寫到死者在墜海之前受到過暴力毆打和捂悶。
她不知道的事情,現在已經為全世界知道了。
她在墜海前被人打了一拳,她墜海之前被捂住了嘴巴,她在墜海前被人從背后推了下去。
那個人是她的丈夫。
李勇不知道尸檢結果。
回到上海之后他繼續開餐館,兩個月過去,警方沒有再來找他,他認為風頭已經過了,他以為再過一兩個月就會有死亡證明、火化手續、理賠流程和1000萬到賬等程序進行處理,他會在無人知曉的陌生城市消失。
2021年7月20日。
大連市人民檢院對李勇以涉嫌故意殺人罪、保險詐騙罪(未遂)批準逮捕。
警察進入餐館的時候李勇正在后廚看手機。
他沒有反抗,他甚至沒問憑什么。
他只是看了一眼警察,然后放下手機,站起來,伸出了雙手。
手銬戴上的聲音很輕。咔噠一聲。
李勇被帶出了餐館,上海七月的太陽照在他身上,低著頭上了警車。
車門一關上他就不再演了。
他的臉上沒有悲傷,沒有憤怒,也沒有恐懼。
什么都沒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